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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學位論文

國立臺灣大學,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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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論文旨在探討臺灣國父紀念館之變革與發展。主要研究目的有三:(一)探討孫中山與國家發展之關聯;(二)解析孫中山研究與孫中山紀念館在兩岸之重要性並比較其異同;(三)評析臺灣的國父紀念館之過去、現在及未來發展。主要研究問題有三:(一)何謂孫中山的國家發展論?孫中山與國家發展之關聯為何?(二)孫中山研究與孫中山紀念館在兩岸的政治界與學術界有何重要性?兩者在兩岸的發展有何異同?(三)臺灣的國父紀念館之緣起、轉型及其與國家發展之關聯為何?研究途徑採歷史學研究途徑和比較研究途徑,研究方法採深度訪談法與實地訪查法。主要研究發現:一、關於孫中山的國家發展論:它與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家發展有密不可分之關係,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國家發展則尚待觀察。二、關於全球的孫中山研究,主要集中在臺灣海峽兩岸的政治界和學術界,在中華民國(臺灣),孫中山研究已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相結合,且有相當成果。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早期將它侷限在歷史研究、檔案研究中,直至近幾年來兩岸交流日漸熱絡,始基於統戰需要,逐漸開放孫中山研究。三、關於孫中山紀念館:全球孫中山紀念館舍固然很多,但多集中在臺灣海峽兩岸,臺灣的孫中山紀念館,以臺北的「國立國父紀念館」最具代表性與多功能作用,且現在已成為全球或兩岸孫中山紀念館舍相互交流的最主要的據點。四、關於現階段臺灣國父紀念館的現況、轉型及未來發展趨勢:預計在2012年「政府組織再造」後改隸文化部,面臨再次轉型,國父紀念館本質的設置功能雖然仍會繼續,但是亦將配合整個機關的改隸轉型,屬於文化機關的功能與績效將更加顯著。 關鍵詞:孫中山、國家發展論、國立國父紀念館、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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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第一章探討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和相關文獻;第二章分析觀光賭場對於城市發展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環境的影響;第三章與第四章分別以拉斯維加斯及澳門作個案研究,分析兩座城市發展博奕產業對其城市發展的影響,以印證第二章觀光賭場對於城市發展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環境的影響;第五章針對拉斯維加斯及澳門進行SWOT分析,歸納出兩座城市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進而提出本研究之主要發現與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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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醞釀成國際性之經濟崩毀,在諸多風暴之成因中,金融機構之薪酬制度無疑是檢討聲浪裡的「亮點」。國際經濟組織或歐美各國,皆有針對金融機構之薪酬制度討論或提出建議。薪酬制度檢討之重點,在於風險控管所衍生出之整個公司治理問題,包含僅考量短期績效、未考量超額風險承擔行為之薪酬誘因等。針對上述問題,本文分別介紹G20財政部長與中央銀行主席會議、金融穩定理事會、歐盟、英國與美國等近期之相關立法改革與建議,此些改革動態頗值得我國借鏡。 我國現行法制中,在薪酬結構方面,經濟部將公司法第196條第1項之董事「報酬」限縮於委任關係之對價,本文認為與該條之立法目的不符。董事薪酬考量重點,應是所受領之薪酬是否與績效具連結性、是否影響機構長期經營的穩定性、是否減損機構之風險管理,故不論薪酬的態樣為何,只要是金融機構為了換取專業服務而授予之經濟上利益,皆應納入薪酬之範圍。另外,經濟部亦否認得以股權形式做為董事之薪酬,惟本文則認為,董事一定的持股加上適當的限制與不利誘因設計,如追回利益機制、持有期間的限制或股票選擇權的運用,可使董事之績效與公司之長期利益結合,故應由公司自行決策是否運用股權薪酬,實無強制禁止之必要。 在薪酬委員會方面,本文認為薪酬委員會應設置於監察人會或單軌制董事會中。薪酬委員會職責為評估與訂定薪酬政策,除經理人之薪酬最終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同意外,薪酬委員會訂定董事與監察人之薪酬結構與具體薪酬數額後,應直接提交股東會決議,無庸再經董事會討論。 