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是實現國家發展政策之重要工具,長久以來一直由財政機關以充裕國庫、平均預算為目的加以處分。而現行有關公有土地的處分方式,公部門的角色則多停留在單純的土地提供者,其獲利主要來自土地處分價值收益,而非實質開發的效益,此一結果不僅使得公有土地之利用效益未能真正回歸到人民的身上,更使得公有土地喪失所擔負之政策意義。 基本上,土地信託之宗旨在於有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而公有土地信託制度之採行,正給與政府與民間重新評估角色分擔的機會,並找出重大的意義,此即公有土地「從管理改變為有效利用」的意識變革。此不但有助於促進各級公有土地之有效運用,亦有助於擴大國內需求即促進地方繁榮。本研究試圖透過對現行公有土地經營管理之困境的分析,進而探討公有土地信託開發之課題,以研擬建構公有土地信託開發之模式,期激發公地管理機關以營利為公益盡力,將其藏諸懷中而極為珍貴的土地資源,從睡眠中甦醒,以促進國土資源之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