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代以來,政府積極推動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陸續解除各項金融管制,採行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在銀行業務自由化方面,由於開放民營銀行的設立,放寬銀行設立分行的限制,使得我國金融機構家數與分支機構大幅增加。同一時期,銀行業務增加有限,導致市場競爭愈來愈激烈,各銀行除了採取價格競爭,致使存放款利差縮小外,同時重視非價格競爭,降低各種手績費,使得銀行獲利能力大幅下降。 1997年7月發生亞洲金融風暴,雖然我國因經濟基本面良好所受到的衝擊較小,但是銀行體系隱藏的問題逐漸浮現,銀行逾期放款增加,逾放比率攀升。2002年元旦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政府持續開放金融市場,台灣銀行業面臨跨國金融集團更為嚴峻的競爭與挑戰。本國銀行為因應內外金融環境的劇變,必須從組織結構進行調整與改造,加強風險控管,實施公司治理,發展電子銀行業務,拓展消費金融及私人銀行業務,經由購併擴大經營規模,進行跨業經營,研發新金融產品,及培訓金融專業人才。 近年來,政府為協助國内銀行業者解決所面臨的問題與困難,除擴大金融業務經營范圍外,並加速推動金融改革。主要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金融法制,鼓勵金融機構合併,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設置金融重建基金,整頓問題金融機構,推動公營銀行民營化,加速處理逾期放款,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實施金融監理一元化,執行農業金融法,實行新逾放定義與分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