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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學研究集刊/Yuntech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用研究所,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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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後期以來佛教逐漸盛行於中國社會的各階層,由於佛教創立並盛行於西域,當時來自西域的異國高僧與前往西域取經求法的中國高僧亦為數頗眾;今存最完整的僧傳著作-南朝梁‧慧皎的《高僧傳》對於西域地理的敘述因而成為無可避免的書寫。《高僧傳》中的西域地理敘述不僅為中古時期中西交通史保存了重要訊息,更在當時社會中傳遞西域印象,激發西域想像,並進而建構了西域的空間意象。這些意象分別為:(一)「葱右」、「西國」、「流沙」等語詞所引導與建構的遼闊而隔絕的空間;(二)法顯的西域經驗所建構的險惡而孤獨的異鄉;(三)曇無竭的西域經驗所建構的不同生命型態活動的處所;(四)智猛的西域經驗所建構的宗教對話的空間。其中又以「流沙」等語詞所引導與建構的西域意象最為重要。

  • 期刊

「四念處」為梵語catvari-smrty-upasthanani之漢譯名稱,此一修法之其他漢譯譯名為:四念住、四意止、四止念、四念、或身受心法。「四念處」修法指將心念集中於身、受、心、法四個所緣,來捨離煩惱之禪修法門。 本文透過《中阿含》第98經(《念處經》)、南傳《大念處經》、《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廣乘品第十九〉亦即〈四念處品〉、《大智度論》〈釋四念處品第十九〉來與慧思《諸法無諍三昧法門》進行比較研究,期能釐清「早期天台祖師如何在他們的著作中理解和承接「四念處」?」及「佛教在傳入中國之後,中國佛教修行者所接觸到之大乘經論中,對「四念處」之討論及發揮為何?」等問題,並期能為早期中國佛教禪修之本質之解析,提出一些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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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王朝以「孝」的道德觀念治理天下。但是到了東漢時代逐漸有幾位思想家對當時的「孝」主張獨創的言說,譬如王充、仲長統、孔融等等。或人把他們的言辭叫「對孝的批判」。王充、孔融確實否定父子間的「情愛的先天性」。這個觀點與《荀子》的完全一致。仲長統否定盲從父母的想法,重視「諫爭」。不過《荀子》等儒家原本也把「諫爭」看作孝道。筆者認為,這三人都並不反對孝道本身。豈止如此,他們提出的看法是《荀子》的繼承、發展,堪稱傳統的儒家孝倫理中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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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詩經》篇章的作者,目前不少學者以及一般書籍都只以「大多不知其作者」一語帶過,即使某些篇章的作者可以論定,但是,幾乎全都遭到漠視的命運,這個現象對古代詩人是不公平的。 漢朝今、古文經四家詩-齊、魯、韓、毛的解詩訊息當中,已經明白地指出許多詩篇的作者,尤其《毛詩序》指出較多詩篇作者。但是,由於宋朝曾經盛行疑經、改經風氣,加上朱子誤以為《毛詩序》乃東漢衛宏所作,於是倡言廢《序》;受到這種主張的影響,從此中國人解《詩經》,傾向不談作者。現在,學界既已知曉朱子所謂「衛宏作詩序」是錯誤的主張,《詩序》也再度逐漸受到學界重視,認為是重要的古代文獻資 料。漢朝今、古文家有關詩篇作者的解說,頗值得我們再看一眼,再加以評估與發揚;以期為他們確立應有的文學地位。 王禮卿教授所著《四家詩恉會歸》,對於魯、齊、韓、毛四家詩,資料蒐羅豐富,考證精詳,其所論斷的詩篇作者,有很高的參考價值,許多古人古事因此得到彰顯,本篇擬對於王禮卿教授考證詩篇作者的部分加以觀察研究、評估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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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研究,源遠流長,時至宋代,援引史事以參證易理之詮釋方式,不但在當時獨樹一格,此後更成為歷代易學家註釋《易經》經常使用之方式,因此,對於後世實有廣泛且深刻的影響。而《四庫全書》在綜論歷代易學發展,提出了所謂「兩派六宗」的說法,特將史事易標為一宗,亦足見其重要性。然而,對於史事易的研究,實無法與其易學成就及影響相符。基於此一學派在易學發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吾人實有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首先,就既有的研究基礎上,對於相關研究予以分析。其次,則自歷史與易學的兩者之間的關係,予以探討說明。最後則分別自史學與易學哲學的角度,對史事易哲學進行反思。希望經由筆者的探究,能夠使吾人深入瞭解史事易詮釋經卦之方法與特色,進而適切而公允的評析此一易學流派之價值。

  • 期刊

倫理學在中西方都有長遠的傳統,西方一般將倫理學分為描述倫理學、規範倫理學與後設倫理學。中國雖然沒有把倫理學發展成一門專門的學問,但儒家的倫理思想與西方倫理學對比起來,可說是一種主張實踐的倫理學。本文旨在詮釋與分析儒家倫理思想之特色,它強調道德倫理的實踐,肯定人格的可完美性,人必須在現實生活中遵守既有的社會規範,並實踐道德倫理,遵行道德義務與陶鑄最高德行。現代社會不能把儒家的倫理思想,只放在個人倫理道德實踐和人格修養層次去了解,而應該進一步提升到落實「公與私、群體與個人」的關係內涵,即是指實踐社會公平正義的層次,也就是社會公平的正義觀。儒家論證社會倫理的實踐,一定要提升到群體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儒家的倫理思想與現代公民社會落實公平正義有相同的理想。儒家主張:人人在二十一世紀都有成德的義務,在社會倫理上人人雖有各自不同的義務和責任,卻也應該共同為群體社會的和諧與社會公平正義之實踐而努力。儒家的仁、義、禮等觀念,可以在德行的統攝之下,在現在社會獲得合理的一致性(Rational Coherence)。換言之儒家倫理思想經由吾人之詮釋,可以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中,發揮思想指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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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乃朱子學之重要概念之一。周敦頤、張載、二程、朱子等人皆將「誠」作為形容「聖人」、「理」之本質的概念,或將之視為道德之所以成立的基礎,故對之非常重視。雖然如此,但在歷來的研究中,被視為道學思想之特色的,並非著重在「誠」;而是在提倡「敬」。研究朱子學時,探討的對象多偏向於「敬」,而未充分地闡明朱子學何以特別注重「誠」的真正理由。 當然,誠如眾所皆知的,「誠」自《禮記.中庸篇》或《孟子》等古代儒家典籍中,已是一被重視的德目,並非由宋代理學家首次提倡。就該層意義而言,吾人可以說:理學注重「誠」,乃在繼承、發展古代儒家思想。不過,道學所謂的「誠」,亦非古代儒家思想中「誠」之翻版。因宋代理學中,「誠」之第一要義乃是「真實無妄」,此與古代儒家思想所謂的「誠」有所不同。可以說宋代理學所理解的「誠」,是與古代儒家不同、嶄新、獨特的「誠」。而在此種新義上,「誠」堪稱宋代理學思想之必要概念,宋代理學亦相當重視「誠」。 因此,本文將以程、朱對「誠」所下的定義-「真實無妄」作為線索,而來探討理學所以重視「誠」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