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運用Mussa and Rosen(1978)及Itoh(1983)的模型設定分析,在垂直相關市場模型下,且醫療院所可能選擇只採用低品質藥品情況下,主管機關如何管制高品質產品價格上限和市場上產品的最低品質水準。本文探討高品質產品由本國廠商生產與由外國廠商生產對均衡的影響。 當高品質產品由本國廠商生產時,主管機關應將高品質產品價格上限訂在使本國廠商利潤下降至只生產低品質產品的水準,隨然本國廠商利潤下降,但小於消費者剩餘的增加,使得社會福利上升。同時當主管機關管制最低品質水準時,我們發現最低品質水準應管制與高品質產品的品質水準相同,才能使社會福利極大。 當高品質產品由外國廠商生產再進口至本國時,主管機關管制仍應將高品質產品價格下限,訂在使本國廠商利潤下降至只生產低品質產品的水準,雖然本國廠商利潤下降,但小於消費者剩餘的增加,使得社會福利上升。然而,同時當主管機關管制最低品質水準時,我們發現在高品質產品生產成本很小時,最低品質水準與高品質產品的品質水準有差異存在,才能使社會福利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