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提出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這兩類社會福利機構之天然災害風險分析方法,並依此方法比較其2011年(第一期)與2017年(第二期)之風險變化。本研究提出二步驟災害風險分析方法,第一步利用危害、暴露與環境脆弱度作為地震、坡地災害與水災風險分級的依據,第二步再依據分級結果,檢視中高風險機構的社會脆弱度,並提出策略分析建議。研究發現,無論是地震災害風險、坡地災害風險,抑或是水災風險,老人福利機構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第二期屬於高風險的機構,比率皆較第一期低;社會脆弱度部分,則以「是否有規劃機構外收容地點」此一問題,第二期較第一期,有規劃者比率明顯提高,亦即相關脆弱度有明顯之下降。本研究提供之機構災害風險分析方法及面向,可作為擬定提升機構災害管理能力及策略之參考依據;在不同時間點,利用此方法進行調查並比較結果,亦可瞭解相關政策之成效。
社工研究經常涉及敏感性議題,卻很少進行全國性調查資料收集。敏感性問題訪問調查最大的挑戰,來自研究樣本的代表性、研究品質與成效。本文以參與IPV訪問調查訪員為研究對象,透過四次焦點團體訪談,瞭解在訪問調查過程遭遇的困難及其因應。研究發現,當訪問調查運用於IPV議題時挑戰有三:(一)能否「接觸」樣本,影響研究代表性,但都會與偏鄉面對的困境不同;(二)降低情境干擾,能增加合作意願,也能降低對研究品質的負面影響;(三)釐清對IPV的疑慮與認識,促進合作意願,也提升研究成效。雖然訪問調查運用在IPV議題遭遇上述挑戰,相較於電話調查或郵寄問卷調查等,仍是較適合的調查方法,甚至可以帶來受訪者增能效果。建議未來相關議題研究,應加強訪員訓練與督導及結合電腦輔助工具,不僅符合時間、經濟成本考量,也能降低資料登錄錯誤。
本研究回應障礙解放研究典範,從障礙者本人經驗出發,以社會福利權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觀點,探討障礙者住「機構」(institution)的經驗。深入訪談13位(曾)住機構肢體障礙者。發現:住機構不是自己的選擇、被安排住進老人長照與啟智機構、受到監視/過一成不變的團體生活、想離開並思考如何離開機構、住機構不是一個選項。政策建議:居住權還給障礙者,邀請障礙者本人參與居住服務規劃,資源支持障礙者社區居住;住機構者可以搬到社區自立生活;立法禁止兒童少年被送進機構。
自2005年行政院公布「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中央政府開始補助社區組織承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以提供老人預防照顧活動;且為了提升社區組織服務效能,亦編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聘僱「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督導人員」(以下簡稱「據點督導」)協助社區服務規劃、行政支援等工作。隨著據點督導進入社區,如何達成補助計畫之預定目標,並滿足社區、組織及政府單位之角色期待,將對其專業角色產生壓力,因此,本研究目的在於藉由質性研究過程,瞭解並歸納據點督導之專業角色壓力與職能需求,經邀請26位公私部門受訪者進行焦點團體後,資料分析發現據點督導在實務工作扮演多重角色,且面臨角色衝突、模糊、過度負荷、自主性受限、無力感等五項壓力,並同時存在多元專業職能需求。基於前述研究發現,本研究進一步提出相關制度面與實務面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