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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學位論文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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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藉由問卷調查方式,瞭解政府部門在推動油氣雙燃料車之相關執行政策與補助措施。由研究調查結果顯示,約有36.2%受訪者認為補助金額太少,且經濟誘因不足,有21.3%受訪者認為申請程序繁瑣;另對於政府推動新購或換購低污染車輛之優惠措施,希望以補助購車款或改裝費用者較高,約占42.2%,減免燃料費或停車費占34.6%次之,認為以補貼油氣價差者占21.5%。 使用油氣雙燃料車較汽油車以經濟效益分析來看,每年可節省約50,829.1元,換算成汽油燃料,每年約可節省1,585.4公升之95無鉛汽油。但目前民眾對於低污染車輛除新購或換購之補助經費外,仍需自行負擔一定比率之改裝費用,導致民眾願意去執行的意願降低。從實際情形來看,液化石油氣與汽油之價差約57%以上時,民眾改裝意願高,油氣價差約44%以下時,民眾願意改裝之誘因也下降,油氣價差約36%左右,改裝市場之改裝數量也較低。 建議政府應主導液化石油氣售價(需遠低於汽油價),促使民眾主動改裝油氣雙燃料車,且車用LPG之價格應獨立與汽油、柴油浮動調價時一併連動調價。在人口居住密集之都會區,應提供路邊停車免費或優惠之條件,藉由多面向誘因,提升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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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管制措施對於污染排放量同樣有好的減量成效並可提高生產效益,同時也是較易實行的污染減量方式,依據法規許可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須定期針對固定污染源執行檢測以符合相關法規之規範以達到管制其成效,未達到規範者給予勸告或開罰,因此防制設備對於處理污染物效率優劣甚為重要。本研究配合檢測單位且利用行政院環境檢驗所公告排放管道檢測方法(如:NIEA A413.74C、A101.73C、A723.72C)量測設備前後端污染濃度,針對五間不同製程之工廠既有防制設備配合實場量測並評估設備實際、理論處理效率且探討其影響效率之因子作為固定污染源管制上的參考。 其研究結果顯示所探討防制設備在實際、理論效率上其差異性並不大,如:WS-1、WS-3、WS-4實際效率分別為79.18%、45.8%、93.6%,而理論效率值為83.53%、48.36%、96.28%,在影響設備效率之因子方面探討,對溼式洗滌塔而言,壓力降在一定範圍內,將其提高液氣比、噴嘴壓力、改變濾料類型、填充層高度對於氣狀污染物之處理效率有明顯提升,以WS-3為例,將填充層高度為3m時其效率可大於80%,對袋式集塵器而言,其濾袋本身係數越高對於粒狀污染物之去除效率也就越佳,以BH為例,濾袋纖維係數(σ)=1000m-1、t=5min的條件下其處理效率可達92%。 對於地方單位在查核管理方面,對於固定污染源建立其管制方案,根據結果做提出以下管制措施作其參考1. 針對污染源成份及佔比例之管理查核、2. 落實設備規格資料調查之查核、3. 加強許可承諾值之準確性查核管理、4. 推動並增設防制設備操作要點之管制、5. 改變定期查核頻率之措施、6. 落實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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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灰渣熔融」與「固化掩埋」終非垃圾焚化飛灰的最佳處理方式,甚至於難於符合「零廢棄」目標,開發一種新的低耗能低碳排放的飛灰資源化處理技術,使飛灰的再利用能符合綠色製程的「永續產品」,因此本研究承昔已有的成果基礎,將焚化飛灰與反應灰以1:1等比例混和,再利用直接加熱式酸解法、鹽析與中和等處理飛灰的有害性,在實驗設計與條件選擇下(改變加溫、酸解時間等),再以原子火焰吸收光譜儀測其萃取液中重金屬含量,使其皆合乎法規標準,期能同時削減飛灰中重金屬(以鉛為主),並同時控制飛灰中氯離子含量,降低飛灰(含反應生成灰)的有害性,使其無害化。 本研究可獲知焚化飛灰有害物質及氯離子含量之削減成效如下列重要結論: 1. 利用直接加熱式酸解及鹽析中和處理後,飛灰的主要化學性質發生了明顯改變,如氧化矽由23.21wt%降為20.38wt%,氧化鐵由2.05wt%降為0.74wt%,氧化鋁由4.70wt%降為1.86wt%,氧化鈣由25.95wt%降為8.34wt%,而這些物質極有可能形成與原氧化物不同的氫氧化物,或流失至酸液中。 