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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會計所學位論文

朝陽科技大學,正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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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源規劃系統是以財務為基礎的資訊系統,其功能可大幅度縮短企業處理財務會計流程的時間,並且加速財務報表的編製與資訊的即時性與準確性。由於年度財務報告期限的縮短,提升資訊公開的時效已是世界的潮流所需,亦即公開財報資訊的即時性已成企業必要條件之一,因此本文首先探討企業導入ERP系統與財報公告時距的相關性,以了解ERP系統是否可以即時提供決策者有效的資訊,進而使管理當局有能力提前公告財務報告。其次,將以代理理論所衍生出來的盈餘管理作為研究,探討企業是否會因為設置ERP系統後,企業管理階層相對於外部投資人,享有即時取得會計資訊之優勢,並增加資訊不對稱的影響,進而有盈餘管理之動機,並藉以瞭解設置ERP系統是否與盈餘管理產生關聯性的影響。 研究結果發現,(一)企業導入ERP系統會縮短財務報表公告時距;(二)企業導入ERP系統與每股盈餘之交乘效果,不會縮短財務報表公告時距,亦即導入ERP系統與每股盈餘之交乘作用與財報揭露呈正向變動;(三)企業導入ERP系統,對於盈餘管理的操縱幅度會提升;(四)導入ERP系統與每股盈餘之交乘效果,與企業盈餘管理呈現負向變動。 關鍵詞:企業資源規劃系統、財務報表揭露、盈餘管理、代理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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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紅利在台灣為最常見之獎酬制度。過去台灣之會計處理將員工紅利視為稅後盈餘分配項目,不僅導致公司過度發放員工紅利而侵蝕了股東利益,也嚴重的虛增淨利。為了能夠允當表達員工紅利對於盈餘的影響,健全公司治理並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台灣證期局發布新的命令,於2008年正式實施員工紅利費用化。 本研究旨在探討員工紅利之會計處理由附註揭露,轉變為強制認列於損益表中作為薪酬費用,對公司下期獲利之增額解釋效果是否能夠有效提升,並運用Mishkin理性預期模型,檢定市場是否能夠理性反應員工紅利費用資訊對於公司下期獲利之資訊內涵。實證結果顯示無論員工紅利費用化前後,員工紅利對下期獲利均存在顯著正向增額解釋效果;而在員工紅利費用化實施後,員工紅利對下期獲利之增額解釋效果呈顯著提升。再者,由於市場無法理性反應員工紅利費用化後之員工紅利資訊內涵,而有過度評價之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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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依法納稅的法定義務,但是人民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所作之稽徵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導致自身權利或利益受到損害,相對的也有申請救濟的權利。現在社會行政機關作成違法或不當的稽徵處分,屢見不鮮,而抨擊現行租稅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的新聞,更是時有所聞,故為了提供租稅行政救濟制度未來修法的方向,使現行租稅行政救濟制度能更加完善。本研究針對與租稅救濟息息相關之律師、會計師及企業進行問卷調查,以實證分析的方式,分析實證結果並加以說明,反應租稅救濟制度對於尋求救濟的人民是否真的能提供一個確實的管道,以達到國家保障人民權益的義務之最終目的。 本研究結果顯示現行行政救濟制度中對於審理機關與審理委員之任命,有損其獨立性以及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觀性,且救濟程序冗長,因此建議應將救濟程序進行改善或簡化;另現行救濟案件的審理(判)者是否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有所疑慮,建議應定期進行相關的專業訓練。 關鍵詞:租稅行政救濟制度、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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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之實施為中國國有企業逐漸可以獨立自主經營之重大因素,此使中國大陸企業之股權結構產生重大改變。另中國大陸企業假帳或虛假財務報告事件頻傳,致使投資人權益受損,因此,中國大陸企業之股權結構與會計師之審計公費是否會影響企業從事盈餘管理為一重要議題。本研究即以中國大陸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探討股權結構與審計品質對盈餘管理之影響,分別探討(1)不同之股權結構對盈餘管理的影響;(2)會計師之審計公費對盈餘管理之影響。 研究結果發現(1)當會計師事務所收取較高的審計公費時,可能傳遞該公司財務報表存在有盈餘管理之行為;(2)當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式無保留意見時,會反映出企業從事盈餘管理的可能性。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可能為維持較高之審計品質致使審計成本提高,因此收取較高之審計公費,反映出其財務報表存有盈餘管理之可能性,因此審計公費確實與盈餘管理具有顯著之關聯,惟本研究並未發現具有較高國有股權或法人股權者之中國大陸上市公司是否會有較高盈餘管理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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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課程價值信念與實習成效關聯性之研究 摘 要 近年來,教育部積極推動「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希望縮短大學教育與就業市場需求之落差,配合教育部的政策,許多學校開始著手將實習納入正式的課程規劃之中,包括必修和選修課程。根據Eccles、Adler、Futterman、Goff、Kaczala、Meece與Midgley(1983)的期望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model of achievement),當特定活動能滿足個人的需求、目標與效益性時,則該活動對個體而言就會產生較高的價值,而學生對課程的內在興趣價值與學習表現是具有高度的正向關係。Keller(1983)認為學生本身的能力及學習動機是教育成效主要的影響變數;而Eccles(1983)期望-價值理論係以價值概念描述特定活動能滿足個人不同需求及目標程度,認為人們會因為特定任務對個人具有價值而去從事某特定活動,也會因為個人知覺沒有價值而逃避。學生對課程所賦予的價值影響學習動機,進而影響學習成效。 本研究以中部某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系及其他三個學系、已修習過必修實習課程的346位學生為對象,採用Eccles等人(1983)所提出的價值信念構面為架構,包括「成就價值」、「內在價值」、「實用價值」與「代價」四個構面,嘗試發展「實習課程價值信念量表」並探討價值信念與其實習成效的關聯性。