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上「權利金」與「技術服務報酬」之稅負,差異極大,因此爭議頗多,爭議重點在於權利金與技術服務報酬之區別辨認,而所得稅法對二者均無定義之明文。又權利金與出售權利本身之價金不同,技術服務報酬與一般勞務報酬有異,亦須分別。本文首先分析權利金及技術服務報酬之所得稅負擔差異;其次嘗試構建權利金、技術服務報酬等概念,釐清其區別;最後就實定法相關規定與若干實務見解,加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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