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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漢學研究/Chung Cheng Chinese Studies

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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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其人、其事、其文,介述漢學家孫康宜的白色恐怖經歷與回憶錄《走出白色恐怖》。文中勾勒臺灣白色恐怖高壓統治的時代背景與政治緣由,並反思事過境遷,後之來者對於恐怖與傷痕的言說與敘事之意義。《走出白色恐怖》從一家人的跨海遷徙寫起,記錄下二二八事件爆發以來接踵而至的家族厄運,此厄運牽繫著外省父親與左翼份子大舅的命運交集、孫康宜己身失語的痛苦、母親的忍辱負重、父親創傷後的噤聲…,無不揭示著歷史的非理性與恐怖的癥結。值得關注的是,孫康宜的書寫奮鬥於暴力的述說與「難以述說性」,積極寫下那些感恩與值得述說的情誼、仁愛與自尊,完成了從吞恨到感恩的心路歷程與生命見證,是我們又一次思考現代中國暴力與正義、創傷與救贖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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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字从木从示,是會意字。楚系文字「祟」字有特殊字元略、米、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等形體,前二者的構形學者已有很好的分析,但仍有可補充之處。後二者一般與《睡虎地秦簡》的「祟」(特殊字元略)並觀,而以為上皆从「出」。由「祟」字演變源流來看,本文認為「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上面是草木之形。由於古文字存在「木/屮」之形訛變為「出」形的現象,所以秦漢文字的「祟」遂有从「出」形者,不能將二者順序倒果為因。本文所牽涉到的直接字形有「祟」、「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隸」、「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款」、「特殊字元略」、「特殊字元略」。相關字形有「敖」、「暴」、「未」、「孛」、「特殊字元略」等等字形,本文將一併討論。最後並對小徐本《說文》以為「祟」字从「出」聲提出聲韻上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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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慎編輯《說文解字》(以下簡稱《說文》)的動機乃針對於漢代經師釋經的用字混亂現象而起。其意在釐清表述語言的文字其語義的層次,並建立解釋的模式。本文透過當時經典訓詁語料與《說文》釋義之比較,歸結出當時蓬勃的詞義訓詁活動中,實具有兩個層面的內涵。其一,為經典詮釋的立場,由經師依據當時觀念、制度,對該字進行訓詁,此偏向於語境義的詮釋;其二,為詞典編輯的角度,必須追求符合漢字形音義兼備的標準,對該字採語源式的解釋,此則偏向於理性義的訓解。藉由《說文》釋義及經典文獻訓詁的比較,探求漢代語言之核心與非核心義之面貌,做為研究漢語基本常用義與文化詞義交涉情形之參考,進而建立漢語詞義之共時與歷時性質演變的研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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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莊子》有關「夢」寓的文獻為詮釋對象,並將其分為五個類別來討論:情識之夢、至人無夢、弔詭之夢、物化之夢、虛構之夢。一則個別分析這五類夢寓書寫的內涵,其次勾連融通這五類夢寓的層次關係,企圖由此詮釋而建構出《莊子》的夢寓書寫和養生宗主的辯證關係。本文得出的結論在於,《莊子》的多元夢寓書寫現象,既透露了失養與善養的人生哲理,同時也表現出高度創意的文學技藝。換言之,夢寓既是一種虛構形式的文學書寫遊戲,同時也在傳達存在體驗之哲學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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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典文學語境中,一個主題的奠立往往需要歷時彌久,而這本身也為後繼文人提供了可資汲揚的源泉。其中顯著的一例便是詩歌的「感遇主題」。這些作品題意、風格上雖近,然審美性愈呈繁複。本研究力圖通過以陳子昂(約661-702)與張九齡(678-740)的〈感遇〉同題組詩為中心,釐清文學「感遇」主題在此之前的淵源傳統、兼及二人之間的遞衍本末。進而分析初盛唐交接時期的政治興變與詩風演化的關係,鉤深抉異其中足以影響二人詩歌理論與創作的質因。然後回歸文本,對舉檢討這二組詩在藝術表現至情感基調上的殊異複變。最終重新估價陳、張二人在唐詩演進歷程中的創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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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之見於詩歌,從先秦兩漢之實用功能,發展為六朝唐五代以來作為審美欣賞主體,至宋代而梅花之象徵意象始告完成。梅花象徵意象之生成,受宋型文化之制約,得儒家比德文化、文士寫意寄興、禪師游戲三昧之觸發,加以詠物詩、題畫詩之興盛,於是詩情、畫意、禪趣融通,而蔚為梅花審美文化之集大成。