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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臺灣現代劇團節目製作人職能基準研究

A Study on the 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 of the Modern Theater Producer in Taiwan

指導教授 : 朱宗慶
共同指導教授 : 曾介宏(Jieh-Horng Tseng)

摘要


隨著近年來國內表演藝術產業蓬勃發展、節目製作演出規模成長,中大型節目製作人才需求日益增廣之下,政府與產業逐漸意識到專業製作人才的重要性,對此考量現代劇團專業人才的前瞻性與未來性,本研究藉以有系統的職能分析研究,建立現代劇團節目製作人之職能基準,確立中大型節目製作人所需具備能力與條件。 首先在本研究研究操作上,採取人力資源管理所運行的行為事例訪談,透過實際訪談在節目製作有其專業性和代表性的製作人,進一步深入了解現階段臺灣現代劇團節目製作人在製作演出的概況,以及未來所需承攬中大型節目製作人背後所需的具備的能力內涵與特質為何。經本研究實際建置完成的節目製作人職能基準,其職能內涵包含所具備的入門水準、職能級別、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行為指標、工作產出和相關職能內涵等。在本研究所建置完成的製作人職能基準中,其製作人角色的基準級別列為5級,其中在工作職責的劃分上,又分為T1節目製作規劃、T2製作管理與T3成果檢核等主要3項職責。「T1製作規劃」職責劃分中分為4項工作任務。「T2製作管理」職責則是6項工作任務。「T3成果檢視」為1項工作任務。節目製作人職能對應的態度為:抗壓、團隊意識、彈性、好奇開放、冒險挑戰、責任感、敏銳度、尊重、熱忱、自信等10項。 從本研究建置完成的製作人職能基準來看,未來現代劇團製作人所需具備的共通性和必要性能力內涵,將實質有助於未來不論是在學校或是、劇團本身、個人乃至國家政策的人力培訓上,有效的利用職能基準能夠縮短訓用落差,符合未來實際的專業製作人才需求發展。同時,職務角色的能力確立,也有助於提高角色在團隊中任務與使命的達成。本研究建置的職能基準中將角色大致分為:專案項目的領導者、資源整合開發者、協調者與監督者四種。

並列摘要


無資料

參考文獻


蔡如歆(2009)。從組織行為架構探討現代戲劇團隊行政人員留任因素。碩士論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台北市。
宋建章(2013)。臺灣表演藝術行政與管理人員職能研究。碩士論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臺北。
表演藝術聯盟(2005)。表演藝術生態系統初探。台北市:文化部。
表演藝術聯盟(2007)。表演藝術產業調查研究。台北市:文化部。
表演藝術聯盟(2009)。表演藝術團隊經營體質研究報告書。台北市:文化部。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