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物資極度缺乏的六O年代,證嚴法師以一人一日存五毛錢的行為號召,創辦了「佛教慈濟克難功德會」,在一群家庭主婦作為主要推動人力之下,開始在東部偏壤地區展開濟貧救苦的慈善行動,並逐步推展至國際間,至今長達近40年,未曾中斷。在一個以志工人員為機動核心的慈善團體裡,是什麼樣的倫理思維與倫理意涵,讓這樣的慈善救援工作持續以往,而且的確發生功效?本文藉由倫理的省思角度,探討證嚴法師推動社會援助工作的倫理思維基礎,及其所發展出來的倫理意涵。研究發現,在倫理思維理念上,證嚴法師以其個人對於生命的徹底覺知與體悟心得,大力提倡一種「大我」的人生價值觀,並充分肯定佛陀造佛土的無私胸襟與超越理想,在個人嚴己寬人的人格行宜中,形造人人可成佛、人人是菩薩的人間淨土理想。法師以佛說教義,打破人我親疏藩籬的自他限制,推動人我間「同體大悲」的大愛倫理情操。綜觀其社會救助理想,乃是一種跨越人我、種族之分,以眾生皆平等為核心的普世關懷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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