在金融產業之薪酬結構中,業務人員之薪酬結構易與短期績效連結,惟若過份重視短期績效的獎勵,可能危害金融機構長期的穩定經營,甚至造成客戶與投資者的損害,近期的薪酬改革中,「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信託業薪酬制度之訂定及考核原則」及「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皆已明定業務人員的獎勵應與長期績效與風險連結。另外,為了提升金融機構經營者薪酬的透明性,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之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配合「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之修正,放寬應揭露個別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酬金之事由,以強化投資者對經營者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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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浪潮下掌握國際分工的優勢地位,是當前各國政府施政的主流價值之一,各國無不期望能掌握資本、知識與技術迅速交換的契機,優化國家發展體質。我國近年來陸續提出多項國際化政策,希望與國際更緊密連結,提升國際競爭力;然由於國際化環境涉及經貿、勞動、移民、觀光、教育、文化、資訊等政策領域,非任何單一部會得以獨力完成,因此,行政院自民國97年起設置「行政院營造國際生活環境推動小組」(簡稱「國際小組」),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相關部會副首長及學者專家擔任委員,下設五個工作分組,希望能透過跨機關政策整合平台,營造優質國際生活環境。 「任務編組」之精神在於跨越機關藩籬、吸納外部專業意見,以專案導向進行政策諮詢、研議、評估等工作。本論文以「二級機關」(部會)作為分析單位,透過相關法令規章與官方文書等資料蒐集、主政機關業務推動人員深度訪談、政策規劃執行的第一線觀察,探討各部會在投入「國際小組」運作過程可能影響其成效的因素。經由本論文之研究,發現「國際小組」各工作分組運作成效差異甚大,進一步追蹤,會議提案性質、分組開會次數、機關委員任期穩定度與出席次數等參與情形,均直接影響「國際小組」功能成效的發揮,而主政部會對於行政協調成本、業務主導性及政策支持基礎的考量,則是左右其積極投入與否的動機因素。 最後,本論文根據研究發現研提政策建議,立即可行部分包括建議「國際小組」更聚焦於核心任務、提高定期集會頻率、賦予委員議題設定權、強化決議管考機制等,必要時考慮將國際化政策職能專任化;在中長期部分則建議提升層級由副院長召集,定期檢視次級分工,並適度納入在地參與機制。而在後續研究方面,本論文建議可導入外部觀點進行政策盤點以建立完整績效評估體系、就政治面因素進行追蹤分析,並可整體評估行政院所屬任務編組運作成效,作為機動調整的參考,以因應常態變遷的政策環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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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球經濟區域整合的趨勢,及為區內各國相互貿易的頻繁尋求合理解決貿易爭端的管道,於是成立APEC來協商與對話。APEC成立之初是一個較鬆散的區域經濟論壇,日常運作係以「共識決」(consensus)及「自願性」(voluntary)為基礎。由於缺乏明確的規範和制度,決議不具約束力,因此APEC常被視為論壇而無實際拘束力,且被質疑會邁入空洞化。近年來隨著APEC議題的變遷,功能演進與分化,組織不斷調整來適應新的功能。 本文介紹APEC組織特性及決策模式和歷年議題的演變過程,再以歷史制度主義來分析APEC綠色議題的演變,先假設綠色議題非憑空出現,而是透過兩次關鍵點的產生而使路徑產生修正才形成綠色議題。透過歷年議題分析,我們不難發現能源議題始於討論如何對環境減少衝擊而產生的綠色能源,加上氣候變遷影響而逐步形成綠色議題逐漸演變而來。 綠色能源與環境議題從一九九五年開始就已經伴隨著經濟暨技術合作項目的開展而逐年增加,在二00七年綠色議題納入領袖會議討論。 從APEC三大支柱之一的經濟暨技術合作(ECOTECH)為出發點,在T0的時間點,經濟暨技術合作在於降低會員國之間的差異,平衡經濟與永續發展為目的,演化至T1時間點和能源議題相連結,議題隨著時間T2、T3的演變開始改變其內容,最後形成綠色議題。從長遠的眼光來看,制度變遷會循著穩定和週期的方式進行,不會完全揚棄原制度的設計而另闢蹊徑,因此只是對原制度做出適當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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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之研究目的,在於了解為何日本金澤市身為一個「傳統」的手工藝之都,竟能獲得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創意」城市的殊榮?