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之目的爲形成「精神衛生護理師」培訓及甄審制度的理念及探討推展的模式;以行動研究法爲主並以來自精神衛生護理學界、業界所形成的核心小組爲研究對象。在進行過程中,一起討論實務驗證、省思、再修正,歷經兩年的過程,結果呈現發展出「精神衛生護理師培訓及甄審制度」的理念爲優良品質爲標竿,具系統性、整合性並發展出護理人員在「光與鹽」的願景圖;在推展模式的方面,發展出1.準備期;2.籌畫期;3.執行期等三期之架構,此結果可作爲持續性發展精神衛生護理的依據及參考。
本文目的爲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之人際關係治療實務能力」的培訓內容,作爲現劃本土性精神衛生護理師培訓與認證之參考,以提昇精神衛生護理服務品質。自93年5 月至94年10月採「行動研究法」,第一階段爲「準備期」:邀集精神科護理主管及教師組成核心小組,形成理念共識,擬定「人際關係治療」爲培訓精神衛生護理師六項臨床實務能力項目之一,並通過「精神衛生護理師甄審委員設置辦法」。第二階段爲「籌備期」,建立「人際關係治療」實務能力培訓內容、種子成員與實務團隊之組成與運作。研究結果:完成「人際關係治療」培訓內容之建構,包括:能自我覺察、能運用同理心、保持中立與一致性的正向態度、能真誠對待與尊重病人、能持續關懷及支持病人、能發展人際治療關係的過程並具備促進與維持雙向溝通以及達到有效溝通之能力等必要能力指標,以及定義、行爲操作、注意事項及評量方式等,以培育和鑑定精神衛生護理師鈴備之臨床基本實務能力資格,展現精神護理專業的價值。
本文目的爲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在精神衛生護理評估實務能力之培訓內容,以提昇護理實務能力。以行動研究法由產學界專家所組成的「精神衛生護理臨床實務能力核心小組」,剛開始草擬對此核心項目之研究指標建構之研究現劃,再加上種子成員共同討論與分析「精神衛生護理評估」應具備之實務能力必備要項、舉辦種子團隊會議與研習會共同對「精神衛生護理評估」在實務能力之內容(必備能力要項、定義與行爲操作)做更臻完整之討論與統整,期望對精神衛生護理人員在精神衛生護理評估之能力的提昇,藉以推展甄審制度建立精神護理專業角色之定位,作爲日後甄審辦法訂定之依據。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之藥物治療護理能力的培訓內容,以提昇臨床護理的實務能力。採行動研究法,第一階段爲準備期:旨在邀集精神科護理主管及教師組成核心小組,形成理念共識,擬定藥物治療爲臨床實務能力項目之一,精神衛生護理師之培訓內容重點,並通過精神衛生護理師甄審委員設置辦法。第二階段爲形成期,建立藥物治療護理能力之培訓內容、種子與實務團隊之組成與運作,研究結果:建構完成藥物治療護理能力的培訓內容,包括處理藥物醫囑完整正確、藥物之相關知識、正確給藥、了解藥物治療過程、熟知藥物作用對病志症狀的影響評估及護理處置(含熟知對藥物副作用的評估及護理處置、了解調整藥物原因及護理處置)、預防藏藥、處理拒藥及藥物護理指導等藥物治療護理需具備的能力指標,以及其定義、行爲操作及注意事項等,期能發揮精神衛生護理師之臨床實務能力,作爲現劃本土性精神衛生護理師培訓與認證制度之參考。
本文目的爲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之暴力處置臨床實務能力的培訓內容,以提昇護理臨床實務能力。採行動研究法,研究過程為1.邀請來自產業界臨床精神衛生護理專家組成核心小組,2.在進行過程中一起討論形成理念共識,擬定暴力處置爲六項臨床實務能力項目之一,並參考臨床實務、驗證、省思、再修正,建立暴力處置之實務能力培訓內容,3.對全國精神醫療機構號召組成種子團隊成員,以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之培訓與運作,研究結果呈現「精神衛生護理師」之暴力處置臨床實務能力培訓內容,暴力處置包括自傷與傷人之處置,其培訓內容重點包括暴力前期、暴力期、暴力後期之處置鈴要能力指標,以及暴力處置定義、行爲操作及注意事項,以落實「精神衛生護理師」之臨床實務能力培訓,作爲現劃本土性「精神衛生護理師」暴力處置臨床實務培訓與認證制度之參考。
本研究目的在建立精神衛生護理師行爲治療之臨床實務能力培訓與甄審重點。運用行動研究法,以精神衛生護理學業界專家爲研究核心小組進行文獻查證與討論,並邀請資深精神衛生護理人員爲種子成員參與能力培訓研習會,再由種子人員依據行爲治療實務能力項目進行臨床觀察與試驗,反覆討論、驗證並修正。形成研究結果確認行爲治療實務能力必備要項:(一)與個案建立良好人際關係、(二)評估個案行爲問題、(三)評估個案改變意願、(四)評估個案學習能力、(五)確立個案問題行爲、(六)擬訂行爲治療計畫:目標行爲、治療期間、應用改變行為理論與技巧、行爲觀察與記錄方法、(七)獲得醫療團隊之支持與配合、(八)向家屬及病志說明治療目標、方法、過程、角色與責任、可能結果、(九)獲其同意簽署行爲治療契約書、(十)定期評估與修正、(十一)治療結束總評值。除以上能力項目外,撰寫行爲治療個案實例為能力培訓與甄審之鈴要文件,此實例需涵蓋個案簡介、問題行爲分析、問題行爲確立、目標行爲基礎線創量、行爲治療計畫、行爲治療實施步驟、行爲治療結果等重點。以上能力項目及內容應併入精神衛生護理人員分經進階教育訓練計畫,並作爲行爲治療臨床實務能力之甄審依據。
本文目的爲建構精神衛生護理師之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實務能力的培訓內容,以提昇護理實務能力。從93年5月至94年10月採行動研究法,第一階段爲準備期:旨在邀集精神科護理主管及教師組成核心小組,形成理念共識,擬定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爲六項臨床實務能力項目之一精神衛生護理師之培訓內容重點,並通過精神衛生護理師甄審委員設置辦法。第二階段爲形成期,建立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實務能力培訓內容、種子與實務團隊之組成與運作,研究結果:建構完成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培訓內容,包括擬定團體計畫書、團體前準備、進行團體會前會、進行治療過程能力、團體心理治療技巧、進行會後會之必要能力指標,以及定義、行爲操作及注意事項,以發揮精神衛生護理師之臨床實務能力,作爲現劃本土性精神衛生護理師培訓與認證制度之參考。
本研究主要是調查精神衛生護理人員對「精神衛生護理師甄審」機制與策略的反應。邀請83位參與精神衛生護理師能力培訓研習活動之精神科護理人員,針對甄審制度、治療性人際關係、精神衛生護理評估、藥物治療、暴力與自傷處置、行爲治療及支持性心理治療等實務範疇之鈴備能力要項進行客觀性、可行性、區辨性、合正性之意見調查,以確定專業團隊對此甄審機制的認同狀況,並作爲未來落實執行實務能力甄審之參考。結果顯示,本研究中之精神科護理人員對「精神衛生護理師」甄審機制與評價能力必備要項策略皆有中高程度之認同。參與本研究之精神衛生護理人員皆肯定及支持雅行甄審策略之必要性,並建議未來仍需要持續進行精神衛生護理師實務能力之培訓課程及實務演練,以協助護理人員通過能力甄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