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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義利之間:宋代士大夫眼中的富民

指導教授 : 黃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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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代社會的一項特徵是富民階層的興起,社會上有許多新興的富民,積極參與宋代社會的各項活動。所謂的富民,意指富有的百姓,有時亦被稱為豪民。本文主要討論的課題,是說明宋代社會主流的士大夫,面對擁有財富的富民階層,是用什麼樣的眼光在看待他們。本文嘗試由制度史與社會史的角度出發,探討士大夫看待富民階層的觀念史問題。所謂的制度史,主要是透過富民入仕的途徑,除了科舉之外,還包括進納以及功績補官兩種方式。所謂進納,即賣官,意即在國家有需求時,以錢、糧交換官告的制度。所謂功績,意指在國家有需求時,以財富為後盾,貢獻能力以交換官告的制度。本文認為這兩類出身的官員,不一定會被科舉出身的士大夫認同為官員,而是以豪民視之。因為他們認為這些官員是嗜利之徒,會對百姓造成違害。但國家又需要他們的財富,因此朝廷在制度上,願意給予富民虛銜,但對於實際的差遣則給予諸多限制。 南宋開始由於外有敵國,內有盜賊,國家軍力不足,除了有中央節制大軍以及各地守臣組織的地方軍外,有錢、有能力的土豪也組織家丁、鄉里以保衛家園。南宋朝廷對於這些民間的防衛力量,一反北宋的態度,改採鼓勵的方式。授以官爵,以吸引土豪成為國家防衛力量的一環。更希望他們能夠開墾荒地,同時也能兼具地方防衛的功能。但是,對於這些土豪而言,保衛家園、產業,可能是他們最大的考量,官告也許能換來一時的榮譽,但不足以對朝廷效忠。因此南宋雖然鼓勵土豪存在,並以官告引誘土豪為國效力,但對於宋朝的存亡卻沒有發揮作用。 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士大夫對於貧富關係有崇高的理想,努力調和貧富間的關係。使富民知禮好義,而善待貧民。使貧民尊重富民,以相資相養。但另一方面,士人的地位日益高漲,士大夫也往往以「義」自許,而以「利」視富民,義與利成為士人與富民最大的差異。士大夫在地方社會努力推動各項義行、義舉,並視之為士人的基本價值。相對的,他們將富民視為「嗜利之徒」。對士大夫而言,只有士人才懂得推動「義行」,是士人理想的典範。我們也可以從富民的墓誌銘中,看到士大夫將義利之辨的原則貫穿於其中。他們特別將「墓主之義」與「他人之利」作為對照。認為這些墓主之所以值得讚揚是因為他們的各種義行,在這些德行之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崇尚士人文化,鼓勵子弟讀書。宋代的災害頻繁,士大夫必須向富民勸誘才能有效解決賑災的問題。對於士大夫而言,他們將富民視為「嗜利之徒」,因此必須花費許多心思才能利誘到富民將積蓄拿出來賑濟。雖然有不少富民希望獲得士人的認可,但是如果不是真正透過讀書取得士人的認同,而採其他婚姻或交遊的方式,反而會受到士人的批評。 對於士大夫而言,「義」是士人的理想,是讀書學習的目標;相對而言,「利」則是富民所追求的目標。士大夫認為「民」追求「利」是合理的,但是身為士人則必須以「義」為優先。如果富民帶著「利」的心態,想要進入士人階層,則會受到理想型士大夫的批判,義與利成為士人與富民的界線。

關鍵字

宋代 富民 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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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 Dynasty Rich peopl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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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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