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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工作與家庭研究之性別分析觀點

摘要


性別研究在資料分析時,不僅視性別為決定因素,將統計資料按性別區分,更應依性別分層分析,考量不同年齡層與生命階段、族群、經濟程度、及勞動型態等社會脈絡的性別差異。此外,性別研究資料收集時是否具性別敏感度,包括樣本界定、測量工具、社經地位變項的操作型定義等。無薪家務工作者多為女性,但常常被排除於工作與家庭的研究樣本中,家務工作又是女性離開職場的主要原因,亦即女性在工作與家庭二者衝突太大無以負荷之下所做的決定。排除此類樣本,亦將影響研究的外部效度。聯合國的性別主流化工作中,亦特別強調女性家務勞動不應被排除於國家總體經濟之外。「工作與家庭衝突對生活福祉之影響:性別差異的檢視」一文使用分析資料為2005年調查,甫於2002年《兩性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後幾年。自2002年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以來,我國勞動單位有諸多勞動法規新修訂,如:帶薪育嬰假、家庭照顧假、250人以上企業設置托兒設施等,提供並保障工作者之工作與生活平衡福利。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亦將工作與家庭平衡納入政策願景目標。性別研究者在做研究成果結論與推論時,亦應與時俱進。

被引用紀錄


劉益蓉、邱春瑜、張恒豪、柯秋雪(2020)。家成、業就?擔任特教老師的非障礙手足之邊界跨越經驗探究特殊教育研究學刊45(3),29-51。https://doi.org/10.6172/BSE.202011_45(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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