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詩人羅卡(1898-1936)在年僅三十八歲時被暗殺身亡,留下的作品雖廣為世人傳頌,但他的寫作生涯隨著生命驟然劃下句點,令人惋惜。羅卡屬「二七世代」作家,是詩人、劇作家,也愛好音樂及繪畫。他的詩如畫作,充滿意象與色彩。羅卡在1927年出版《歌曲集》,創作的九十首短詩中,如遊戲般將顏色及意象融入景緻。本文運用范傑納和特納提出的閾限概念,探索《歌曲集》的顏色與空間之互動作用,及如何表現存有與隱形的主題。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探討遊戲空間,聚焦〈七姑娘之歌〉;第二部分藉由閾限概念分析詩集裡的過渡空間,舉三首詩為例:〈人群離散〉、〈綠色天空中〉、〈最初願望的小曲〉;第三部分從寫作的格式來看詩人如何書寫景色與故事的平行空間,以〈樹啊樹〉為例,並與《吉普賽故事詩》中的〈夢遊曲〉作為比較。三部分的討論皆闡述顏色的作用與象徵意義,特別是《歌曲集》中常出現的綠色及白色。
「綠」是洛爾迦筆下萌發詩意的關鍵字,在〈夢遊人謠〉裡,從愛慕之人的髮膚、神色,到支撐起她回眸一望的陽台,皆有詩人綠意迸發的異想;而狄瑾蓀寫下〈綠色是墳墓的顏色〉,死亡的象徵轉化為雪白覆蓋之下終將輪替而至的夏季暗示。詩人借用它富於想像的意涵,它並不直指墓碑灰白如生者不再的冷清,而是揭示蘊含其中,覆蓋著生死運命的肌理與邏輯。在它的詩性表現之外,也透過語言形塑的視覺意象所顯現,在當代無法消除的邊境裡外,標示空間中人工與(虛構的)自然的區塊分隔。從綠色在詩性空間的詮釋出發,我們以洛爾迦與狄瑾蓀的詩歌為例,探問文學與詩歌作品中的有色隱喻,以及當代現實處境中的「綠」義侷限。文學的語境中,顏色的意涵如何突破視覺的理性觀看,以感性經驗訴說不可現身的形象?可見之「綠」,能否被賦予一種脫離既定「區隔」的顯性空間的潛力,使物質在觀者的理解中變形、再生,使其原初未顯現的輪廓得以具象。
吳明益的《複眼人》訴說著阿莉思在經歷失去丈夫與兒子的創傷後,透過書寫的記憶讓兒子存活著,直到兒子與其丈夫於一次山難時失蹤。筆者想探問,阿莉思偽造的敘事究竟是因為創傷而產生的記憶扭曲,還是更有能動性的重塑記憶的敘事?透過瑪拉布的創傷理論,本文第一部分試圖探究阿莉思如何重塑記憶與生命。瑪拉布的創傷理論解釋主體如何經歷「摧毀的變形」與「摧毀的可塑性」。若大腦具有可塑性,那麼,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記憶也具備可塑性,其諭示著或許我們不需回到所謂的原初的記憶,阿莉思每一次的重塑記憶正是其涵納多重視角與自我創生的動作。本文第二部分將運用瑪拉布所提出的「生態突觸的個人特質」之概念以及與其相呼應的瓜達里的三維生態學觀點剖析個體、社會與生態間的交纏關係。由此看來,阿莉思的自我療癒之記憶與敘事或許也呼應了自然生態之療傷記憶與敘事。
法二十世紀哲學家梅洛龐蒂早期的寫作著重身體主體的闡述,提出人以身體肉體意識與世界進行存在的對話,建構出意義,身體即是存在本身。在後期作品梅氏提出「肉」的觀點,認為萬物都是「肉」的相遇,彼此在彼此涵蓋中,是稠密的、含混的、不分的交織在物的世界。梅氏的「肉」已與萬物泯然不分,已具去人類中心的哲思意涵,此與美二十世紀哲學家羅爾斯頓的生態倫理觀所提的「內在價值」與「系統價值」有其相應之處。羅氏認為自然界事物具不依賴人類評價的價值,即「內在價值」,此價值存在於自然界中的個體,而個體存在於關係之中,此價值需用系統來理解,即「系統價值」。羅氏重視自然生態整體性和內部客觀價值關係,主張原野有自存價值,批判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與自然的存在關係,呈現整體的系統性思維。本論文希冀爬梳二十世紀來自西方歐陸的知覺現象哲學與美國的環境倫理哲學,對話彼此的生態倫理觀,藉哲學探究存在議題,來審視人類及非人類自然界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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