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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The Legal International Status of Taiwan is Uncertain

摘要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並未具備國際法效力,具備國際法最強效力的應屬舊金山和約。在該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然而未明文表示將主權歸屬給誰。俟後,依該和約中華民國與日本再簽訂台北和約,仍然並未確定台灣的主權歸屬,台北和約只是再次確認舊金山和約,並沒有超越舊金山和約的內容。1950年美國曾表示台灣地位未定,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以「人民」為主體,並未確定台灣國際地位,它是美國立法,單方面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在美國與中國的三個公報中,美國從未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二次大戰結束以後直到今日,從舊金山和約、台北和約、台灣關係法......看來,台灣國際地位並未確定。依據聯合國憲章,公民自決原則,或許公民投票是確定台灣地位的途徑。

並列摘要


After World War II, if we consider an undecided question now, the Internation of Legal Status of Taiwan, in all aspects, perhaps plebiscite is a valid approach to assure the Status of Taiwan's futur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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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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