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胚胎幹細胞研究的進展,突破了傳統醫療的界限,使科學家們逐漸可以修補或製造人類所需要的器官與人體組織,史有效地治療疾病與傷害。然而,由於這些技術涉及從胚胎中取出幹細胞來利用,終結了該胚胎繼續發展成為人的潛力,因此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倫理性,往國內外一直爭議離不斷。這些胚胎研究可容許性的討論,重新開啟了有關胚胎地位的討論。有鑑於胚胎保護議題的連動性與重要性,與近年來胚胎研究與人工協助生殖技術在我國所引發的規範需求,本文嘗試先釐清究竟目前我們的社會規範實際上是如何界定「已經存在」的胚胎的保護價值與地位。本文的分析顯示,相較於胚胎生命,我國胚胎保護的整體規範,事實上更重視父母的生育自主,因此只有將胚胎的地位放在父母生育自主的脈絡下觀察,才能反映台灣整體規範目前對於胚胎保護所採取的價值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