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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學位論文

國立臺灣大學,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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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已漸漸影響現代閱聽人的媒體使用型態。近年除了筆記型電腦外,還有許多新興可攜帶的行動裝置問世,例如智慧型手機、iPad、Kindle等。這些快速竄起的行動裝置又再次改變了閱聽人的媒體使用行為。因身邊充斥眾多媒體、裝置,人們漸漸習慣在有限的時間內同時使用多個媒體,以節省時間。本研究從使用與滿足理論出發,透過網路問卷調查了解網路使用者在上網的同時,會否去使用電視、廣播、報章雜誌等傳統媒體,甚至另一個上網裝置,其背後動機又為何。 研究發現,現代人的媒體使用早已不限於電視、廣播、報章雜誌,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電子書等新興的新裝置也已為普羅大眾所接受。有越來越多的人習慣在通勤時使用智慧型手機等行動裝置上網,也因為可上網的裝置越來越多,當人們在上網的時候,很可能不再單賴眼前的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因而在開啟網頁、下載的空檔,拿起智慧型手機、MP3等其他上網裝置去傳送訊息、瀏覽其他網頁。人們在使用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時已可同時開啟多個網頁運作,甚至也利用網路看電視節目、聽廣播、閱讀電子版報章雜誌,但還是有不少人會在上網的時候去使用有別於該上網裝置的新舊媒體。人們在同時使用多種媒體的時候,電視、廣播往往是配襯的背景媒體。為了想要放鬆,閱聽人傾向會在上網的時候打開電視,或為節省時間而同時使用兩種行動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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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發生許多媒體併購案,從旺旺集團買下中天家族頻道與中視以後,又發生大富媒體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2010年11月,NCC核准了此媒體併購案,但也附加了15個附款。因此,也引發了NCC能否審理媒體併購案的爭議。反對NCC得審查媒體併購案者認為,我國《有線廣播電視法》並無類似《廣播電視法》第14條的相關規範,因此關於股權轉讓事項,NCC不得審查。然而,有線電視系統的設立,採許可制,按照大法官對於「授權明確性」的解釋,主管機關NCC得審理凱擘旗下系統的股權轉讓。根據《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NCC就媒體併購案擁有裁量權限,在核准併購時,得基於政策目的附加附款。但附加附款不得漫無限制,而必須符合「正當合理的關連」。這樣的法律見解,目前也得到我國行政法院的支持。   NCC在2010年核准大富媒體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同時也附加了15個附款。這15個附款分為六大類: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投資數位內容產業、降低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垂直整合的限制、水平整合的限制與數位視訊平台的競爭。此六大類附款,未必每一個附款都有法規依據,但若要求每一項附款都要求法規依據將使管制機關喪失彈性。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1條規定,NCC的管制必須符合「促進通訊傳播的發展」、「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提升多元文化」等,基於這些目的附加的附款,就不違反「正當合理的關連」的原則。   NCC核准了併購案之後,不代表任務結束,更重要的是,必須要確實監督業者是否履行附款。根據訪談結果,仍然有部分附款業者並未履行。舉例而言,業者當初也承諾會協助MOD取得本土頻道的上架。但是,併購案通過至今,並沒有本土頻道上架MOD。