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為什麼是台灣最強而有力的比賽?既有答案主要是國家為維繫政權,利用棒球激發的民族主義、國家認同召喚民眾。並從支配/對抗這組互斥的主從關係去區辨國家和民眾的關係,從兩者間缺乏對抗論證民眾甘於國家收編。這研究將挑戰這說法,從看球也玩球的民眾建構台灣棒球民眾文化,論證民眾文化有不可化約為國家、商品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厚實的民眾文化是棒球在台灣如此突出的基礎和主因,並據此重新理解民眾和國家因棒球而生的關係。 分三個層面論述民眾文化的功能和作用,並從各層交疊而生的過程說明民眾文化如何增生。首先,因比賽而產生有模有樣的球員、好散好聚的球隊,這是第一層也是底層,並且是主要的意義和實踐。隨著社會力興起和轉化,引發民眾的在地社會行動,創生因地制宜的聯盟,這豐富第一層的意義。當民眾和民代、政府、球團等其他試圖賦予棒球意義的力量交會時,民眾的自主力量會造成使用差異。最大的使用差異是扭轉過去「紅葉傳奇」造成「贏球至上」對三級棒球的扭曲。這些使用差異說明民眾如何愉悅/逾越既有棒球意義,這是第二層意義。第三層是最表面也最廣泛,這層是棒球作為再現和再製民族國家的象徵,這使棒球在台灣廣為人知。然而,廣為人知不見就會變得強而有力,單有國家作工,商品加持,缺乏民眾投入,棒球只會是另一種熱潮退燒就失去光環的運動。這層雖然重要但不是民眾文化主要和直接的意義生成來源,也不是棒球會如此特別的唯一因素。最後,這些層層疊疊交錯而生異的民眾文化顯示民眾比國家更投入創生、再製棒球的意義,使棒球在台灣根深蒂固,深受愛載。在這演變的過程,民眾和國家因棒球而生的關係不是勢不兩立的主從關係,而是相生相剋的共存關係,這關係蘊涵著同意和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