在人類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二十世紀以有形資本、勞動及自然資源為主要生產要素,屬於工業化時代,而二十一世紀則強調無形的知識、資訊與文化特質,進而形成「知識經濟」時代,而知識經濟之興起亦為企業間之競爭開啟另一個戰場,專利權成為許多跨國企業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的保護壁壘,且無形資產在二十一世紀已成為企業能否在市場上競爭勝出的關鍵,因此,專利權之運用與管理成為企業亟需正視之議題。 當一家企業遭競爭對手指控侵害其專利權時,訴訟費用、鉅額損害賠償金均係公司財務之重大負擔,輕則使公司主導權易主,重則可能導致公司破產,並退出市場的經營。因此,企業於利用專利權獲取經營利潤之同時,須未雨綢繆地思考如何分散訴訟費用、損害賠償金等專利侵權責任之風險,而保險係指藉由危險共同團體之組成,將個人及企業於生活中所遭遇之人身危險、財產危險及責任危險所生之損失,分攤予危險共同團體承擔,以達到穩定生活、分散危險、促進經濟繁榮之目的,因此,針對上述專利侵權之風險,以保險機制加以處理,亦不失為一可行之方法,是以,保險機制與專利侵權訴訟之互動,則成為值得專注之焦點。 本文以「專利保險」中之「專利侵權責任保險」為題,藉由相關文獻之回顧、整理、分析與比較,瞭解美國、歐盟、日本及中國大陸「專利侵權責任保險」之發展現況及國際趨勢,並就我國保險業推行「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可能面臨之問題進行討論,於參酌外國保險公司所推行之「專利侵權責任保險」保單後,進一步提出問題之解決方法,最後再針對「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制度於我國施行之可能性做出結論,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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