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被夾、被捲的職業災害頻傳,勞動部統計資料亦發現捲夾傷亡人數比例居高不下,既有老舊設備其安全措施常常已經失效或不符現今法規,如何降低職業災害風險,避免設備發生危害是共通難題。本研究以A公司的堆疊機構為例,藉由事故案例中,探討如何避免機械捲入危害的安全措施改善與管理制度失效處理,並以半定量的風險評估手法進行改善前後作業風險評估,以確認改善後的風險等級是否降低,達到改善目標。改善方式針對作業區域個案進行工程本質化改善及行政管理,主要以改善機具之安全插銷及增加拆解螺栓專用工具之治具,其次為行政管理包含安全工作程序、安全檢核表及提供防護具等措施,以降低工作者施工風險,提升工作效率。此外,並持續觀察其改善後之成效,若作業環境或作業型態改變時,建議應重新評估。改善效果為馬達無負載電流測試作業由中度風險降至低度風險。職業傷害之預防當以P(規劃,Plan)、D(執行,Do)、C(查核,Check)、A(行動,Action)之手法進行系統化管理,以確保工安零災害及持續精進改善的目標。
近年來各產業藉由高空工作車執行高處作業的頻率越來越高,但在職業災害案件分類統計中,因高空工作車所發生的職業災害,亦是有明顯向上攀升的趨勢,勞動部在110年01月06日修正之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規定「雇主對於不能藉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二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應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當2公尺以上無法使用梯子的同時,高空工作車所使用的頻率與時機就更加頻繁了。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日期:民國110年07月07日)第14條,雇主對下列勞工,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第6項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此項規定是要求只要有操作高空工作車執行高空作業者,就必須參加高空工作車訓練並取得證照後,始可執行高處作業。且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日期:民國111年08月12日)第128-9條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故為確保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作業安全,增訂雇主應使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在降低因墜落而發生的職業災害的積極作為。因報名參訓的人數實在踴躍,顯示勞工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高處作業得時機非常的高,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了方便鑑於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訓練單位於111年7月7日起始得辦理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之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考量其訓練量能,爰本條文預定於112年7月7日施行,俾利事業單位派員接受訓練,以資因應。
本研究以某電腦製造工廠為例,參考風險評估技術指引之步驟、及ISO 45001條文之要求後,修訂並建立符合研究個案實務應用之標準化程序。藉由掌握關鍵性製程活動,使用風險評估矩陣進行分析,進一步統計災害類型比例與分析潛在風險,探討其安全衛生風險與機會。經輔導顧問機構與驗證服務機構進行職安衛管理系統稽核、驗證,審視有關風險與機會之缺失與改善建議,檢討該標準化程序,供事業單位建立風險與機會管理之可行建議與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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