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45.111.125

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學位論文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正常發行

選擇卷期


已選擇0筆
  • 學位論文

為減少開發案排放之空氣污染物造成空氣品質造成惡化,於開發單位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所提出空氣污染物抵減計畫,期望以污染減量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對環境之影響。本研究以空氣資源整合效益模型,估算環境影響評估案所提之空氣污染物抵減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與空氣污染排放增量對民眾健康影響及對環境空氣品質惡化之整體社會經濟效益,兩者進行效益評估,並可作為環境影響評估案件之效益評估工具及量化指摽。 藉由本模型評估案例1: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階擴建計畫,以及案例2:台灣電力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等兩案例之空氣污染物抵減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分析,其中,案例1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階擴建計畫,評估開發案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對下風處民眾之健康效益,並提出在都會區人口密集處執行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減量計畫,以達到同等之減量效益。案例2台灣電力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評估其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減量效益,並以兩個案例評估可行之空氣污染NOx及NMHC抵減方式並以效益作指標,以供產業及政府的決策者在評估各方案之效益時,可同時兼顧經濟、環保、生態及社會等層面。 評估結果顯示,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階擴建計畫之空氣污染抵減計畫之整體效益達2,421,803,177元及台灣電力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空氣污染抵減計畫之整體效益達4,208,893,312元。本研究另規劃於台中市區人口密集區域,投入經費1,496,000,000元執行移動污染源減量NOx為132.04公噸及VOC為12.6公噸, 則其產生之健康效益27,186元亦與中龍鋼鐵擴建排放之健康損失相當。

  • 學位論文

本研究使用系統動態學軟體STELLA架構台灣交通運輸部門在節能減碳與移動源管制政策下,對於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物(一氧化碳(CO)、懸浮微粒(PM10)、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及臭氧(O3))排放產生之減量效益。並以系統動態模式模擬,比較各政策獨立執行與共同執行後之減量差異,再藉由空氣資源整合效益模型(Air Resources Co-Benefits, ARCoB model)計算評估各減量行動中,因空氣污染物減量而產生之健康效益,包括增加國民平均餘命與節省醫療支出之金額。 研究結果顯示,各減量行動於未整合(獨立執行)下,空氣污染物減量以加嚴汽車排氣標準及油品成份管制為最佳,推估至2025年,採取「完全執行模擬情境」時,空氣污染物PM10、SOX、NOX、CO及NMHC減量分別為516、361、28,527、137,046及18,139公噸/年,減量比例分別為1.78%、14.72%、10.78%、16.19%及8.39%。溫室氣體減量則以持續推動高速鐵路建設為最佳,逐年提升運量以減少私人運具的使用量於2025年採取「完全執行模擬情境」時,GHG減量為6,137千公噸/年,減量比例為11.63%。 以民眾角度進行減量行動之成本效益分析,其本益比以環保署推動LPG車全面替代計乘車(營業小客車)為最佳,至2025年時,本益比可達16.34,其外部效益可為整體社會節省9,514,787千元之醫療支出,更可增進全國人民平均壽命27.51天;LPG車替代自用小客車、電動機車及落實機車排氣定檢之本益比也分別為5.08、1.46及10.95。本益比超過1表示這些政策都是值得政府推廣;油電混合車則因售價太高,投資成本遠高於其經濟效益,本益比只有0.46。 綜合各項減量行動整合(共同執行)下至2025年,空氣污染物PM10、SOX、NOX、CO及NMHC分別減量2,761、502、31,050、172,374及33,630公噸/年,GHG則減量14,469千噸/年;未整合(獨立執行)下至2025年,空氣污染物PM10、SOX、NOX、CO及NMHC分別減量2,957、529、35,005、211,522及40,815公噸/年,GHG則減量15,237千噸/年。整合執行時,2008至2025年每年減量為未整合執行時之62%至95%。以政府角度探討減量行動整合與非整合執行下之成本效益比分別為3.36與3.76,淨效益分別為53,240,352與59,586,461千元/年。 依照「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所訂定之減量目標,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16至2020年間,若採取「主要政策承諾策略」與「完全執行模擬情境」時可回到2008年39,058千公噸/年之排放量。至2025年採取「完全執行模擬情境」時,溫室氣體排放量為38,318千公噸/年,但200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30,820千公噸/年,表示溫室氣體2025年還無法回到2000年之排放量。