2. 由相關實驗結果發現,Pb-TCLP削減成效約在63%~74%之間,氯全含量削減率約在15%~45%之間,若原飛灰(混合物)之TCLP值在控制40mg/L以內則可處理至法規要求5mg/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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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污水性質會因收集區域社區型態及土地使用分類而有所差異,流至各污水處理廠也會因處理流程、藥劑添加種類不同,所產生的污泥性質種類也會有差異性。據統計臺灣民生污水及工業廢水於污水處理過程所產生的污泥量總計每年約250萬公噸,其最終處置方式大多為衛生掩埋,如此將縮短掩埋場的使用年限,因此污泥減量在地狹人稠的臺灣已成為當今重要的環保議題。 本研究以北部某水資源回收中心為例,檢視其歷年污泥產生單元操作數據,對各污泥單元進行效能分析評估,以達污泥減量操作之目的。並由文獻探討污泥各種資源化再利用途徑,配合最終處置方式擬定污泥乾燥處理做為中間處理,評估並實測該水資源回收中心增設污泥高速旋風乾燥設備之效益,以供日後興建或改善污水處理廠參考。 研究結果顯示,該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泥單元各項操作參數均於標準範圍內,處理效果良好,能有效控制污泥餅產生量,在進流水量水質變動幅度不大之情況下,污泥單元操作參數可不必隨之調整。 脫水污泥無混合經高速旋風乾燥後,污泥含水率可降至約20∼34%,減重率為63∼69%,進料污泥含水率高時,有較佳之含水率降低效果,且進料含水率對減重率的影響較進料速度的影響為大。當進料速度每小時100kg時,每噸污泥之乾燥淨效益為125.6元,隨乾污泥混合比增加會降低乾燥效益,乾污泥混合比超過40%時即無效益;若進料速度提升至500kg/hr,乾燥之效益可達1778.3元/噸,降低39.5%之污泥清運處理成本。 本研究亦以迴歸分析方法,推估經乾燥後理論減重率(減重率2,%)與實測減重率(減重率1,%)之關係式、乾燥後污泥含水率之預測模式並導出污泥乾燥效益之預測模式,所得結果分別為: 1. 減重率2(%)=-3.24+減重率1(%)× 0.965 2. 無混合乾燥污泥含水率(%)=31.0846-0.0241 × 進料速度 (進料速度適用範圍:0∼500kg/hr) 3. 混合乾燥污泥含水率(%)=30.9261-0.1916 × 乾污泥混合比(%) (進料速度100kg/hr、乾污泥混合比適用範圍:0∼80%) 4. 無混合污泥乾燥效益(元/噸)=71.84+3.7328 × 進料速度 (進料速度適用範圍:100∼500kg/hr) 5. 混合污泥乾燥效益(元/噸)=122.6829-3.1126 × 乾污泥混合比 (進料速度100kg/hr、乾污泥混合比適用範圍:0∼40%) 污泥乾燥減量效益對全廠營運成本的貢獻度極大,約可降低整廠營運成本6.32%,顯現污泥乾燥減量極具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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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近年來地球暖化造成的氣候變遷及有限資源帶來的危機,將會使人類的生存條件隨著環境破壞與資源枯竭而消失,於是各國政府紛紛實施永續物質管理的策略,為的是有效利用資源與延長資源的使用壽命,並朝向資源循環的永續利用與發展,乃為世界經濟發展之潮流,其中資源回收再利用更為其主要作法之一。 而我國回收體系已行之有年,回收處理成效良好,目前有10種產品列入公告回收。例如廢棄燈管與鹼性電池,在國內回收率達8成以上,並經由回收廠資源化的處理技術衍生的再生料,再製成的再生產品,其與原生產品相較下,可有效降低對環境之衝擊。緣此,本研究透過生命週期評估來探討燈管與乾電池對環境的衝擊與碳績效,其兩者產品之比較基準分別為一根T9-40 W(使用壽命10,000小時)的燈管及一顆AA鹼性電池,作為做為兩者原生產品及再生產品之研究的比較對象。 研究結果顯示燈管與乾電池在環境衝擊方面,皆以原生產品對環境的衝擊高於再生產品。碳足跡方面,以三波長燈管碳足跡309.23公斤當量為最高,其次為一般燈管的碳足跡309.21公斤當量,最低則為環保再生燈管碳足跡309.10公斤當量,而環保再生燈管在生命週期各階段之主要減碳效益於原料階段(24.30%);原生乾電池總碳排放為18.16公斤當量高於再生乾電池總碳排放9.06公斤當量,而再生乾電池於生命週期之總減碳效益為50.11%,棄置階段的減碳效益達99.98%,原料階段的減碳效益為27.59%。 此外,進一步透過敏感度分析環保再生燈管之汞、螢光粉、玻璃的再利用率與再生乾電池之鐵、鋅、二氧化錳的再利用率對環境之影響,得知在環保再生燈管與再生乾電池提高其再生料的再利用率,有顯著降低對環境的影響。