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全球化的刺激之下,使客戶的需求產生變化,客戶希望透過金融機構獲得一次購足的多元化金融服務,因此金融機構也開始向跨業經營的方向邁進,希望利用規模經濟及範疇經濟,獲得較大的利潤空間,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原本的分業監理機制勢必會產生適應不良的情況,監理機制的改革於是逐步推展。2003年7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通過,2004年7月1日成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為我國金融監理的管理中心,我國正式邁向金融監理一元化。但匆促組成的金管會是否符合我國的國情?可否完善的監控金融機構?以及近來發生的博達案、股市禿應案再再考驗著金管會的監理能力及內部風紀控管,要如何防堵才能使立法美意不置於幻滅?乃本文欲討論的對象。 然而,一元化的監理方式是不是適合所有的國家?既存的多元化監理機關是否必需調整為單一監理機關,才能因應金融環境的改變?本文以世界主要經濟強權-美國、歐盟及日本之監理體制運作的方式為引,分析出監理一元化顯然已成為各國金融監理體制變革的方向。之後復以表列的方式解析現行一元化國家的各項特徵,導出一元化的監理方式是否符合我國國情?是否確實為解決我國目前金融困境的最有效手段?以下為本文之架構: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金融自由化與金融監理 第三章 世界主要國家金融監理制度 第四章 金融監理一元化 第五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源起與發展現況 第六章 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未來展望與修法建議 第七章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