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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禪宗公案演變探討

An Enquiry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Cases of Zen Buddhism

摘要


禪宗直指人心,不立文字,卻留下爲數頗宮之公案,這些公案不論怎樣地矛盾,如何地不可說,總是可解的,或者說「總是有其作用」,否則修行人不會因此問悟。然本是參禪,專就日常生活當下指點,使修行人有箇悟入處,對此有人物、情節、言說、動作等參禪過程中所發生之故事加以記錄,即爲公案。後則有以參公案、甚至以參公案中一句話頭爲工夫重點之公案禪或看話禪,不落實於日常生活,一味模仿,不免食人泛唾,失卻大機大用。更甚者且流爲打啞禪、打機鋒,禪師與修行人比手劃腳一番,即謂己設無生法忍,了悟生死大事。未證言證,未悟言悟,最爲妨道去,莫此爲甚!然不論其爲參荐,抑參公案、看話頭,或打啞禪,皆禪宗公案所特有之現象,實待深究。雖云禪宗不立文字,留下公案已是多餘,何況再加以解說。然既留下公案,何妨解它一解說它一說,但勿執著,隨說隨掃,兩邊都遣,中道斯立。本文即基於此,對之作一解讀,一窺此中遞嬗之跡,用作考鏡焉!

關鍵字

禪宗 公案 參禪 如來禪 祖師禪 野狐禪 參公案 看話頭 看話禪 默照禪 打啞禪 兩頭明 中間暗

參考文獻


關於五家宗風及教法,宋晦巖智昭《人天眼目》(《佛光大藏經‧禪藏》本)及日本東嶺圓慈《五家參祥要略門》有詳細說明,請參閱。
蔡榮婷(1986)。禪師啟悟法。台北:文殊雜誌社。
牟宗三(1986)。理則學。台北:正中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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