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於2007年開始對精神護理之家進行實地訪查及輔導,希藉由訪查瞭解當時精神護理之家人力配置、設施設備、照護環境及照護品質的概況。2007-2009年則由縣市主管機關,依護理人員法每年進行督考。迄2010年衛生署醫事處委託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研擬精神護理之家評鑑指標草案並進行試評。嗣後,經醫事處公告評鑑指標,於2011年委託醫策會正式實施精神護理之家評鑑。精神護理之家試評結果看來目前收住對象多為社會局安置之第六類無家可歸之個案,住民因身體失能須日常生活照顧之個案相當少,且沒有鼻胃管、尿管或氣切管照護的個案。機構在環境硬體的要求八成都能符合規定,但攸關住民生活品質的生活照顧與專業服務符合規定的機構不到七成,尤其是「住民的心理支持」平均達成率不到七成。顯示精神護理之家在專業與生活照顧有待加強。再者,收容對象是服務的基礎,所有硬體與軟體設施設備的規範、照護的品質也都依服務對象而定,故精神護理之家的定位有必要做進一步的釐清。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