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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班學位論文

淡江大學,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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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科技資訊處理之快速進步,對當前社會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人類歷史從狩獵社會、農業社會、工業社會轉變到現在的「資訊社會」。社會學家埃文•拖佛勒(Alvin Toffler)則將其與農業、工業革命相提並論,稱之為「第三波」,意指:「歷史上第三個震撼人心之變遷」,亦稱「資訊革命」,而「資訊社會」便應運形成。然而科技和資訊的發達,除了為人們帶來許多便利、效率與利潤外,相對的也為隱私權帶來了相當大的變化。如政府收集個人資訊、企業製作消費者名冊、加上長久以來媒體暴露私生活等都顯示出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已不斷出現並擴展至各種領域。隨著隱私權範圍的擴大,過去以避免公開私事、入侵私生活的自由概念為中心的傳統隱私權概念便開始變的不明確,迫使其有必要進一步重新架構。而法學界為因應這樣的情況,也提出了許多有關保護隱私的相關學說。例如從傳統的「一個人獨處的權利」(the right to be let alone)逐漸發展為自我資訊控制權說(自己情報コントロール権説)等。而本論文就是希望能夠在這樣快速發展的資訊社會背景下,讓大家瞭解個人資訊受侵害問題的嚴重性,並深入體會個人在生活各層面所將面臨的課題。 而就內文結構來看,本論文之研究目的首先必須自釐清理論面著手。從隱私權的形成與發展過程,延伸到隱私權概念與相關學說理論的探討,並進而瞭解在資訊化社會潮流下,隱私權所發生的一連串進展與轉變。在奠定理論基礎後,便進入較為實際的制度層面,探討日本個人資訊保護法制的形成與發展現況。在此將加入相關判例研究,一方面可做為借鏡,一方面則鞏固理論基礎。也希望同時能藉由比較分析的結果,為台灣現有法規之妥當性,以及未來的改革方向提供若干見解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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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法的制定,已成為世界性的潮流,行政機關所保有的資訊向國民公開的資訊公開制度,是民主主義不可欠缺的,為許多先進國家所引用。採用資訊公開制度的國家,其共通的理念為行政機關負有將其所保有的資訊公開的義務,保障國民具有要求政府公開資訊的制度,以打破行政的秘密主義。資訊公開的目的係為實現政治及行政的民主化及保障人權。資訊公開制度是一種直接民主制度的手段,可說是一項「憲法革命」的一大改革。資訊公開普及的背景係因為資訊化社會的進展、國家機能變大及極權化、企業社會影響力增大及大眾媒體的資訊壟斷,使國民生活發生變化。對大眾有用的資訊,集中於國家、企業及大眾媒體,將有利的資訊加以修飾釋放出去,國民真正想知道的資訊卻不一定能得到。 國民知的權利的中心,係為能接近及瞭解有關國政的資訊。民主主義政治的基礎,政府的成立係基於被治者的同意及為了國民的幸福及安全而施政,被治者的國民其前提要件必須具有知的權利。國民對於國政知的權利,在憲法上有其基礎。知的權利由日本國憲法上國民主權的原則定下基礎,並且基於表現自由的保障規定有其根據。依據憲法學著的看法,資訊公開的基礎知的權利並非僅是理念或政策目標,而係作為憲法上的權利。資訊公開制度就是將憲法上所保障的知的權利,作為實定法上的權利,具體地落實政府有義務將資訊向國民公開的制度。日本的學界及國民針對資訊公開制度,提出為服膺於國民知的權利,及實現公開的政府,應在國民的監視下以防止政治家及公務員的不當支出,爰反覆要求資訊公開制度的必要。在長年的要求下,日本的資訊公開法終於在1999年5月成立,並於2001年起施行。 本研究的構成共計六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知的權利的基本原理」、第三章為「日本國憲法中知的權利之理論基礎」、第四章為「日本資訊公開法的制定理念及 實踐」、第五章為「台灣的政府資訊公開草案現況」、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本研究最後並針對日本資訊公開法及台灣的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作一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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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主義乃世界發展之潮流,而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誠實希求以正義與秩序為基本之國際和平。