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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蔬菜溫室作業流程實務介紹

摘要


臺灣農業生產在夏季常遭遇颱風和豪雨,冬季則有寒流和乾旱等不利的氣候因素造成災害損失。因此,臺灣農業在生產上遭受到不良氣候環境影響極大。其中因蔬菜的葉片柔嫩,易遭受雨水沖擊產生破損或水傷,影響蔬菜之產量與品質為農產品中最顯著。現今蔬菜栽培所追求的目標已不在是單純的要求產量高,更講究的是高品質。傳統的露天栽培方式,已無法滿足此目的,許多高品質蔬菜栽培管理務必更精緻、照顧更要求的無微不至。而利用各種設施以改善栽培環境,可以減輕災害損失,達到穩定生產、增加產量、提高品質,甚至調節產期、計畫生產的目的,此是促使高品質蔬菜生產朝向設施栽培的原始動力。農業設施,其種類有農作產銷設施、林業設施、水產養殖運銷設施、畜牧設施及休閒農業設施:而農業設施是農業用地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建築物,非屬人之居住場所。因此,農業設施係屬農業用地上之容許使用項目之一,除法令(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免申請建築執照)另有規定外,應依法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之,部分地區授權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的業務。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一)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屬法人者,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二)生產計畫。應敘明作物種類、生產週期、預估產量及行銷通路等。(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予檢附: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四)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1/500。(五)位置略圖。(六)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但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另申請人所應檢附之文件中,其經營計畫書,應敘明下列事項,經營計畫變更時亦同:(一)設施名稱。(二)設置目的。(三)生產計畫。(四)興建設施之基地地號及興建面積。(五)現耕農業用地及經營概況。(六)現有農機具名稱及其數量。(七)設施建造方式。(八)引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理計畫。(九)對周邊農業環境之影響。(十)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臺灣農政單位自民國72年即積極發展設施栽培技術,以克服不良氣象因素所造成之損害,促使生產穩定化,且於民國75年將「設施園藝研究發展」列入國家級計畫,至今已有近20餘年的歷史。近年來,設施蔬菜產業已逐漸受農民所重視及投入,以更精緻化的生產,希經由設施設備,使能更適宜蔬菜之生育,穩定生產及減少產量週期性的波動,促使產量與品質雙雙提昇,本文冀能對新加入或有興趣投入之農民,將來行政申請可能面對之問題,提供過去的經驗分享,希經由蔬菜溫室的導入,開創未來蔬菜產業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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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董章芬(2016)。臺南市農業用地違規使用之研究〔碩士論文,長榮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15-2501201615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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