其邁向創意城市之文化發展策略為何?如何奠基在歷史及傳統上發揮新意,將其轉型成為創意城市?如何讓傳統與現代文化並進發展?本論文希望透過對金澤市的研究、觀察,了解其城市文化發展策略,並將研究成果供我國策略擬定之。 本論文採用「文獻資料分析法」、「訪問法」及「參與觀察法」進行探究分析,在了解金澤市的歷史背景、地理環境、傳統工藝、文化組織、文化設施、歷史與文化景觀以及文化活動等相關資料,並實地赴金澤市訪察研究後,筆者了解到,雖然金澤市同樣面臨時代變遷、生活形態改變、人才與後繼者不足、需求衰退等問題,但也積極因應以突破困境,綜理後歸納其七大文化發展策略如下:(1)文化資源保存活化(2)傳統承繼與再創新(3)創意人才培養育成(4)創意氛圍建立營造(5)文化事業連結推展(6)創意政府實踐體現(7)接軌國際傳遞貢獻等。 最後,筆者認為在邁向創意城市的進程中,各城市應以開放、包容的態度廣納市民意見,深化市民、團體組織、企業等對地方文化的認同與喜愛,促使民間與政府同心一體,以期共同推動城市進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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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台灣的同性婚姻制度尚未明文合法,使得同性戀者必須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同性收養未成年子女的權利。本論文關注的是如何在憲法的規範下,主張同性婚姻及同性收養未成年子女的可能性,並嘗試融入性別研究中性少數族群的觀點,討論同性戀者長期以往所遭受的不平對待以及同性戀者應受到去污名化的正視。 本文首先關注同性戀性傾向的研究;接著,本文從分析美國及歐洲人權法院新近三年的相關判決發現,近年來國外法院多已承認同性婚姻以及同性戀者收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性,值得我國加以跟進;而在我國主張同性婚姻的可能性,本文以為亦可從憲法保障的人格權主張同性婚姻的可能性,以展現同性婚姻在法學研究上多元主張的可能性;除了同性婚姻應受保障外,在建立一個完整的同性家庭圖像中,同性戀者收養未成年子女的案例,在我國及美國有著截然不同的發展,本文亦將一併針對相關案例作分析;最後,對於我國落實同性婚姻以及組成同性家庭的可能性提出立法方向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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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身處的台灣近來面臨東亞區域快速整合,周邊國家多元領域合作逐漸緊密,並紛紛簽署雙邊或多邊的自由貿易協議,而台灣囿限於中國「一中原則」的壓迫,參與國際事務屢屢遭受阻礙,馬政府近來「外交休兵」、與中國簽署ECFA等的兩岸政策,即是在突破台灣所面臨的國際困境,然而,推動ECFA背後的政治目的之一即是藉協議的簽署,打通與周邊國家經貿互動的門路,其中東協應是台灣未來一個重點合作目標。面對東協與中國互動頻密,特別是雙方於2010年自由貿易區全面的啟動,並在大湄公河次區域與泛北部灣次區域推展多元的合作項目,從地緣關係的角度來看,泛北部灣次區域涵蓋的範疇,涉及到我國主張的南海領域,若中國與東協於此次區域進一步發展雙邊的互動關係,並持續將台灣排除於該自由貿易區的運作外,將對台灣造成極大的威脅和挑戰。 基於上述的認知和思考,為突破台灣區域周邊的經貿困境,筆者認為應深入探究中國與東協次區域合作互動的本質與內涵,從現存雙方的合作機制中歸納出其合作特色與互動模式,以期瞭解中國與東協推展次區域合作的背景、具體內容以及互動所產生的影響,並嘗試尋求台灣未來的因應之道,以拓展更加寬廣的國際空間。 本論文探討中國與東協次區域合作互動,從「互動背景」、「互動內容」以及「互動影響」三個面向,勾勒中國與東協次區域合作互動的框架,並藉由實地訪談進一步瞭解中國與東協次區域合作互動內部存在的問題與可能的合作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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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世界貿易組織2001年展開的杜哈談判失利後,簽署區域貿易協定成為區域經濟整合的主流模式,至2010年11月為止,經世界貿易組織公告生效的區域貿易協定達到290個 (自由貿易協定達160個,關稅同盟達15個)。從區域來看,東亞區域簽署的區域貿易協定有47個,且大多集中在2004年後簽訂。 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日本於1940年提出的大東亞共榮圈, 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則真正讓東亞各國意識到區域合作的重要性。東亞區域內貿易比重不斷增加的趨勢,也說明東亞各國愈來愈緊密的貿易關係,更為未來自由貿易協定進行經濟整合奠定良好的基礎。事實上,東協已於2002年形成東協自由貿易區,從東協加上中日韓三國飛躍增加的人口數與國內生產毛額來可看出東亞區域經濟合作後的雄厚經濟潛力。事實上,東亞區域的經濟實力已不遜於歐盟與北美自由貿易區,東亞區域的經濟實力也說明東亞區域經濟合作未來若不斷的深化,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力將會愈來愈大。 