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於探討人際發展介入對弱勢兒童同儕互動關係及人際關係社交技巧之影響。研究採用不等組前後測之準實驗設計(quasi-experimental design)方法進行,以南投縣某社福組織辦理之暑期課後照顧服務方案為研究場域,依方案所在社區分成人際團體組與團康活動組。研究對象則為國小四至六年級的弱勢家庭兒童,共計25名。人際團體組依據人際發展介入(Relationship Development Intervention,RDI)為基礎設計團體內容,而團康活動組兒童則提供傳統的團康活動(Group Recreative Activities)。研究發現:人際團體組兒童在人際關係發展階段的測量分數及同儕互動關係的正向態度皆顯著優於團康活動組,且人際團體組兒童認為自己的人際關係社交技巧有正向改變。研究者最後針對人際發展介入規劃及課後照顧服務方案提出建議。
本文主要探究學校社工員的角色知覺與工作內容,並分析駐校、巡迴與委託三種實施模式之差異。採用問卷調查法,於2009年選取《國民教育法》第10條新修訂前,聘任學校社工員之4個縣市進行研究,有效回收50位現職學校社工員之資料。結果建議社工成為學校系統改變的角色以及善用不同實務模式的角色優勢,包括駐校模式深入校園,可以發揮與學童及家長的教育性諮商、發現者與學校系統的改變角色;巡迴模式熟悉行政資源與區域特色,可以善用行政資源,提供教師諮詢,積極扮演諮詢者與資源連結角色;專案委託模式擁有機構豐富資源,可以扮演治療者與教導者角色,以及發揮聚焦個案工作的特色,善用母機構的福利資源。
研究目的:失智症照顧是長期照顧機構重要課題,過去大多強調生理療護效果,但文獻指出團體活動介入對失智症老人具有正向效益,本研究提出結構性團體活動對失智症老人照顧效益之討論與建議,做為社會工作者施行失智症老人團體工作之參考。研究方法:進行每週1次結構性團體活動介入,共12次。分析10位失智症老人參與團體活動前後生理、認知、情緒、行為變化,以及12次團體活動觀察記錄與7位家屬及照顧工作者個別質性訪談。研究結果:團體活動成員年齡78.8±11.5歲,活動出席率100%,團體介入前後MMSE、ADL、IADL、GDS、及CAPE-BRS呈現生理穩定退化,情緒與問題行為些微改善,但均未達顯著差異。團體觀察顯示成員在第4週以後有較佳專注度,較多主動人際互動、語言表達、自主選擇與操作活動素材。訪談分析結果,照顧者認為失智症老人沒有變差就是好,團體對個別成員效益不同,包括延後與緩和躁動行為、穩定與愉悅的情緒、增加人際互動與語言表達、提高主動性與參與度。對家庭照顧者同樣有幫助,也幫助照顧機構減輕照顧壓力、延展團體活動效果、提供照顧模式的參考、以及提昇照顧品質。結論與建議:失智症老人處於認知與生理功能持續退化病程,穩定施行結構性團體活動有助失智症老人建立較佳的心智圖像,提昇照顧品質;社會工作人員可以納入大專院校資源合作,使團體活動融入常態生活照顧;建議未來研究可以跨機構比較不同結構性團體活動元素的效益差異。
澎湖縣新住民服務中心為建立在地新的服務架構,於民國100年5-7月間實施本研究,來了解居住於五鄉一市的女性外籍配偶(含大陸籍及東南亞籍配偶)所受在地社會支持狀況,以及影響社會支持程度的相關因素等重要資訊,以期提供做為未來服務方案規劃的參考。依據此研究目的,本研究採量化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方式進行資料蒐集,經統計分析結果發現:女性外籍配偶對於所受社會支持的感受,與原國籍及來台年數並無關聯;但女性外籍配偶年齡會影響社會支持程度之高低;而女性外籍配偶現居住地不同時,女性外籍配偶所受社會支持程度也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將指引新住民服務中心未來之工作,朝向改善澎湖縣境內不同鄉市對於女性外籍配偶支持的差異,並建構可及近的支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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