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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研究年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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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自動販賣機興起,吸引消費者購買。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自106年起規劃食品自動販賣機稽查計畫,106年至108年總計查核488台食品自動販賣機機台及其販售產品標示符合性,其中73台(15%)不符規定,主要違規態樣為機台未完整標示業者資訊。另於後市場及源頭製造廠,共計抽驗105件食品自動販賣機產品檢測衛生標準,初抽驗不合格率8.6%。進一步查核17家自動販賣機產品源頭製造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有11家GHP初查不符規定,均複查合格,主要缺失項目為廢棄物或報廢品未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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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監測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之安全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時,執行邊境查驗並抽樣檢驗。本篇以風險考量為基礎,結合統計科學,提出「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抽驗率之風險管理策略」之概念,首先確認產品範圍進行「資料盤查」,再來概述各類產品進行「危害辨識」,並透過研析歷年查驗結果,參考國內外輿情關注議題、施政重點、法規標準及檢驗技術等項目,運用統計方法給予「風險計算與分級」,最後訂定輸入查驗抽驗率之「風險控制」,降低不符合產品之輸入風險,未來期能運用於以最小之查驗資源獲得最大之查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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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頭食品係屬高度專業技術之加工方式,更顯製程衛生與安全管理之重要。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6年度至108年度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完成查核152家次罐頭食品工廠,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範,特別研析食品業者登錄資訊、產品包裝標示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 GHP)之查核結果,顯示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產品包裝標示之初查符合比率皆已達八成,惟106年度及107年度於GHP之初查符合比率低於五成,初查常見缺失於GHP罐頭專章規範為殺菌工作報告缺漏紀錄及殺菌方法重要因子控管不足,經地方政府衛生局限期改正後,多數業者皆已複查合格,而仍不符規定業者,已依法處辦直至改善完竣。續經衛生機關持續查驗之下,可見108年度整體法規之初查符合比率呈現上升趨勢,復依受稽工廠規模分析各項法規符合概況,顯見資本額1億元以上者於整體衛生管理表現最佳,而資本額未達3千萬元者於GHP之初查符合比率最差,後續可將稽查量能與輔導資源挹注於資本額未達3千萬元之罐頭食品工廠,並納入各項初查常見缺失於稽查與輔導重點,以提升罐頭食品工廠自主管理層次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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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進口食品衛生安全,歷年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針對進口國食品工廠進行實地查核。近年因應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及其相關規則的公告與執行,U.S. FDA來臺查核我國食品加工廠之工廠類型越趨多元,並針對部分食品工廠新增以「食品安全預防控制(Preventive Controls for Human Food, PC)」為查核重點,包含分析天然及人為之潛在危害風險、建立各階段各層面預防性管制措施,以落實源頭管理、製程管控與消費者保護機制,並輔以人員專業培訓確保管制措施之實行,為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生把關。本文綜整106年至108年度U.S. FDA來臺實地查廠之查核資訊,並分析U.S. FDA對我國食品加工廠提出之觀察事項與改善建議,以了解美國稽查實務管理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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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輸出業者為應出具證明文件之需要,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外銷證明文件。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我國核發外銷衛生證明機關之一,針對我國製造之外銷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提供「衛生證明(sanitary certificate)」申辦服務。106年起,食藥署陸續推動衛生證明線上申辦、申辦流程及文件簡化等精進措施。經分析106年度至108年度食藥署受理業者申請外銷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衛生證明」案件,實施相關精進措施後,申請案件之審查天數均有減少,其中符合特定條件之案件審查天數更可減少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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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為提升相關業者之自主管理能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4-107年,共訪視輔導54家金屬類及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藉以瞭解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自主管理之情形。結果顯示金屬類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之缺失數較多且改善率較低;就業者易發生缺失之類型,金屬類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以從業人員之缺失率最高(82.6%),塑膠類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以品保制度之缺失率最高(5.7%)。未來持續督導業者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強化業者之法規認知度及其自主管理能力,以保障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安全衛生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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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國內餐飲從業人員接受衛生講習之教育情形,本報告分析104-108年度「食品衛生安全課程資訊管理系統」之人員訓練資料,自104年度起廚師證書申請件數及展延件數逐年增加,108年度有7萬4,335人領有廚師證書。統計104至108年度辦理衛生講習課程場次已從685場增長為1,046場,與餐飲從業人員相關法規之增修訂提高持證比率、增列應聘用技術證照人員之餐飲業態有關。為提升食品安全衛生專業素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1年同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下稱HACCP)相關訓練課程抵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下稱GHP)準則所規定廚師每年接受衛生講習之時數。103年持證廚師參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課程僅有36人次,至108年度持證廚師已有1,748人次參與HACCP訓練課程,顯示我國廚師逐步提升食品衛生安全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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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為瞭解餐飲業者自主建立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情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8年度,針對餐盒食品製造業、旅館附設餐飲業及連鎖飲冰品業等餐飲相關業者,辦理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輔導調查,其結果顯示餐盒食品製造業及旅館附設餐飲業者所建立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內容較完整;連鎖飲冰品業者則仍有部分業者尚未建立完善。未來持續規劃輔導及相關措施,推動餐飲業建立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化餐飲業者之自主衛生管理能力,確保大眾飲食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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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為一鑑別、評估及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之系統,目前世界各國已將HACCP制度導入於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之一,我國政府依據食品產業的風險程度,自2012年度起分階段公告實施業別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符合性稽查。本研究對象新北市肉品加工廠41家及水產加工廠31家,從2018年1月至12月,進行專案輔導計畫,先邀集34名專家學者凝聚共識後,對於業者實施HACCP的12個構面進行初檢,接著由專家學者實施階段性實地輔導,並導入HACCP基礎與進階班課程訓練,最後進行12個構面的複檢,探討輔導前後執行HACCP各構面合格率之差異。研究發現,在小型食品加工業方面,輔導前後合格率是否具有顯著差異,取決於其接受輔導的意願。而在中型以上食品加工業,為中央公告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食品業,如經專家學者2次以上輔導後,仍有不符合之項目,後續將由地方衛生局執行HACCP符合性稽查時,恐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而在大型食品業方面,在「聘僱專技人員」最難達成法規上的要求,故未來在輔導大型加工食品業可建議提供更優渥的條件吸引人才外,亦可結合多方人力媒合平台,協助聘僱專技人員以符合法規,本研究結果可供政府或相關單位於輔導查核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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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及安全,於邊境依產品風險等級實施抽樣檢測,並依產品查驗不合格紀錄,逐級提高產品抽驗機率至逐批查驗,隨時監控國際食品安全警訊,必要時適時調整邊境查驗措施,以落實輸入食品查驗把關,確保國人健康安全。本研究運用食品雲大數據等相關資訊,結合統計科學方法進行分析,提供調整邊境查驗措施之參考,以提升整體邊境源頭管理之成效。針對檢驗項目「重金屬」潛在風險產品預測及管制研析,探索歷年產品不合格情形顯著相關之風險。研究結果顯示:1.建議將「鉛」及「鎘」納入「薑黃粉」未來邊境關注檢驗項目。2.建議加強「百合」、「扇貝」及「花椒」之邊境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