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檢討民國九十八年修訂之我國特殊教育法各主要條文。作者對立法目的、鑑輔會運作、特教經費、特教學生獎補助與減免就學費用、個別化教育計畫、資優教育辦理方式、資優生個別輔導計畫、及其他相關條文,皆提出檢討意見,做爲政府制定子法及未來修法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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