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臺北市政府財政狀況十分穩健,惟近年來,由於人民對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需求與日俱增,復以社會福利支出大幅成長,在實質收入未能同步成長,政府財政收支差短逐步擴大,債務餘額迅速攀升。然臺北市債務基金自91年更名以來,期能透過更靈活、更廣泛的財務操作,以強化債務管理之效能,減輕沉重之財政負擔。惟該基金更名迄今已逾13年,是否可達成其預期目標,以解決政府債務沉痾問題,截至目前為止文獻上並未有針對該基金執行情形提出改進之研究報告。 本研究先以文獻分析法與比較分析,擷取世界主要國家債務管理經驗,再配合我國國情,研提妥適之建議。另以臺北市債務基金91年至103年執行結果之相關數據,透過基金管理績效評核指標,評核該基金各方向執行成效,並研提具體改善之建議。 經研究發現,臺北市債務基金在債務負擔平滑化、代際負擔公平化、債息負擔最小化方面,確有助益。惟該基金在投資收益最大化方面,則有待提升。本研究建議,臺北市債務基金應將歲計賸餘、市有財產出售之一定比率撥充債務基金,累積償債資金;適時辦理公債提前償還作業,以節省債息支出;適時發行臺北市公債,以增加其在公債市場之流動性;另提升債務基金營業績效,首重政府財政收支平衡,才是根本解決政府財政困窘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