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之目的,是希望對在1992年至2017年間,美國最高法院針對積極行動方案之存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認定及雇主法律責任之範圍、就業上年齡及身心障礙歧視所引發之更進一步爭議,以及近年來特別引人矚目之雇主報復作為之禁止等所做之相關判決,做一整體之回顧及檢視。除序言及結語外,全文之重要內容共分6大部分:首先,將簡要說明勃格法院對該國公平就業法制奠基之貢獻,接著探討銳恩葵斯特法院所持保守立場帶來之負面影響,然後再剖析羅勃斯法院所可能面臨之挑戰。接著,本文將細分5個項目,分別探討它在近期這25年來,針對前述積極行動方案、工作場所性騷擾、就業上年齡、身心障礙歧視議題,以及雇主報復作為之相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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