  • 學位論文

本研究目的利用空氣品質測試箱及實場評估UV-C(253.7 nm)去除空氣污染物之效能,同時驗證氣流模擬分析模式CONTAM之可行性,空氣品質測試箱UV-C於不同相對濕度與濃度條件下對HCHO、TVOC之去除效能及自衰測試, UV-C去除污染物時是否產生二次污染物(O3、NO2)。實場選擇地下停車場、廚餘回收區、中西醫聯合診所及醫學美容診所四案例,規劃各實場以不同UV-C照射形式(包含:直接式照射、頂部式照射、上層空間照射)、照射時間、距光源距離(水平距離、垂直高度)等相關條件進行探討,同時量測UV-C應用於物體表面Bacteria、Fungi去除效果,此外以空氣品質測試箱中UV-C之HCHO、TVOC去除量模擬實場UV-C去除空氣污染物,驗證氣流模擬分析模式CONTAM之可行性。 測試箱中UV-C去除空氣污染物結果,HCHO、TVOC去除率並不隨著污染物起始濃度改變而有明顯變動,其去除率與相對濕度有關,固定濃度低相對濕度(RH = 40 %)條件下HCHO、TVOC去除效率最佳(32.6 %、13.6 %)。實場中UV-C去除空氣污染物方面,長期UV-C照射去除效率較短期照射去除效率佳,長期UV-C照射HCHO、TVOC平均去除率範圍為23.1 - 76.2 %間,Bacteria、Fungi部份除診所B無去除效果外,平均去除率範圍介於38.5 - 92.9 %間;距離因素方面,垂直高度距離對UV-C照射去除污染物後濃度影響不顯著,偏差值大致位於±16 %區間;在距燈源水平距離上,地下停車場結果,當燈源與檢測點距離越近則濃度越低去除效果越佳。廚餘回收區與診所(A)因場址通風影響及多重小隔間下空氣易均勻混合,導致濃度與距離間關係不顯著。UV-C測試過程中,無論測試箱或實場案例中二次污染物(O3、NO2)生成累積濃度,皆低於環保署建議值。 UV-C對於物體表面Bacteria、Fungi去除效果,距離UV-C燈源2公尺內(5.5 μw/cm2),照射1週後物體表面生物性污染物皆能完全去除。綜合空氣品質測試箱與實場檢測結果,進行氣流模擬分析模式CONTAM分析,結果顯示在實場模組較為單一、無多重隔間情況下具有較高成功率,在多重隔間下因軟體質能運算能力問題,可能導致運算失敗,在4實場完成模擬後,方法一(去除與自衰),HCHO之MAPE平均值為96.5 %,TVOC之MAPE平均值為89.9 %,方法二(空調),HCHO之MAPE平均值為88.2 %,TVOC之MAPE平均值為6.0 %,整體而言,除方法二之TVOC外,顯示利用測試箱參數模擬實場去除率其預測性不佳。

  • 學位論文

眾所周知,永續發展已是現今我們人類亟需面對的議題,由於企業在永續發展的議題上扮演著關鍵角色,並且被相信有賦予其重任的能力,而諸多研究指出企業領導者的靈性修練與永續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連,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企業領導者之靈性修練,對永續發展之可能影響。 本研究是以2009年天下雜誌公布之1000大企業中的300大製造業、150大的服務業以及50大的金融業之各階企業主管為研究對象,藉由問卷調查,瞭解台灣企業領導者在本研究中的研究變項:永續認知、永續行動、靈性修練和靈性領導其現況程度,並透過SPSS統計軟體進行分析,瞭解不同背景變項對於研究變項之可能顯著差異性,以及研究變項之間的相關性。 根據問卷分析結果,本研究認為企業的領導者,尤其擔任之職務其權責越重大者,在推動永續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確實更具影響力也是關鍵。而公司企業領導者的永續認知程度,並未與公司營業額的多寡存在顯著相關。目前企業領導者的永續行動仍較著重在國際間一般被要求或是廣泛訴求之項目,包含:尊重法律的規範、確保合乎道德之行為以及尊重並保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但這可能導致其他有助於永續發展之行動因而被忽視或不被落實。企業領導者當面對不確定性提高時,在靈性修練和靈性領導兩研究變項上的程度會增強,並且企業領導者的靈性修練程度與靈性領導程度兩者呈現高度相關。

