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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網路服務商對名譽侵權資訊控制的法律問題思考

摘要


網路環境下發生的名譽侵權,主要是通過網路資訊的傳播完成的。因此,制止網路侵權就應該從控制網路資訊傳播入手,確定網路參與者對網路資訊傳播的責任,這其中,網路服務商由於所處的特殊地位,在網路資訊的傳播中起主導作用,所以,研究網路服務商對名譽侵權資訊傳播的責任問題,成為減少或避免網路名譽侵權事件發生的核心問題。在這些問題中,網路服務商對網路上發生的侵權資訊應該承擔怎樣的注意義務,如何判斷傳播資訊的性質以及對這些資訊的如何處理是研究網路服務商責任的重要問題。

關鍵字

網路 侵權 資訊 控制 責任

參考文獻


MunchKomm/Wagner, 823, Rn. 248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2006)思民初字第2091 號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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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林育丞(2009)。從資訊經濟觀點探討我國專利侵權訴訟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審判活動〔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9.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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