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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文化/Universitas: Monthly Review of Philosophy and Culture

哲學與文化月刊雜誌社,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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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討論現代亞洲佛學,當以佛學界的學術研究為主,但是在中國哲學的領域中,佛學亦屬中哲一支,在中國哲學界中談佛學談得最深刻的,莫過牟宗三先生,但他卻是以利用康德哲學和海德格哲學的觀念,建構新儒學體系,在此同時,也犧牲了佛學理論的真確意涵。牟先生利用天台、華嚴對立的焦點,把講工夫論的天台意旨,上升為詭譎的圓教型態,把講形上學境界論的華嚴意旨,貶抑為成佛卻捨棄下界眾生,把佛學的圓不圓滿訴諸於是否能保住九法界的世界,於是華嚴別而不圓。這些觀點,都違背了佛學基本意旨,可以說,牟先生以為是在談哲學問題而自創體系,但作為親證實踐的佛學及其世界觀,絕非在概念的定義以及思辨的馳騁中就能論究高下當否的。本文之作,將主要以牟先生的《現象與物自身》以及《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兩書的佛學部分作意旨的說明以及意見的辯難。

  • 期刊

荀子〈正名〉篇談到名的產生、制名樞要、正名目的與用名三惑,後人多與名家相關聯。但這樣的理解實將荀子思想斷為兩截,即禮義之道與名學議題。唐君毅先生有鑑於此,透過〈正名篇〉的解析指出荀子與《墨辯》、惠施、公孫龍的名學思想的殊異,認為荀子的正名不是關注名實相應的名學議題,而是將「名」放在名的產生、制名樞要、正名的目標的脈絡下,提出「名有固善」又能指實,這才是荀子正名思想的深意,而非落在邏輯理論或知識討論。唐氏的論點為荀子思想的一貫性提出說明,雖然部分說法有待商榷,但仍為研究荀子思想提供值得參考的方向。

  • 期刊

本文的主旨在探討唐先生論儒學宗教性的研究方法、研究進路與價值,觀察他對中原地區原始民族心靈結構成因的分析,以及此區域「原始天神信仰」如何「自然轉換」為「哲學信仰」的合理化歷程。此歷程在唐先生著作中以「以人文攝宗教」的觀點進行表達與論述,而本文則對此特殊觀念的「形成背景」與基礎加以還原,指出唐先生此說的合理性與研究方法論上的重要性;特別是其對中國哲學理論基礎(生活場域)的觀察、表達形式本身的限制性、宗教與哲學間的轉換原則,以及人的想像力無法長住於一超現實界的反思,皆屬本文論述之要點。

  • 期刊

牟宗三先生提倡政道民主,被視為「中體西用」之雜拌兒的現代翻版和無批判地擁抱西方自由主義的「西化」,此種批評的根據是,民主來自西方且經西方歷史檢驗、能在實踐中取得善治之效。但這實是誤解。牟先生是因民主與政權概念之本性相一致、是能確保政權概念的本性得以實現之「共法」而提倡民主。因此,牟先生當做「用」的政道民主,乃關聯著「體」,即中華民族文化生命及其精神方向而起實現政權概念本性之「用」,故不得視為「西化」。不過,牟先生的政道民主觀源自政權概念的集團屬性、國父的政—治觀念及19世紀的「民有」理想。從根本上講,其關於民主的思考主要集中在語義學問題和規範性問題,缺乏對民主的描述性分析和現實觀照。

  • 期刊

20世紀「中國藝術精神」問題在全球化思潮衝擊和中國崛起的背景下,再次成為學界探討的熱點問題。方東美、唐君毅、徐復觀三位先生是當代新儒學的重鎮,他們在「中國藝術精神」問題的探索和解決上,用力最多,影響最大。本文從「中國藝術精神」問題出發,評述方東美的生命精神、唐君毅「遊」的藝術精神和徐復觀的「虛、靜、明」精神之間的共通與差異,既肯定了他們各自在此一問題上的建樹,同時也對其理論上的局限性進行反思。

  • 期刊

關於牟宗三的坎陷論之產生,學界一般追溯至其1947年的良知坎陷說,然而據本文考察,在這之前,牟宗三還有認識心之坎陷、直覺的解悟之坎陷的說法。本文以概念脈絡法,對牟宗三早期的這三種坎陷說進行了證成,並考察了坎陷概念的形成與它們之間的發展線索。

  • 期刊

發展是關乎人類命運的大事,它直接關涉每個人,間接涉及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乃至宇宙。在人類歷史的綿延中,發展總體上呈現出自在發展、自覺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邏輯進程。發展的邏輯進程彰顯出其內在本質:人類通過盡物之性揚棄自然之性,以達成自由之性。換言之,發展是人類歷史的本然屬性持續地自我否定,進而逐步實現其自由屬性的宏大進程。有鑑於此,當今世界沒有也不可能有一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簡單方法。不過,我們依然可以把握發展的「盡其性」本質,綜合運用各種方法路徑,智慧地推進可持續發展,以維繫人類歷史生生不息、綿延不絕。

  • 期刊

周公在《酒誥》中勸誡人們禁酒、止酒、斷酒,強調上天在教會了人類釀酒技法的同時,也告訴人類應該如何正確飲酒,即「祀茲酒」,只有祭祀天神、宗廟、祖先才可以飲酒。把酒當酒,嚴肅對待,明確擺正其用途。「德將無醉」則指借助德性修養而遏制無限喝酒的衝動,防止酒後滋生邪念與非為。「克羞饋祀」是「自介用逸」的前提。祭祀是條件,隨後的喝酒只是饋祀的附帶環節。周人祭祀用酒的品種和數量都有嚴格規定,「五齊」、「三酒」與「八尊」進入儒家的信仰與崇拜體系而成為宗教性存在。周初政嚴,鼓勵和提倡一種有前提、有限制、有德性的飲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