  • 學位論文

本研究旨在實際瞭解臺灣北部地區街道塵坋土特性,其主要是以臺灣北部五個縣市各選定5條代表性道路進行街道塵坋土採樣,其次以桃園縣為代表執行每月份30條道路街道塵坋土採樣,最後於基隆市進行25條道路之洗街車洗掃效率評估。街道塵坋土採樣依照U. S. EPA AP-42 鋪面道路街塵之採樣方法執行,再依ASTM-C136標準篩分法得到各粒徑之塵土量,由討論街道塵坋土與影響因子相關係,並探討洗街作業的街道塵坋土荷重削減成效,最後針對街道塵坋土管制措施提出建議。 經研究結果可以得知各縣市之街塵(所有粒徑塵土)荷重為0.467 ~ 6.099 g/m2,坋土負荷為0.028 ~ 0.693 g/m2,各粒徑重量百分比為,坋土(<75 μm)佔8.3 ± 1.9%、粒徑在75 ~ 300 μm者佔26.3 ± 1.7%、粒徑在300 ~ 850 μm者佔22.8 ± 6.7%、粒徑在850 μm以上者佔42.5 ± 4.9%。從桃園縣每月之平均街塵荷重值與平均坋土荷重值來討論,鄉/市道路之每月平均街塵荷重變異性較小,街塵荷重值為2.892±0.786 g/m2,縣道之每月平均街塵荷重值為3.621±0.897 g/m2,省道之每月平均街塵荷重變異性較大,街塵荷重值為3.787±1.179 g/m2,以坋土荷重方面進行比較,省道之坋土荷重值為0.421±0.143 g/m2,縣道之坋土荷重值為0.457±0.133 g/m2,鄉/市道之坋土荷重值為0.383±0.132 g/m2。洗街作業成效結果顯示粒徑>300 μm之去除效率為67.9 %、粒徑介於75~300 μm之去除效率為55.9 %、粒徑<75 μm之去除效率為60.0 %。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 學位論文

由於國內垃圾焚化底渣資源化再利用的比例逐年升高、再利用的用途也愈來愈廣泛,有鑑於此,底渣再利用之前處理也相對的愈顯得重要,而本研究重點主要為利用加入酸性藥劑以四段連續式水洗方式去除底渣中之水溶性氯離子以符合國內法規規定之第一類型再利用標準(依CNS1240規定再利用底渣中之水溶性氯離子需低於0.024wt%)以及如何有效降低成本以利於工程上之運用。 本研究以液固比、滯留時間、及添加酸性藥劑的量作為實驗的三大影響條件,結果發現前述三大條件的提高會與水溶性氯離子削減效率成正相關,即每槽滯留時間10分鐘、液固比=1、添加之酸性藥劑為酸:水=1:500,底渣之水溶性氯離子濃度由0.858%降至0.132%(削減效率=84.6%);但當條件提高為每槽滯留時間30分鐘、液固比=3、添加之酸性藥劑為酸:水=1:100時,底渣之水溶性氯離子濃度可降至0.021%,削減效率高達97.4%。 基此綜合研判可發現添加弱酸性藥劑可提高底渣水溶性氯離子的去除效果,而每槽滯留時間30分鐘為最佳加藥水洗的處理時間,但此微量的弱酸藥劑須添加多少量才適合、及未來工程或製程應用上仍應視實際底渣應用(或市場)而定,由本研究初步概估加藥水洗的工程成本約505元/噸,其所延伸的底渣性質改變、廢水處理及製程系統的穩定問題都是宜後續再探討的課題。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 學位論文

現有的焚化飛灰處理技術中,以高溫燒結法最具有將焚化飛灰資源化的潛力。然而燒結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二次燒結飛灰會可能會因為重金屬蒸發的影響而產生濃縮、增稠的現象,導致其戴奧辛與重金屬之含量遠高於焚化飛灰。目前對於二次燒結飛灰所知甚少,故本研究以二次燒結飛灰作為研究的對象。 本研究之目的是針對二次燒結飛灰的基本性質進行了解,並且藉由微波輔助酸消化方式處理二次燒結飛灰,以期降低戴奧辛之含量,使之無害化再行資源化處理。據實驗結果可獲知二次燒結飛灰屬於高鹼性物質,平均pH值約為11.18;在物理性質方面,二次燒結飛灰的水分佔5.12%,固定碳佔4.87%;化學成分方面以CaO的含量為最多;重金屬全含量方面則以鉛之含量為最多,其次為鋅與銅之含量;毒性溶出試驗(TCLP)方面,以重金屬鉛之溶出量最多,其次為銅與鋅之溶出量;微波酸解處理方面,在800W、160℃、固液比1/20、酸液濃度為H2SO4(8.9M)+ HNO3(7.8M)之實驗條件下,戴奧辛之破壞效率可達91.43%,顯示以強酸酸解對於戴奧辛的破壞有正面的幫助。 整體而言,隨著酸液濃度提高,經微波酸解處理後的二次燒結飛灰之重量溶失率也越高,但無論所添加混和酸液之濃度高或低,二次燒結飛灰的重量溶失率均達91%以上。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 學位論文