梅花意象之生成,有三大頂樑柱,其一,為林逋〈孤山八梅〉之歌詠,促成梅花為君子隱逸形象之建立。其二,為蘇軾創發「孤瘦雪霜」之梅格,塑造梅花比德於高潔品格之君子;又點染「天香國豔」之形象,凸出梅花之幽雅麗質。其三,華光仲仁之水墨梅花,得黃庭堅、釋德洪、陳與義等之詮釋解讀,華光之「以筆墨作佛事」,墨梅之游戲三昧,以禪為詼,乃呼之欲出。墨梅題詠,實不異於詠物,因此,再現畫面,使之詩中有畫;拓展畫境,期使畫外傳神,詩人亦多所用心。南北宋之際,其他詩人如陳與義、李彭、謝逸、李綱、呂本中、華鎮等,眼中筆下之墨梅或梅花,或以之寫意興寄,或以之補說梅格,或以之比德君子。要之,除林逋、蘇軾外,多作遺妍開發,鮮有創意造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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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見於集部文獻之外的明清名家佚作作品,可謂數量眾多,相關輯佚是一項非常重要而長久的工作。但這些作品歷來多有託偽,魚龍混雜,真假莫辨,若貿然採信,實有極大的風險。以明初作家劉基為例,僅從上海圖書館館藏明清家譜中便輯得署名劉基的集外詩文二十四篇,從中考訂得佚作三篇、偽作五篇、存疑十六篇。通過對這些託名作品的文本細讀和背景梳理,可以發現明清文獻中的單篇造假現象在主題類型和體式選擇上存在一些常見的習慣,由此亦可歸納出今人在從事辨偽工作中應當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則。另外,通過作品的規律性辨偽,對現今明清名家輯佚中的一味趨多之風,具有一定的示範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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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所討論的短篇小說〈拾骨〉,是舞鶴的鄉土性與現代性書寫渾然交織的代表作。舞鶴在〈拾骨〉中所提出的人之「生」與「死」、以及「性」,是人類共通的倫理性命題。人之所以存在的這些根源性命題凝聚在「死者」母親和「我」身上而同時浮出地表,通過〈拾骨〉,我們深深體會到了臺灣純文學達到的某種高度。〈拾骨〉中反復使用死者與性的意象與符號,作家舞鶴到底想表達什麼境界?純文學總要追求的生與死、物質和精神的界線到底何在?舞鶴這樣的變異性死者書寫不僅僅是他的創作獨有的,它在一九五〇年代末期日本近代文學中也屢次被嘗試過。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大江健三郎的短篇小說〈死者的傲氣〉。本文即擬從這樣的問題意識和臺日比較文學的角度出發,對〈拾骨〉中的母親與死者意象重新進行解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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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透過仿單商標與招牌幌子這兩種廣告形式,說明中國傳統廣告文化到了明清以後,從圖像為主、圖文並茂,逐漸走向以文字說明為主流的趨勢。之所以有如此轉變的背景與原因,第一,和明清時期城市化的發展息息相關。明清城市的環境是造就廣告文化誕生的重要背景基礎;而明清城市住民的識字率提升,遠遠高於鄉村,所以市招的形式也多以專用文字為主。再者,明清以來城市內的工商業競爭愈加激烈,仿冒的情形愈來愈頻繁,所以各行各業都有必要利用多字招牌來凸顯其特色,或在仿單裡花上大篇幅的文字說明如何分辨真假。此外,廣告的作用除了強調售貨者或生產者的聲譽之外,其實也是社會菁英分子塑造消費品味並與其他社會階層區分的工具。在明清時期,著名的商標、品牌或字號的商品,成了士大夫階層消費品味的象徵。而奢侈品與高級服務業的主要消費群,就是集中在城市裡的官紳與商人階層;所以奢侈品與高級服務業的廣告模式,主要也是為了迎合士大夫文化的品味。因此中國傳統招牌或仿單用華麗的文言文所呈現的「文學性」,其實有相當程度是為少數菁英所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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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注林紓其人其作與臺灣的關係,著墨重點有三方面:首先從林紓典籍中重構四次來臺始末(1867、1869、1878、1885年),其次討論林紓作品中觸及臺灣的作品,最後是討論林紓作品(詩、小說、譯作)在臺灣的轉載及改寫。其中可見臺灣番女、妓女、匪女等較特殊女性形象的描繪,及作品流露的畏天循道、講禮防和節孝的觀念。而林譯小說對臺灣文壇影響,主要是《吟邊燕語》此譯著,二十世紀初期的臺灣已經透過林紓此譯作認識了莎士比亞,《臺灣日日新報》的〈丹麥太子〉、〈稜鏡〉、〈玉蟾〉三篇即是對其改易、摹仿學習創作的小說。由於這些作品皆非林紓本人的投稿,刊登時亦未署名作者,甚或改易篇名,更動小說人物姓名,以致林紓及其作品與臺灣的關係未被留意,相關的討論亦未能展開,遠遠不及未曾來臺的魯迅、郭沫若或匆促往返臺地的郁達夫、江亢虎等人的討論。本文透過「林紓與臺灣」之耙梳,可以掌握林紓雖繼蒲松齡之餘緒,但也有自己獨特的成就,尤其技擊小說的書寫對臺灣文學的生成與發展,有一定的作用。而從所刊林紓作品觀之,臺灣漢學界頗能真切掌握林紓作品的特色及意義,並相當及時予以轉刊摹寫,這種種現象說明了臺灣文人對中國文學文壇之熟悉,但隨著1924年林紓過世及新舊文學論戰起,其小說作品之轉介幾乎斷絕,難以回到1910年代前後時期的盛況,只有詩作在1930年代依舊被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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