這都代表NCC在核准併購案之後,業者並未遵守當初的承諾,而NCC也無嚴格查核。因此,NCC一旦核准了媒體併購案,就必須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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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成立的汐止俱樂部,是臺灣第一個社會人女足隊,球員平日分散於全台各地工作,為了尋求踢球的舞台、證明自己能力,組隊參加女足甲組聯賽,過程中遭遇金錢和內部意見不易整合的問題,但仍能在家庭、工作、求學之餘,設法兼顧球隊。 而多數運動員的生涯規劃多半是老師或教練,汐止俱樂部的球員卻認為不應只有如此,陣中的六、七年級球員,雖然生涯規劃的方向不同,但都建議後進學妹們應及早規劃,跨領域學習,甚至指出應該檢討體育班的制度。 就目前國內女足新出路而言,受訪者認為可從厚植基層「育成年代」選手開始著手,並且應該要加緊腳步,發展五人制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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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美國的棒球運動,在日治時期傳入台灣後,最初做為殖民政策的一環,而後隨著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台灣,推行棒球運動在台灣的政策意義也轉換成為遂行國族主義的工具之一。雖然棒球運動在台灣的政策意義隨著政權的更迭其內涵也有所不同,但棒球也在統治者由上而下的推行下,緊密地嵌入台灣社會文化,而此時棒球對於台灣社會的意義,也不再只是單純的統治者的工具之一。   台灣棒球選手最早旅外打球的濫觴可追溯至日治時期,隨著台灣棒球水準的進步,旅外打球的台灣選手也漸漸變多,但期間隨著國族主義的影響,選手旅外的風氣一度稍歇,到了1980年代中期,台灣選手旅外的浪潮才又再度興起。1990年代中後期,旅外風向又有改變,台灣選手不再以日本為首選,而是有更多球員夢想挑戰更高水準的美國職棒大聯盟,目前台灣旅美選手人數已超越旅日選手數量。   本次研究旨在透過統計與內容分析2011年台灣四家主要報紙(蘋果日報、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對於台灣旅外球員的報導,希望能藉此了解該四報對台灣旅外球員報導的頻率、主題與報導趨向。研究發現,首先,蘋果日報與自由時報在報導面積上較其他兩報多;其中自由時報在報導比例上又為四報之冠。報導主題方面以報導球員的賽況表現最多,體裁上以純淨新聞為主。   而使用SPSS檢定選手出賽數與見報頻率後發現,在特定條件(去極值)下,選手見報頻率與出賽數成正相關,且有顯著性出現。而大聯盟層級的選手在報導頻率數量上與其他層級選手也有顯著差異,但是除了大聯盟層級外,其他層級間見報頻率就統計而言,其差異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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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文化(Hip Hop Culture),在1970年代的美國紐約,曼哈頓島東北方的南布朗士區(South Bronx)裡,誕生了,此後因為傳播科技的關係,進而影響席捲全世界迄今。嘻哈教父非洲邦巴塔(Afrika Bambaataa)成立了祖魯國(The Zulu Nation),一個組合了DJs、霹靂舞者、塗鴉藝術家還有街頭年輕人的組織,希望將南布朗士區年輕人的憤怒與熱情,從幫派械鬥導向音樂、舞蹈還有塗鴉。街舞作為一種舞蹈形式,體內流著嘻哈的基因,富含彈性、吸收力,讓接觸者透過肢體傳達出「我是獨立個體,我就是我」。隨著時代發展,街舞從過去象徵黑人內在精神的符碼,已經成為全世界任何人表達內在自我的方式。 1987年,台灣解嚴,資訊開始鬆綁;80年代末期,因為媒體藝人、錄影帶、舞廳文化等因素,嘻哈文化傳入台灣,街舞開始吸引到年輕人的目光。其中,音樂錄影帶是年輕人注意到街舞的重要媒介,透過模仿音樂錄影帶當中的舞蹈,開始學習街舞。曾經在80年代中期,台灣街舞發展比日本還好,當時日本NHK電視台甚至來台拍攝跳街舞的人。但是因為當時社會觀感與眾多因素交相影響之下,第一代舞者多半在服完兵役後,選擇離開圈子,並未傳承原有的技藝。 1988年,更是台灣街舞文化發展重要轉折點。