永久放棄以國權發動之戰爭,以及以武力威嚇或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紛爭之手段。為達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力,不承認國家之交戰權」。更可謂劃時代之代表。 但隨著韓戰爆發,日本實已走上再武裝之途,與日本憲法1947年施行當初,日本政府所採取之絕對和平主義:放棄包括自衛戰爭在內之一切戰爭、戰力及交戰權,產生矛盾現象。自衛隊與日美安保體制之存在,為長久以來圍繞著第九條爭議之所在。日本之自衛隊雖未以軍隊命名,然而實際上其組織及裝備已無異為日本之三軍,此事實顯然已違反憲法第九條第二項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力之規定。而依據日美安保條約規定而駐留之美軍,及日本政府依安保條約規定而提供其駐日基地及一切設施之事實,亦有違反憲法第九條之質疑。隨著自衛隊實力之不斷精進及日美安保體制之確立,日本早已躍居軍事強國之林。在現實政治與憲法第九條規定明顯牴觸之現象,長久來成為日本各界爭議之焦點。本文即針對法理爭議之部份作為探討之主題。 逾半世紀以來,日本憲法第九條和平之大義,乃藉由條文解釋及規避正面衝突來維繫。欲尋求憲法第九條爭議之根本解決之道,修改憲法第九條,明文規定自衛戰力之保有,應為一條可行之路。日本展望未來,欲扮演更積極之世界和平角色,取得眾鄰國之信任,在國際輿論上獲得一定程度之支持,當為首要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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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九○年代開始,有越來越多的日本高中將中文納入外語課程。其原因歸究有四:①日本與中國大陸、台灣在經濟文化上的交流逐漸擴大;②一九九一年度起,日本文部省指定多所高中進行外語教育多樣化研究,其中三十二所學校針對中文教育展開實踐性研究;③由於少子化問題越趨嚴重,日本高中開始努力突顯各校的特殊性;④除了既有的英文與法文外,日本大學統一入學測驗於一九九七年度又增加了中文考試。過去,日本高中生選擇中文大多是基於對中國語言及文化的特殊喜好,但現在越來越多的學生為了將來的就業需求而選修中文。 目前,日本高中的第二外語教育以中文為最大宗,甚至凌駕在德文、法文之上。但即使如此,有開設中文科目的高中仍未滿日本高中總數的一成,甚至有部分縣內掛零。職是之故,我們可以說日本高中的中文教育仍處於搖籃期。由於高中中文教師們的熱情,日本高中的中文教育也不斷改善。然而,目前仍有諸多問題尚待解決,包括:基準教科書的編纂、師資的養成與確保、學分數不足、兼職講師的身分保障等。本論文主要使用日本文部科學省(舊文部省)發行的書籍・白書・統計、TJF出版的調查報告,再加上其他研究論文・教材資料與網路上的公開資料等,進行綜合性的分析研究,期能成為我國高中第二外語教育以及對外華語教語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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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論文內容旨在將日本出版產業從上游(出版社)、中游(中盤商),到下游(書店)以「日本總務省統計局」所做之「日本標準產業分類」一一加以劃分。並對上、中、下游產業的整體環境及三者間的交易型態做簡單介紹。 接著以麥可波特的五力分析,研究原本實體書店產業結構內的五種基本作用力之運作,以求窺知實體書店產業的全貌。 再來對於網路書店興起之背景做一說明,再套用前面所分析之結果,用以了解網路書店對既有產業環境(法律、議價能力、替代品……)帶來何種衝擊與影響。由此可知,網路書店促使僵化的制度加速改革;並使競爭者、競爭手法變得多元化,讓讀者能更加快速獲取想要的商品;此外亦讓上中下游產業皆致力使整個產業基礎更形完善。 最後,隨之而起的替代品---隨選列印也勢必將帶來更深且廣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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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生活形態,使得日本的廢棄物排出量大量增加,同時也使得廢棄物的材質變得很多樣化。