此外,取得中部另一所科技大學會計系修畢必修實習課程之大四學生問卷資料,嘗試探討會計系學生對實習課程的價值信念,及其與實習成效之關係。 經典型相關分析發現,學生對實習課程的「成就價值」、「實用價值」與「內在價值」信念,透過典型變量正向影響實習成效,而「代價」則是負向影響。而會計系學生對實習課程的價值信念,其與實習成效的關係,亦得到類似的結果,惟「代價」對成效的影響不顯著。 關鍵字:實習課程、Eccles期望-價值理論、價值信念、實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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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當法律程序之概念於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84號初現,並於釋字第396號解釋中,正式使用正當法律程序一詞,而至釋字第491號解釋指出正當法律程序之概念於行政處分程序亦可適用,即不在僅侷限於司法程序之適用,而近年來釋字第663號解釋,更表明正當法律程序之概念於稅捐稽徵程序亦有適用之餘地。而就近期的江國慶冤殺案之始末觀之,正當法律程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國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亦即國家有向人民課稅之權利。又我國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國家行使課稅權利無庸置疑是對人民財產權之干預、限制。故國家欲行使課稅之權利時,除應符合租稅法令相關規範亦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而在我國普遍重實體、輕程序的租稅環境下,有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適用於租稅法以建立正當稅捐稽徵程序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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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經濟的快速發展及國際化趨勢,國際反避稅制度已經成為世界主要資本輸出國家所重視的議題。而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簡稱CFC)所得稅課稅制度是各個主要先進國家用以規範國際課稅標準,以及防止避稅現象的方法之ㄧ。雖然各國對於受控外國公司規範內容以及租稅庇護所的認定標準皆有所不同,但防止不當的避稅活動,確保國家稅基不被侵蝕,達成租稅公平的目標卻相當一致。 近年來,我國從以傳統農業為重的國家,逐漸變成淨資本輸出國家,順利的發展技術密集及資本密集產業,在經濟體系國際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形下,勢必我們需要建構反避稅機制。雖我國自民國93年度起實施營利事業移轉訂價( Transfer Pricing )查核制度,但對於防止租稅庇護所遞延效果之受控外國公司制度,付之闕如,在基於稅制公平性及中立性的理想下,我國是需要制定CFC所得課稅制度來規範。 本研究以補足國內所得稅制之需要,以我國角度為出發點,參考他國制度比較、國際經驗、租稅理論及實務觀點,來給予我國建立CFC課稅制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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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對公司價值之關聯性,藉由發生於2004年12月27日南亞大海嘯事件、2005年8月29日美國卡崔娜颶風事件、2008年5月13日中國汶川地震事件以及2010年4月14日冰島火山爆發事件等事件做為研究對象,並運用事件研究法探討當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是否對企業之公司價值產生異常報酬之影響。 實證結果顯示,重大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確實會對企業之公司價值造成異常報酬之影響,且不同產業所受之影響程度以及其時間性也不致相同。此外,本研究發現短期內與受災區域較具關聯性之國內產業其所受之影響較為明顯。 關鍵詞:重大事件、事件研究法、異常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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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文利用1996年至2010年之間的資料,實證檢驗金控、非金控銀行以及獨立董事制度、董事會規模、經理人的權限是否影響其經營績效。實證結果發現,董事會的權力愈集中,銀行績效愈好,獨立董事已能發揮自己的權力,有效監督銀行的營運效率。另外,對於金控銀行,董事會的權力顯得更集中,資產報酬率及流動資產績效較好。而銀行加入金控體系後,取得更多商品與通路,業者較不著重於利差收入。本研究進一步證實,為在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中勝出,加入金控體系已成為必然的趨勢。 目前在國內研究上,對銀行業風險探討不多,本研究同時考量結構性改變分析信用風險與獲利績效之各種可能的關係。本文以「逾期放款比率」與「備抵呆帳覆蓋率」作為銀行信用風險代理變數,探討1999年至2010年之間信用風險對「銀行績效」的影響及其傳遞過程。實證結果證實,當「逾期放款比率」與「備抵呆帳覆蓋率」小於門檻值,銀行承擔信用風險愈高獲利績效愈低,反之則相反。而銀行投資愈多於存放款業務,雖然ROA及ROE減少,但利息獲利會愈高。本文也證實,僅以傳統OLS迴歸方法估計,可能無法完整的呈現自變數與應變數之間各種可能的關係,直接影響銀行業風險管理的決策。 關鍵詞:台灣商業銀行、經營績效、董事會、獨立董事、信用風險、銀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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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企業舞弊事件層出不窮,管理階層因為自身的利益,透過操弄財務報表,造成許多企業舞弊事件。本研究探討政府機構為免費的外部審計人員角色時,避免企業透過揭露不實的財務報表資訊,達到避稅的目的。政府機構是否有誘因使其政府的相關人員對企業進行監督的責任,防止企業進行各種手段的逃稅。本研究認為當防弊成本過高時,政府就沒有誘因去監督公司。因此,政府會降低防弊成本,消除資訊不對稱,有利於防止企業逃漏稅,讓業主揭露財務報表的真實資訊。 本研究亦獲得以下結論:1.主理人風險喜好偏好不同,會得到不同的結果。2.代理人的策略決定於代理人獲得的薪資報酬。3.當代理人努力的成本等於努力的水準時,代理人選擇付出低努力,主理人不需逃漏稅,則政府亦不防弊。4.代理人的薪資報酬為努力水準與努力的成本的平均值時,代理人選擇付出高努力,主理人則會使用逃漏稅的方式來達到高利潤,此時政府應盡監督作用進行防弊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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