資深舞者小涵在訪談時表示從自己這一代(1988年左右)才開始傳承,「前輩們很厲害,可惜就是中斷了」。在幾乎沒有前人存留資源的情況下,1988年左右開始跳舞的舞者,因為想要跳舞而跳舞,不斷在過程中摸索,即使遭逢許多困境,但依舊憑藉著那股「想跳舞的心」奮鬥下來,當時更不會想到未來有一天會成為台灣舞蹈圈引領者,甚至開設舞蹈教室、透過跳舞賺取生活費。斷層後出現的舞者開始傳承並延續台灣的街舞文化,這20年來,從早期在一片黑暗中摸索,到現在建構完整系統傳承,一路耕耘讓街舞在台灣深根發芽並茁壯。街舞文化背後所蘊含的意涵,是有深度、有廣度、有層次的。 然而,即使跳舞風氣在現在越行興盛,多少人清楚街舞在台灣的流變與實踐的狀況?在風氣不盛、資源不發達的90年代環境之下,資深舞者如何奮鬥?發展超過20年,隨著網際網路日趨發達,資訊流通更顯迅速,街舞的能見度不斷上升。而舞蹈本身是動的,充滿無限生命力,有鑒於此,我希望透過影像紀錄報導輔佐文字的方式,傳遞出舞者的熱情與活力。 本報導將從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談起,帶領讀者了解街舞進入台灣初期的樣貌及台灣社會文化狀況,以及黃金十年的轉變過程,最後在邁入21世紀之初,面臨到網際網路發展,所產生的正向及負向影響,讓社會大眾看身在其中的舞者如何找到自我認同,以及他們對於跳舞至始至終不變的堅持熱情、付出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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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由Edward Said的《東方主義》發想,分析晚清中國的英文報刊裡有關1851年萬國博覽會的報導,探討種族、政治、文明的刻板印象如何運作,為晚清時在中國的西方人建立身分、建構議題。本研究以Roz Ivanič 三種書寫面向的概念,處理晚清英文報刊的內容。 分析顯示,晚清英文報刊無論是對於即時性、精準度、讀者認同,都競爭激烈。文獻指出《德臣西報》為官方喉舌;但該報雖鼓勵大眾參與萬博會,卻也詳述政府缺失。《北華捷報》支持參與萬博會的同時,增添了地方色彩,而《香港紀事報》則主張不寄送任何展品至倫敦,可爭取殖民母國的資源,拓展西方人在中國的特權。《華友西報》則以媒體評論之姿,譴責報刊激辯所帶來的後果。《香港紀事報》與《華友西報》更進一步透過其外國版,觸及西方讀者。 面對西方報刊對萬國博覽會上中國參訪者的報導,這些報刊駁斥但也活用西方的刻板印象,建立階序,將中國的西方人的身分,建立於中國人與西方的西方人之上。但這些報刊不定於一協調的身分,而遊於ㄧ系列不同的身分之間,並展現其身分認同的過程。晚清中國的英文報刊對於水晶宮的觀點與名稱,也不盡相同,使得皇家輝煌、個人英雄主義、金錢利益、國家驕傲等不同論述,交會於此一建築物之上。 不同於文獻假設,晚清中國的英文報刊,面對居住在中國或未離開西方的西方讀者,未將自身東方化以聲稱自持中國相關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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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iPhone問世後,智慧型手機「平民化」而開啟「Smartphone 2.0」時代。 過去研究多半討論智慧型手機「延伸工作」的角色,而忽略「偷渡餘暇」及「情感義肢」的面向。 本文從情感和餘暇的面向探討智慧型手機如何鑲嵌於工作生活,如何改變工作與餘暇,以及使用者如何在工作條件限制下協商生活倫理觀。 經深度訪談二十八位不同工作條件的受訪者,本文詳細勾勒下述三種工作生活的手機使用型態:一、以訊息流動為主的工作雖因智慧型手機而更加延伸時空範圍,使用者卻可不必再「黏住電腦」或「遍尋網路」;二、工作地點固定、需以電腦辦公的工作,若電腦網路受管制,智慧型手機是「偷渡餘暇」的主要管道;三、工作地點固定且無電腦的工作,智慧型手機則是「陪伴�打發無聊」的角色。本研究歸納出兩種使用智慧型手機的協商戰術,分別為「逃工不離地」與「逃地不離工」,後者可作為de Certeau日常生活實踐理論在個人媒介科技時代的延伸。綜觀不同使用脈絡,由於智慧型手機「匯流」及「再媒介」之特性,使用者可隨著脈絡條件移轉而瞬間切換手機功能與角色,對於情境定義(工作或餘暇)有相對自主性,勞與逸因智慧型手機而互可補綴。本文認為,「快活倫理」可驅動過勞之中的「偷閒」與過閒之中的「搶忙」,使用者不完全受傳統工作倫理與消費主義的規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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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是生活最基本且切身的需求。