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研究多依單一攻擊理論、受害理論分析父母心理控制與孩子攻擊、受害關係,僅可了解單一理論所重視因素的獨立效果。其次,過去研究多個別探討父母心理控制與孩子攻擊、受害關係,僅可分別了解父母心理控制與孩子攻擊、受害關係,發現許多共同影響變項,可能造成父母心理控制對孩子攻擊、受害效果是否相同的誤會與迷思。故本研究整合許多攻擊理論、受害理論,建構「心理控制與攻擊、受害關係模式」,同時分析父母心理控制與孩子攻擊、受害關係,並深究父母心理控制對孩子攻擊、受害效果的異同。本研究抽取台中地區國中學生為樣本,共1,153人,以結構方程模式進行分析。結果顯示:(1)心理控制與攻擊、受害關係模式適配;(2)父母心理控制正向預測社交焦慮、敵意歸因、攻擊;(3)社交焦慮正向預測敵意歸因、受害;(4)敵意歸因正向預測社交生氣、攻擊;社交生氣正向預測攻擊。綜上述,父母心理控制預測受害路徑上,父母心理控制透過孩子社交焦慮預測其受害;父母心理控制預測攻擊則有三條路徑:其一為父母心理控制直接預測孩子攻擊,其二為父母心理控制透過孩子敵意歸因、社交生氣預測其攻擊,其三為父母心理控制透過孩子社交焦慮、敵意歸因、社交生氣預測其攻擊。
犯罪被害保護協會在執行被害遺族的心理輔導服務經常採取到宅服務輸送模式,然未曾接觸過此服務模式之心理師對此相當陌生。本研究旨在探究心理師對被害遺族到宅輔導的在地經驗,了解其觀點、知覺的挑戰及因應策略。本研究以發現式研究取向針對12位兩年以上提供被害遺族到宅輔導經驗的心理師,透過半結構式深度訪談蒐集資料,採用紮根理論研究的資料分析方式。結果發現心理師對於到宅輔導的觀點可分為四:一是到宅輔導源自提高服務輸送量,持續服務則因專業認同與社會責任;二是有關優勢:豐厚理解、自然建立關係、有利情緒催化與覺察;三是需做的調整:彈性配合案主需求、即時調整架構;四為成效與原因:成效好來自可處遇實際生活議題、成效自然落實生活中,成效有限與案主準備不足、心理師主導權不足,及環境干擾影響會談深度有關。心理師知覺的挑戰有兩主題,一輔導工作慣性的顛覆:包含安全感喪失、會談結構難掌控;二專業角色與界線的模糊:包含專業角色模糊、界線逾越。在因應挑戰上,心理師發展出多元策略來確保人身安全、會談結構,以及平衡關係的情感連結與界線。本研究認為被害遺族的到宅輔導具有社會正義的意涵,其成效可能與被害遺族的喪慟歷程有關,而到宅輔導強化情感連結,心理師在設定界線上會考量維繫連結。最後依研究結果,對犯保協會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本研究以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為中介變項,探討僑生與本地生在生活壓力與憂鬱情緒之關係。採用網路問卷調查,共計有1,347位大學生參與,其中僑生575位、本地生772位。在資料分析方面,採用描述性統計、皮爾森積差相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Process模式分析。研究結果:(1)本地生與馬來西亞僑生在「自我仁慈」與「正念」的平均得分上,顯著高於港澳籍僑生;在「孤立經驗」與「過度認同」,本地生與港澳籍僑生的平均得分上,顯著高於馬來西亞僑生。(2)本地生、馬來西亞僑生及港澳籍僑生的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在「家庭壓力」與憂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3)本地生、馬來西亞僑生及港澳籍僑生的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在「未來規劃壓力」與憂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4)本地生、馬來西亞僑生的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在「經濟壓力」與憂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5)港澳籍僑生的自我仁慈、自我批評、孤立經驗、過度認同與主觀幸福感在「經濟壓力」與憂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6)本地生、馬來西亞僑生及港澳籍僑生的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在「情緒爭吵壓力」與憂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7)本地生、馬來西亞僑生以及港澳籍僑生的自我疼惜與主觀幸福感在「人際壓力」與憂鬱鬱情緒間具有部份遠程中介。最後,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針對高等教育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本研究在探討諮商師於企業諮商中面臨企業與員工利益衝突之倫理判斷歷程研究。針對五位諮商師進行訪談,以模版式分析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發現企業諮商中會涉及不同企業與員工利益衝突議題,經歷衝突判斷與影響階段歷程:(1)衝突階段遭遇:(a)企業生產效能與員工心理健康需求之衝突;(b)企業管理與員工權益之衝突;(c)企業人力管理需求與員工生涯需求之衝突;(d)企業績效管理與員工工作保障之衝突;(e)企業聲譽保護與員工權益維護之衝突。(2)判斷階段會考慮:(a)是否傷害員工權益作為判斷;(b)是否傷害企業利益作為判斷;(c)是否違反勞動法令作為判斷;在判斷階段後會採取:(a)考量企業人力成本以轉介外部資源;(b)善用知情同意程序;(c)尋求專家諮詢與參照同業做法;(3)在影響階段會透過支持系統協助並找到自身調適之道:(a)建立人脈關係,爭取組織或主管認同支持;(b)多重角色負擔,思索角色功能的調整;(c)兼顧雙重案主的聲音與需求;(d)擴增系統觀與組織觀點。企業諮商中面臨企業與員工利益衝突之倫理判斷歷程,需要以企業制度與員工福祉為雙軸概念進行決策判斷。諮商師學習系統觀點,工作視角應由單一案主情境轉移到雙重案主脈絡,同時兼顧雙重案主權益作為判斷與決策行動因應。透過不斷沉澱與思考,形成下一次處理倫理衝突事件經驗判斷。最後,本研究依據結論提出相關建議。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瞭解宗教與華人社會脈絡下華人基督徒對順服的理解。研究方法:本研究以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招募三位研究參與者接受訪談,並以現象學做為研究方法,萃取整體現象架構以還原參與者參與宗教的經驗,以瞭解研究參與者對於宗教權威的內在解讀。研究結果:促進個體順服的原因主要為個體對順服的心理意義詮釋、靈性內涵、以及自身的信仰狀態。信仰過程中個案會透過自我覺察歷程來瞭解前述三者,從而選擇主動順服、被動順服與不順服,並產生不同的情緒感受、靈性適應和結果。研究結論:(1)神在信徒的生活中具有頗深的影響力,來自信仰上的規範會從家庭、教會、聖經文本中獲得傳輸,也是將權威內化至自己價值觀的過程;(2)權威與基督徒價值觀的差異使基督徒會產生矛盾與懷疑,且不違反誡命與違反教義時會產生罪惡感和感到後悔;(3)基督徒順服上帝可以幫助信徒減少風險,做出最安全適合自己的選擇和幫助自己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並獲得屬靈上的成長與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