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在1981至1983學年度虞兆中校長任內推行通才敎育。除虞校長本人在許多場合宣揚通才敎育的理念,引起師生的迴響外,當時校內曾由十餘位敎授組織「推行通才敎育小組」進行研究,於1982學年度首先推出兩門通才敎育選修科目,其後再提出《開設十三門選修課程計畫報告書》,並於1983學年度實際開設其中四門。小組原亦計畫對部定共同必修科目加以檢討,並在調查師生及校友意見後,逐步調整共同必修科目,以達成通才敎育的目標。此一改革計畫在開始不久後即因故受挫,僅在增設通才敎育選修科目方面較有進展。虞校長任滿三年後未再續任,新校長孫震接任後,前述小組自動解散。唯敎育部似受臺大影響,在1983學年度規定大學生必須選修四至六學分的通識敎育科目。臺大學生人數眾多,為符合此一新規定,校方要求各系至少提供一門通識課。小組的規劃可說前功盡棄。探討虞校長推行通才敎育何以未能成功,大致可以歸納出時代背景、政府與大學的關係、公立大學的體制設計,以及大學課程政策決定的體系四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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