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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服務貿易自由化下之文化政策爭議

Contentions over Cultural Policy under the Trend toward Liberalization of Trade in Audiovisual Services

摘要


自烏拉圭回台談判結束後,視聽產業又經歷了數位革命之衝擊。科技的我展已經使過去之貿易協定無法涵蓋今日的科技問題。GATS下之電信服務與視聽服務之分類基礎,在數位網路發展過程中,逐漸失去明確之分界。電信/視聽二分法而臨了極大之考驗。本文在強調該等差別待遇違反技術中立原則之後,認為WTO會員必須重訪所有關於「視聽服務貿易自由化下之文化保護」的辯論,以處理數位時代之視聽服務貿易問題。 視聽服務部門所強調之文化保護,是要維繫一個本國閱聽人能動態地演繹與交流價值的論壇。在全球經濟活動分工與整合之過程中,「文化」不可能置身於貨品與服務跨國流動之外。文化商品「服務業化」之趨勢,激化了文化與貿易之緊張關係。就實質意義而言,視聽服務已經被納入GATS服務貿易自由化之框架中。「文化政策」,在GATS架構下並無正式之法律上特殊地位。然而,GATS承諾表之彈性設計,確實在現階段為各國視聽政策保留一定程度的發展空間。 但是,科技的發展提高了一國政府強化本國文化認同之困難度。國家對於個人視聽產品與服務之選擇,已無法有效干預。管制界線的模糊化、新興服務型態的加入以及新技術對於視聽產品在國界間流動之推波,已使得視聽服務貿易自由化與各國文化政策的對立,更趨複雜。舊有之用以維繫本國人民對話論壇之「本國自製比例」等播放要求,在數位時代面臨合理性與可行性之質疑。為建立能因應資訊通信科技發展之文化保護機制,未來服務補貼談判中,會員對視聽服務之補貼措施的允許性應有文化面向之特殊考量,並賦予文化政策特別之地位。

參考文獻


洪德欽(1999)。WTO爭端解決體系。台大法學論叢。28(4)
Baker, Edwin(2000).An Economic Critique of Free Trade in media Products.N. CAR. L. R..20,1358.
Banks, Christopher J.(2001).The Third Generation of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The Intersection of Policy, Technology, and Popular Culture.LAW & POL`Y INT`L BUS.32,585.
Boer, Stephen de(1998).DISPUTE RESOLUTION IN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Braun, Michael(1993).Trade in Culture: Consumable Product or Cherished Articulation of a Nation`s Soul?.DENJILP.22,155.

被引用紀錄


洪灝淩(2015)。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電影產業影響-以文化例外出發討論〔碩士論文,國立交通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2/NCTU.2015.00032
蕭烈華(2010)。網路賭博於服務貿易總協定下爭議之探討〔碩士論文,中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0/cycu201000587
高郁珊(2011)。數位匯流對WTO視聽服務部門承諾規範之衝擊與變革方向〔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1.02755
林倫帆(2004)。WTO貨品貿易協定中「必要性」概念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4.01881
彭德仁(2009)。WTO法制下的文化議題論證:一個以 GATS 公共道德例外條款與美國賭博案為參照的文化例外取徑〔碩士論文,國立清華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16-11112009160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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