由於衛生掩埋處理已無法因應廢棄物的處理問理,因此在原本的收集-掩埋的處理流程裡,加入了焚化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等等的中間處理方式。 本研究是參考在日本環境省所收集到的資料,及廢棄物處理的相關書籍為主,將日本的廢棄物處理的變遷及現狀做了整理。筆者並出席了日本環境省的中央審議會,對日本的廢棄物處理現狀及今後將施行的政策做了了解。在環境省研修中,知道了名古屋市在廢棄物處理上,算是相當有進展的一個都市。因而在論文中,以名古屋市的事例進行檢討。 台灣和日本同樣持有衛生掩埋場不足的問題,而且將廢棄物處理從往來的以衛生掩埋為主,改為焚化處理為主並推行資源回收。從日本的廢棄物處理的經驗來看,有下列幾點值得台灣政府參考。第一、焚化處理可以減少廢棄物的體積,延長衛生掩埋場的壽命。不過,也會排放出造成地球溫暖化的氣體。第二、在日本曾經大力的促進資源回收。不過,近年來減少廢棄物發生的觀念,比起資源回收來得重要。第三、廢棄物處理應照著,減少廢棄物發生,再利用,再生利用,熱回收,適切處理的優先順序來進行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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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是以日本國憲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為核心,探討「條約在;日本國內法體系中之地位」,首先由「日本國憲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之成立」的歷史事實上找出「制憲時所可能參考之文獻」,而據以考察日本國憲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進而,以日本國憲法相關條文比對,在這過程中並不斷地與各種學說相比較以歸納前後之邏輯脈絡,進而模擬對照條約與國內法體系互溶的狀況,終於形成了一個假說,即「階段變位說」,接著再以日本締結及實施條約的例子加以對照以證其成立。即,條約在締約意願開始醞釀前是不與國內法體系相接軌的,因此乃各行其是、毫不相干,一旦有了締約意願,即與國內法體系接軌,此時有識之士或者職權所在者勢必要檢視相關之國內法,進行把關工作,但一旦進入了締約階段,條約優位的本質便開始顯現,且越來越顯明,而在經條約端與國內法端之不斷調整後,條約理論上最後勢必與國內法體系同位互溶而形同一體,即,在大部份的時候,條約必然與國內法體系擬似同位互溶,但一旦條約與國內法體系有所矛盾時,條約優位的本質便再度顯現,無論如何抗拒,終須以各種強制互溶的手段,使其再度歸於擬似同位互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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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子教育開始於1897年,在士林設立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以下女子分教場)。日治初期依舊沿襲清朝舊制,不僅仍保有纏足的舊習,一般民衆也認為「女子不需要教育」、「女子不出戶」、「男女七歲(開始)不同座」;而在台各地不斷發生的抗日運動,更導致學校很難招收到女學生。因此教育工作者的首要課題即在讓台灣社會跟台灣家庭理解女子教育的重要性。「手藝」扮演著結台灣人家庭跟學校的角色。另外,透過教育品展覽會展示學生的技藝作品,能將女學生在學校習得的技藝訴諸於視覺效果。因此,教育品展覽會(技藝品展覽會)也在招集女學生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日治時期的技藝教育的內容如下:至1910年代為止,大多採用從清朝開始即與台灣人女性生活非常密切、受到重視的新娘必修手藝。1920 年代引進西式裁縫。到了1930年代後半則以西式裁縫為主流。1937年爆發中日戰爭,隨著皇民化政策的推行,從精神面即推行穿用日式和服,另一方面也因為台灣人生活的不同及戰時體制之故,從「物資節約」「物資更生」的概念來倡導改良西服或既存的服裝。 由女子分教場的變遷可以得知,有眾多台灣人學生就讀的第三高女,一直是台灣人心目中的女性的模範。因此,在報紙或雜誌上刊載台灣人女性就讀的第三高女的種種活動,則可以達到宣傳的效果。 本論文在於透過日治時期在台技藝教育的教育內容及實況,闡明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各階段的教育教育政策以及台灣社會所期望的女子教育和技藝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