除了貿易面日益緊密之外,東亞各國在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後意識到區域金融整合與合作的必要性,然而,東亞各國在貨幣、債券市場的相關性仍偏低,東亞區域各國相互的投資與持有債權所佔的比重也呈現偏低的現象,大部分的投資與持有的債權來源都集中於亞洲區域之外,也表示亞洲的資金大多流向亞洲之外的國家。同樣的,東亞各國在區域內的跨境銀行債權、股票投資、長 (短) 期債券的比重及金額也都低於歐洲區域的比重及金額。這顯示東亞區域金融整合程度仍然偏低,而主要原因可能是東亞各國金融市場自由化程度仍不高,貨幣及匯率制度的不穩定。總的來說,東亞區域內的金融整合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東亞區域經濟合作提高東亞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力,但身處東亞樞紐的台灣在國際政治因素限制下,至今卻未融入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中。單純從經濟數據來看,台灣經濟力量與總體競爭力優於東亞許多國家,若臺灣能參與東亞經濟整合,將可帶給東亞各國正面的外溢效果,對於促進東亞經濟的繁榮與成長將會有積極的貢獻。台灣與中國在2010年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後,在此基礎之上,台灣不應被排除在東亞區域經濟合作之外,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應是台灣進一步參與東亞經濟整合的前奏。如果台灣因為與中國大陸的政治因素而無法站在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舞台上,損失的不僅是台灣,東亞各國所冀望的區域經濟合作之利也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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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討魯拉總統任內經社改革內容與成果,以及巴西國家角色與經社改革之問題。本文的分析架構主要有二:1. 經濟與政府角色相互交集的關係;2.經濟同時鑲嵌在巴西國內社會總體以及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之上。本文是由經濟的社會鑲嵌概念架構分析魯拉之經社改革的重點,以及當前巴西經濟民主與社會民主的侷限。 巴西從1964年到1980年代,進行第二階段進口替代工業化,也接受國際經濟組織如世界銀行提出的結構性改革計畫,而大量引入外國資本與技術,以加速經濟成長。負債發展策略固然成就了1968-1974年的「巴西奇蹟」,卻也造成1980年代外債危機。1995年卡多索總統上任後,採取新自由主義路線,推動多項重要經濟社會政策,在經濟方面主要以金融自由化為主的經濟改革,且採取基於市場機能和減少政府角色的新發展模式,包括削減公共支出、吸引外資、平衡進出口、穩定物價等,但失業、社會不均與貧窮、貿易赤字以及外債利息增加的問題仍然存在。 新世紀魯拉總統於2003年上任後,仍延續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並於2007年提出新發展主義策略,企圖做適度的重分配政策,以提升經濟與社會發展,其企圖拉攏本土資本家與外資以成就經濟發展,但仍未解決巴西貧富不均與貧窮問題。魯拉任內重視社會改革,其社會改革重點有家庭津貼計畫、土地改革、教育、就業以及社會保障。其改革結果包括中產階級人口增加,家庭津貼計畫使全國四分之一人口受惠,讓貧窮階級的小孩能夠接受教育,也使貧窮階級增加向上流動的機會;家庭津貼計畫的實施也直接影響兒童與青少年的入學率;土地改革也使無土地農民階級受惠,並設立土著居住區;就業改革成果包括勞動參與率提高,勞工階級除了有最低工資提升,有正式契約受雇者增加,不穩定就業率降低,六大都會區平均實質所得增加,受雇勞工社會安全提撥比率也提升。此外,魯拉也基於國家財政考量進行社會保障改革。但是魯拉的社會經濟改革成就若由經濟民主與社會民主面向檢視之,則仍是很有限度的,有待巴西未來繼續的社會經濟民主改革。 巴西魯拉政府的國家發展策略,是國家也積極介入經濟與社會,而呈現巴西獨特的國家角色與發展途徑。魯拉政府在第2任期內,擴大進行社會民主改革,但只能提供社會大眾有限度的社會權與社會保障。魯拉雖然積極發展穩固的國家資本主義,但國家角色仍然缺乏足夠的政治意志力,很難超越目前經社改革的成就。 本論文的研究發現包括:1. 巴西政府角色與經濟發展兩者相輔相成;2. 巴西經濟是鑲嵌在國內社會整體以及外在的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之上。展望未來,巴西政府與經濟、市民社會的合作關係,在於新政府有否可能選擇是要有助於國內資本家的發展,或是要選擇繼續深化的所得重分配政策。若從經濟的社會鑲嵌概念而言,全面的經濟發展必須鑲嵌在社會整體,因此巴西經濟的持續成長除了必須仰賴企業投資之外,中產階級與所有勞工的生產與消費也同樣重要。國家政策如何完全納入中產階級與所有勞工的需求,也成為羅賽夫總統上台後必須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