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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修復式正義應用於校園衝突事件之實踐

The Application of Restorative Justice in Campus Conflicts

摘要


修復式正義在臺灣已經逐漸從理念推廣進入到實務應用,藉以處理各種衝突或傷害事件的爭訟,並找出和解方案。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後,有關刑事訴訟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假釋條例等均引入修復式司法的精神及相關適當處置,司法機構並力圖提升修復式司法的落實與效能。同時,呼籲並規劃修復式正義將應用在校園衝突事件中,進行傷害後的和解和修補。修復式正義在校園衝突事件的實踐在於促進犯錯學生針對錯誤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進行彌補,鼓勵積極地承擔責任。教育主管單位開始引介修復式正義進入校園,針對一般性衝突事件期待能消彌雙方的誤解並增進同理心,重大複雜的衝突或是霸凌行為也希望藉此減少衝突行為後的敵意及關係惡化。近來,修復式司法方案,已被期待建構督導制度以精進修復品質與成效。不同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均嘗試在校園協助並推動修復式正義的實踐。文中修復實例即藉以中華修復促進協會所建構的衝突調解(Conflict Mediation, CM)模式,以有助於修復促進者在修復程序中訪談和主持修復會議的效能,此模式希望能契合社會文化需求,應用在校園修復式正義的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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