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執法件數占全臺灣地區各縣市警察機關總取締件數達四分之一強,並非臺北市民眾特別不守法、漠視交通法規,而是其執法強度遠較其他縣市高,對於交通違規取締較不鄉愿,極力做到以公平、公正方式執法,雖因而造成部分違規民眾抱怨,惟大多數民眾仍肯定維持一定交通執法強度之必要及成效,事實亦證明該市之事故傷亡情形低於其他縣市。由於臺北都會區各種政經、社交、經濟、商業活動及上班、上學旅次頻繁,其交通型態與管理方式與其他城鄉明顯不同,其中,最需要也最難澈底解決的就是違規停車問題,因此該項違規取締占所有執法項目之首。而鑑於酒後駕車行為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對於該違規行為,長期以來均維持一定之執法強度,並聯繫周邊城市進行全面同步執法,期達遏止作用。另在各類交通運具中,機車因其特有之便利性與可及性等因素,使用數量居高不下,每日在臺北市活動之機車數量高達百萬計,但機車普遍缺乏專屬行駛路權,在混合車流中行駛,易造成機車行駛亂象及安全問題,臺北市每年發生之交通事故中,機車傷亡事故約占三分之二。此外,在過去數十年裡,都市發展多以經濟及車輛使用者為考量主軸,在道路規劃上忽視行人動線之整體考量,使得人車衝突不斷,行人每年亦因而付出相當之死傷代價。由於「機車」及「行人」是臺北市交通安全兩大主要維護族群,若能藉由相關作為有效防制其傷亡,整體交通環境之安全將隨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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