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學公民科法律教科書的內涵,透過文獻分析法與內容分析法建構國中公民科法律教科書的概念內涵,並訪談國中公民老師,從其實際教學經驗及對課程的建議,做教科書的分析比較,期能對國中法律教科書的編寫有所裨益。首先歸納法治教育的基本意涵,並探討法律課程的概念內涵,以自編之「訪談大綱」、「國中階段法律概念內容分析類目及說明表」為研究工具,探討法律教科書實際內涵,獲得以下結論:(一)法律教科書中所佔比例最高者為「法律素養」概念;(二)單一課程內容範圍比例過重,凸顯課程取材不平均;(三)現行法律教科書內容難度偏高,偏離日常生活經驗;(四)補充教材設計流於形式,且未顧及實施方式,導致窒礙難行;(五)整體而言,法律教科書的內容,是以知識為主導的教材結構,偏重法律條文與理論的灌輸,忽視學習過程與生活實用性,未能啟發學生思考、明辨與判斷的能力。根據本研究的主要發現,提出以下建議:(一)設立全國性的法律教育研究機構;(二)成立編輯委員會;(三)開放教科書流通管道;(四)強化教科書編輯方向;(五)各級學校法律課程應銜接;(六)相關課程的配合,以利法律教育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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