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為中國最早之宗法社會,對嫁娶禮俗極為重視,舉凡男女之適婚年齡、配偶數目、妻妾之權利義務以及各項婚禮儀式、禁忌,乃至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男女行為與解除婚約等議題,無不具備完整的儀注。 為維護婚聘的秩序,當時青年男女即使彼此相愛,難分難捨,若要正式結婚,還是非有父母的同意以及媒人居中穿線不可,否則禁止私下交換名字,也不可以親近或交往。 所以在男的方面,則:「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在女的方面,則:「且夫處女無媒,老且不嫁。」 男子未經父母同意不能自己作主娶妻,女子沒有媒人出面則一直到老不嫁,在在說明周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成為婚姻不可缺少的要件。「婚姻」既為夫婦身分成立的原因,亦為人倫之大本,各種親屬關係與社會之權利義務無不由此衍生,所謂「禮原於俗」,探溯嫁娶禮俗的根源,即可還原婚姻之實質意義。本文針對周代「主婚」與「媒妁」禮俗稍作探討,期能窮原竟委,明其遞嬗之由來,俾益今人對婚姻本質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