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筆者改寫趙元任翻譯之《阿麗思漫遊奇境記》(經典傳訊,2000年出版)的經驗為根據,探討童書翻譯與一般非文學書籍翻譯時相左,甚至相反的原則。在改寫趙譯本與比較多種譯本的過程中,筆者歸納出四項翻譯童書的原則:第一,翻譯字數宜多不宜少。一般書籍翻譯以精簡為要,有經驗的譯者多會刻意避免贅字。但翻譯童書則相反,不忌重複,往往字數多才能模仿兒童口語。第二,翻譯單位宜大不宜小。翻譯的精準度與翻譯單位的大小有關,翻譯單位最小即為字字對譯,翻譯單位最大則為改寫。一般翻譯往往介於兩個極端之間,在精準與可讀性之間折衷的結果,多半以詞組與句子為單位。但童書翻譯宜把翻譯單位放大,以段落或甚至數段為單位。尤其在文字遊戲部分,放大翻譯單位是解決「不可譯」問題,保留「遊戲性」的良方。第三,宜刻意保留語言的多樣性。翻譯語言本來有趨同性或標準化的趨勢,在翻譯一般成人書籍時並不成為困擾,因為一般讀者閱讀的目的以獲取訊息為主,譯者往往避免「怪字」干擾行文,但童書的讀者對語言本身的好奇往往比成人讀者強烈,語言的多樣化對於兒童未來的表達能力尤有助益,因此童書翻譯宜注重用詞和語型的多樣性。第四,宜注重聲音的效果,散文部分亦然。一般成人閱讀以視覺為主,尤其是中文書籍,甚少出聲朗讀。但童書有時由大人讀給孩子聽,孩子自己也喜歡大聲念出來,因此比起一般非文學書籍的翻譯,童書的譯者尤其要注意聲音的效果。本論文以趙譯本與其他數種中譯本為例,具體闡明這四項原則所造成的效果,並對當前翻譯教育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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