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義」一則包含人類的生物本能,二則包含規範的利己秩序,並進而開出「開明的利己」而這樣的論述其實即是先秦法家學派所在談的「審慎利己」。其強調人類社會的互助互利,建構出良善的政治場域,國家乃由團結「利民」而生,具有豐富的「民本」思想。並針對為政者提出警示與諫言,認為為政者要維護的是「立公去私」,而不是個人私利,也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才為有效的利己可能。因此,法家學派透過法政制度的文明建構,以指引君、臣、民的行為準則,轉化人類的小私小利,並嘗試提升為「天下之利」。基於「審慎利己」之政治觀點上,探討此種政治思想與先秦諸子的會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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