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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歷史學報/Historical Inquiry

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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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清代同治朝巴縣的竊盜案件為例,從多個角度探討19世紀中葉犯罪行為與城市化之間的關係。當時重慶的城市化程度達到19-20%,城市內發生的竊盜案件占整體竊盜案件的比例,也從18世紀中葉的19%,上升到33%。重慶城市內竊案集中在城內的5個坊,皆是商業中心與行政中心。城市內入室偷竊的主要手法是破壞門扇,而鄉村的竊案則是破壞牆壁為主,這與城、鄉環境的差異有關。此外,城市內各類房屋的形式也有其弱點,以致容易遭竊。至於城市內竊盜案件的失物,比起鄉村,有更多高價、多樣化的物品,顯示城、鄉之間在物質消費水平上的差距。城市內充斥著開放店鋪與人來人往的客棧,使得成為竊盜標的物的可見性與可接近性高過鄉村。在城市內設有防範竊盜的機制,即柵欄與坊捕,然而防範效果並不理想。因此許多事主的呈詞就把矛頭對準捕役,認為捕役與竊賊串通,但從重慶的實例看到「蠹捕」包庇竊賊與賊犯勾結的例子並不多。以上結果顯見城市化的發展影響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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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政府在「土改」中順帶著對湖區進行了改造,但這種僅依據佔有土地狀況的改造,無法完全替代獨立實施的「水上民主改革」,使得湖區的「水改」並不徹底。1950年6月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湖沼河港均歸國家所有,由政府管理經營。於是,湖區並沒有經歷重新將湖業、柴洲等分配給普通漁民的過程,而是直接進入到國有階段。為落實國家對湖泊的管理,湖北省政府設置湖業管理局,其主要業務有二,一是徵收湖稅,一是發展水產。其中,徵收湖稅時,政府打掉了中間層,直接作為湖主與勞作者打交道,發展水產則體現出現代國家發展經濟的職能,二者均顯示了出現在湖區的國家具有「現代國家」的性質。管理湖泊,最重要者為管理湖區的人。政府以土地上實施的政策與措施為藍本,當地政府在定居點控制漁民,湖業局在作業湖區進行管理,並將漁民的自我管理與政府的管控相結合,織成管理水上活動人群的網絡。雖然這種作法並未完全、有效地解決湖區問題,但在降低湖稅稅率、成立漁民互助組,以及發放漁業貸款等措施中,漁民的生活與作業條件有所改善。其中,改湖業局為水產局,將以「發展水產」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作為主要工作內容,可達到增產的目的,也改善了漁民的作業狀況。綜合而言,本文意在從不同於土地的角度,展現出新中國國家政權建設的歷程,然而,看到的仍是一個土地上故事的翻版。浪花雖然各異,但仍是在時代的洪流中翻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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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日治時期進入蕃界定居之漢人社群──旮旯牌為研究對象,透過史料與田野材料,一方面重構因學科分野而被遺落的人群的生活樣貌,映照出匯聚其上,更大尺度之帝國資本主義山林開發、區域經濟發展的變動過程,另一方面,旮旯牌作為在山地治理框架下應被排除的特例,本文亦嘗試探究其居民如何在制度與經濟開發計畫的結構縫隙間求生,並透過日常生活實踐,形塑其社群認同。旮旯牌位於現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內。本文首先梳理1920年代主導此區域開發邏輯的理蕃與林野政策。1921年,日本資本家早川鐵冶(1865-?)向總督府取得蕃界內的土地,從事造林與農作等開發活動。隨後數年,早川與其代理者招募大量漢人入山開墾,以土地使用權交換其勞動力,藉此克服蕃地事業的種種困難。旮旯牌即在此林野的資本主義化過程中逐步成形。本文隨後描繪旮旯牌居民的日常生活,討論他們如何透過維生物資與勞動力的交換,將早川的事業地打造成一片漢人集居地域。即便如此,進入戰後,由於居民遲遲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導致旮旯牌的瓦解。本文回應學界對底層歷史書寫、邊界研究與民眾史等主題的呼聲,「從縫隙出發」,即在不否定現代國家與資本主義之力量的前提下,細究國家與資本打造之政經結構的孔洞與縫隙,從而聽見艾立克.沃爾夫(Eric R. Wolf, 1923-1999)所言「無史之人」的眾聲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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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官制度始於北魏拓跋珪(371-409,386-409在位)命法果為道人統,是中國佛教的特色,不見於其他佛教傳統。本文藉著重新標點《魏書.釋老志》及相關佛教文獻,並在草原文明與漢文明交會的脈絡中,重構僧曹從北魏立國的不存在到滅亡前興盛的狀態。首先,反對贊寧(919-1001)對中國僧官起源的看法;並指出法果「天子即如來」之言是他逢迎之說。此說的天子係指草原文化的可汗,而非漢文化的皇帝。然而,文成帝(440-465,452-465在位)的復佛把道人統正常化,並建立僧曹(監福曹)大興福業。而後,孝文帝(467-499,471-499在位)改興福曹為昭玄曹,揖助僧祇戶與浮圖戶,不但確保僧曹經濟與勞動力的來源,也使昭玄曹支配全國的僧團。然而政府協助僧團揀選與剃度僧侶之舉,破壞了原印度佛教僧團的自主性。洛陽時期的北魏佛教是在僧團與皇權互倚的架構中進行,皇帝有權干預戒律,但官僚無力阻止僧團的濫權。此矛盾出在僧曹是皇帝私屬的機構,不是官僚體制的一環。北齊對北魏僧曹作了體制性與戒律的改革,然而北魏的僧官體制終究留給後日中國佛教永遠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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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討論1940年代前後三位學者的傳統中國政治制度研究:張純明以西方政治學分析「無為政治」,嘗試重組政府組織,但這一取徑遭遇侷限;錢穆從史學發掘「學治」回應現實,卻又感到學術獨立與近代政府擴展之緊張;費孝通調查農村經濟,注意到地方「雙軌政治」之破壞,最終走向知識社會學探索。此課題沉寂多年,為何當思想主流更趨向激進變革,不同學科卻出現相近關注?本文指出三項研究反映出共同時代問題:當政治目標轉向有為,如何確保「政府-社會」連結,而非盲目以新制度破壞社會?他們從各自學科脈絡,反思晚清以來視傳統政治為專制之說,分別察覺「政府-社會」之間行政組織薄弱,重新探討傳統政府-社會間士人階層連結,指出現代國家建設未成卻已破壞地方團體,進而思考近代中國知識分子與社會之脫節,期望重建連結,確保「政府-社會-知識」之聯繫,以達改革成效。儘管這些思考未及充分對話,也未引起太多迴響,但作為潛流,他們顯示五四以降學術的新發展:一種在新派、左派、傳統派之外的定位,並非移植西方制度,而是以西方知識資源,從歷史角度重新認識傳統制度與社會,以推動變革;就此,面對國家建設、戰爭破壞下社會秩序之崩解,提出不同於徹底重造理想社會的另一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