但房價的居高不下,讓「安居樂業」成了奢侈的夢想,「居住正義」相關的議題,同時受到關注與討論。 台灣是多族群的社會,在經濟發展的影響下,多數原住民進入都會區工作,因為文化與生活習慣的不同,形成「都市原住民」的現象,「居住」為首當其衝的問題。本文報導對象「三鶯部落」屬河岸旁違建,1990年起遭勒令拆除,導致居民生活雪上加霜,部落組成自救會抗爭,數年來外界聲援不斷。 針對居住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試圖降低民眾居住成本。而三鶯部落在長期抗爭下爭取到的重建計畫,便是以「社會住宅」為基底,試圖在都市裡打造一個「新原鄉」。 本文報導試圖找出下列問題的答案: 1. 此重建計畫與之前北縣府的「三峽隆恩埔原住民族文化部落」安置方案,有何不同? 2. 當「社會住宅」遇上「部落重建」時,會迸出甚麼樣的火花?新方案如何更符合個別文化需求?如何不步上其他部落重建計畫的後塵? 訪談後發現,重建計劃因無前例可循,因此困難重重,包括三鶯部落該用何種名義承租國有地?國有地如何被合法租用?租金繳交是否有對居民造成負擔?官民合作的默契是否能經得起考驗? 面對重重關卡,三鶯部落自救會以高規格的組織文化應對,輔以相關單位如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及社運團體的協助,針對法條、規範及部落實際狀況進行規劃與解套。三鶯部落升級「公益社團法人」承租國有地,而「自力造屋」將為「社會租宅」符合個別文化需求的解決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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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先前有關英文報紙的研究有限,研究題目鮮少觸及英文媒介如何呈現爭議性新聞,本研究以馬政府計畫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為觀察對象,透過內容分析和框架分析,探究國內英文報紙如何再現爭議性議題以及不同報紙之間是否存有差異。 本研究提出有別以往內容分析的新取徑,以加權指數的方式,針對不同的報導性質以及不同的版面位置,給予每則報導不同的權重,來彰顯每則新聞的合適價值,以凸顯國內三家英文報紙在報導美牛爭議過程中的動態走勢和強度變化,同時試圖找出造成差異的背後原因。 本研究發現,各報不同的經營規模、編採政策以及版面規劃,決定了美牛報導強度上的落差。 在框架分析方面,本研究發現,三報最常使用「衝突框架」來呈現美牛爭議,報導的新聞主題則以「反美牛抗爭」為主。The Taipei Times和The Taiwan News以反對黨人士為主要消息來源來建構「衝突框架」,The China Post則以畜牧業為主。 整體而言,政治立場偏綠的兩報The Taipei Times和The Taiwan News在美牛新聞立場上採取「反對」立場,泛藍的The China Post則是「贊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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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後,政府將家園重建定調為──興建永久屋。永久屋政策由政府出地,慈善團體出錢蓋房子開始在各災區大興土木。此次風災嚴重災區多為原住民部落,其有特殊的歷史背景、文化脈絡,以及生活習慣,尤其土地對原住民而言更是具有神聖的意義。但政府所制定的重建政策卻忽視了這些因素對原住民災後重建的影響力。 本文以屏東縣來義鄉來義村為個案,尤其在災後重建(由其面對永久屋政策)所發生的故事,說明原住民面對政府在風災後所頒布的各種重建政策時所遭遇的困難。來義村在莫拉克風災與凡那比颱風中受災嚴重,面臨遷村問題。但因家屋受災程度不同,各種考量立場的差異,以及災後重建過於急促,使部落內部無法形成共識,因而產生諸多誤會、衝突與矛盾。   災後重建不應急就章,政府在制訂重建政策前需花大量時間與災民溝通,提供完善的資訊取得管道供其做判斷,也必須給居民更多的時間自主思考未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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