另依據情境推估結果,於100年回收的廢T9燈管中,若使用環保再生燈管替代一般燈管可減少約437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於99年回收的廢鹼性電池中,若使用再生乾電池替代原生乾電池約減少149,557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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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街塵髒污等級判定方法之準確性,本研究選擇台灣環保署所公告之二種方法(以E1、E2表示),與本研究擬定之三種道路等級(以L1、L2、L3表示)此五種方法進行評估。並使用最適之方法,做為道路髒污分級依據,以便於洗掃街前或相關管制措施之執行。 本研究選擇桃園縣和新北市共取65條道路作為代表,並參考美國環保署所署所公告之AP-42街塵採樣執行方法,進行街塵採樣,並利用ASTM C-136之方法進行篩分析之工作,即可求出道路之街塵負荷量,並換算出街塵髒污等級並與目視方法比較。即可得知此五種方法準確性之順序分別為L1、E2、E1、L3、L2。經研究結果得知,L1法在65條道路中195個採樣點中有124點個採樣點判定一致,佔全部道路中之82.1%。 另本研究發現出於工地噴灑水後,再使用掃路機清理路面能有效的增加PM10之削減效率,固當執行洗掃作業,建議使用洗掃街配合一起使用。故當使用L1方法判定為等級B或等級C時,建議1~2天執行洗掃作業一次。必需找出造成道路髒污之相關污染來源,再制定其管制方案,管制1.裸露地、營建工地、2. 人行道植被、安全島、路面破損、3.道路平整程度提升、4. 推動自發性認養道路、5. 建立污染防治措施查報系統,以確認防治措施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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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的發電方式主要以火力發電廠為主,而火力發電廠主要以進口燃煤作為火力發電的主要原料。就熱力學與熱化學觀點而言,靠著燃燒方式來推動活塞的方式所產生的瞬間扭力比馬達作工大上許多,是馬達遠不足以取代燃燒的一個要點,這也是煤與化石燃料自始至今仍被視為重要「戰略物質」的原因之一,如此也可清楚的看見生質綠能在未來所佔有的重要性,「人工煤(或可以精進的RDF-5取代」的發展也是此領域的主流與趨勢。 本研究利用RDF改質以研製人工煤,基於廢棄物回收再資源化的觀點為出發點,利用自焚化廠採集後的垃圾進行物性與化性分析,在六大類垃圾中挑選發熱值高、含氯量低的物質作為製作RDF燃料的組成物料,並加入廢食用油、松香與碳粉製成六種含不同比例廢食用油之樣品以研製人工煤,並進行四項實驗:成型狀態、熱值分析、熱重分析與硬度分析,並與天然煤之性質進行對比。 六項樣品其所含之廢食用油其重量百分比分別為9%(樣品一)、19%(樣品二)、29%(樣品三)、39%(樣品四)、49%(樣品五)、54%(樣品六),在成型方面可得知廢食用油的添加量越少,其成型效果越佳。熱值分析的方面,六項樣品的發熱值分別為11,998.39cal/g、11,552.25 cal/g、10,735.48 cal/g、10,237.93 cal/g、9,574.07 cal/g、9,157.73 cal/g,實驗結果得知熱值隨著廢食用油添加量的增加而減少,是由於松香膠的比例相對的提高,而松香膠的熱值高於廢食用油。樣品在熱值上的理論估計與實驗結果皆可得知本實驗所配製之人工煤其熱值皆比天然煤的熱值8,180cal/g高,發熱值更為有效率。 熱重分析的部分經由實驗得知,樣品中廢食用油的添加量越多,熱重分析曲線越能貼近天然煤。計算熱重分析曲線下的百分比積分,天然煤為6945.93%、樣品一為2651.21%、樣品二為3009.31%,樣品三為3255.76%、樣品四為3300.94、樣品五為3234.61%、樣品六為3771.18%。 硬度測驗的方面,可得知添加廢食用油9%的樣品其硬度在莫氏硬度標準的鑑別中,硬度標準可達三,添加廢食用油19%的樣品其硬度可達二,添加廢食用油29%、39%、49%、54%的廢食用油樣品其硬度皆小於一,而天然煤的硬度範圍在一到四,實驗結果可得知廢食用油添加量越少的樣品,其硬度越能貼近天然煤。 在能源成本與效益評析的部分,台灣一年的垃圾焚化費用一個月約需耗費九億四千七百五十二萬元,一年則需要花費一百一十三億七千零二十四萬元。若使用百分之五十的將廢棄物回收利用研製人工煤,粗估在生產製作的過程中可至少可節省三分之一的垃圾處理費用,一個月則可節省一億五千七百九十二萬元,一年節省的費用可達十八億九千五百零四萬元。排放的空氣汙染量也較焚化與燃燒天然煤為少,著實有其不錯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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