鑑於現行國內資源回收體系間廢電子資訊物品物料供應系統尚待強化,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提昇國內廢電子資訊物品處理機構循環再利用成效,希冀藉由產業現況分析,進而探討國內循環再利用管理策略,以建構廢電子資訊物品物料供應系統。透過主管單位提供統計數據分析及文獻蒐集方式,針對國內相關產業進行基本現況之資料分析,進而釐清廢電子資訊物品各項目產出物及回收處理機構產出物之數量,期瞭解產業總體狀況及相互關係。 本研究實際蒐集國內外相關產業之回收處理現況,包含處理機構有害物質之回收處理技術及基礎規範;綜觀國際間透過環保標章之驗證制度,包含美國EPEAT及瑞典TCO Certified Edge等,皆要求產品使用再生料,藉以探討後續物料循環再利用管理策略及發展潛勢,最終導入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概念建構廢電子資訊物品物料供應系統。 依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國內廢電子資訊物品處理廠資源回收利用比率高達80%,均符合目前法規之規定;產出物中廢塑膠、電線、壓縮機、馬達以及印刷電路板等產量大及再生利用價值高,廢電子資訊物品產出物主要輸出國為中國,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為最高;考量提昇處理廠資源回收再生利用比率情形下,亦能符合經濟效益,未來處理機構可採研究與發展並重策略,朝整合型資源回收體系發展,積極突破現今發展上的瓶頸,獲取較高利潤與持續穩定之成長,本研究成果可供主管機關擬訂廢電子資訊物品回收處理之管理參考,更可作為回收處理機構提昇廢電子資訊物品循環再利用參考依據。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 學位論文

水源保護與水資源回收再使用之概念已逐受重視,然而在下水道系統尚未普及的台灣,廢污水直接排放匯流自然水體導致水體營養鹽含量驟增,衍生藻類大量滋長繁殖之情形,進而影響後續之淨水與供水系統。在工業廢水方面,亦因化學物質之使用致廢水儲槽營養鹽物質之累積,因而促進藻類生長而不利後續之廢水再利用。因此本研究針對藻類去除與抑制技術進行探討與試驗,期能尋找最適切且有效之方式,提供相關機構面臨與遭遇藻類問題時能有更多選擇與替代方案。   本研究採以超音波、紫外線及遮蔽等技術以及其相關組合搭配之方式,進行除藻與抑藻成效之實驗。據實驗原水水質檢測結果說明,pH、溫度、濁度、溶氧、藻類濃度、總磷及硝酸鹽氮與水中藻類細胞數呈正相關之關係,而氨氮、正磷酸鹽、凱氏氮及氮磷比之參數則與水體藻類細胞數呈負相關之關係。在除藻與抑藻效果方面,以紫外線及其相關組合技術之效果最佳,於處理期間一天內即可獲得98 %以上之去除率,並於四天內即可將藻類細胞完全去除,且期間無藻類再滋長之情形產生。就處理成效而言,超音波與遮蔽為最具效益之處理技術,每瓦耗電量可去除0.17 %之藻類,相當於可去除1,899 cells/L之藻類細胞。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 學位論文

本研究採用整體質量平衡法(Overall Mass Balance, OMB)與統計學之算術平均分析(Arithmetic Analysis)與迴歸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方法推求各行業製程之本土化之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其再利用率(Reuse Ratio)和事業廢棄物產出因子(Discharge Factor, DF),同時採用整體質量平衡法與物質流分析(Material Flow Analysis, MFA)探討物質流分析應用於再利用率及產出因子之可行性,期望能將已建立之再利用率及DF實際應用於查核管制上,作為稽查人員預先查核業者廢棄物申報資料與現場查核之工具,以有效達到事業廢棄物管理目標。 本研究針對2種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推估3個製程共計推估6個再利用率及8個廢棄物產出因子。由研究結果發現『廢光阻剝離液』(R-1501)廢棄物之再利用回收作為光阻液之製造程序方面,可得到其平均再利用率約在97.67%上下、回收作為乙醇銨之製造程序其再利用率也約在96.71%上下、回收作為乙醇銨與乙二醇單丁醚之製造程序其再利用率亦約在96.64%上下;而廢矽晶(R-2505)廢棄物之再利用回收作為矽晶圓製造程序方面,其平均再利用率約在99.24%上下;回收矽、塑膠與金屬等製品之物理處理程序其再利用率則約在99.60%上下。本研究另推估59個非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DF,其中 ≧0.9以上的DF有58個(佔總推估DF數的98%), 介於0.8~0.9者則有1個DF,顯示本研究DF與參數(因子)間之線性相關性相當高。另外本研究推估之DF比對實場申報查核結果,其推估15項廢棄物DF中,誤差值小於5%占總查核的53%,其次為誤差值介於5%至10%之間佔總查核DF的20%,顯示本研究所提的方法對於事業廢棄物之管理有實質的意義,可有效掌握廢棄物的質與量,實為查核管制工作上之一大助益。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