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評述在1983-2000年間於本實驗室所進行之立體視覺研究,以測試Marr (1982)所帶動之計算視覺理論。本文先綜述計算視覺理論中之兩大基石,亦即「空間對應假設」及「立體視覺基本假設」,以及可供有效電腦模擬的「合作算則」;之後依「計算視覺理論及其測試」、「神經機制與雙眼像差之獨立性與優先性」、及「立體視覺中的高階互動效應」三項子題,驗證Marr (1982)與傳統計算理論中有關視覺回復與反向光學議題。合作算則中的「相容性」限制條件,並未能切合雙眼配對之實驗資料;利用兩類眼動模組為基礎,以方位訊息為配對元素之模擬,應可成功取代合作算則對不同像差之計算。雙眼像差及錯覺輸廓因有明確的神經機制,故具有影響知覺結果之獨立性與優先性,其處理先後似可依序排列為像差→輸廓→顏色及其他次級知覺,惟尚有待進一步驗證。但該事實並不能排除高階調控之影響,在形狀與不確定像差對立體攫取之影響、漢字背景對錯覺輸廓之約束力、單眼線索對像差運作之影響,以及盲點區之深度填補等項上,皆可看到高階因素介入互動之可能。本文最後主張視覺計算理論應將迴饋機制列入考量,以有效處理立體視覺中低階運算與高階調控之互動。
在無視覺情境下,個體可透過聽覺判斷器物之可伸取性。當面對不同的工作要求或環境,藉身體擺動的調整得以擷取有效訊息。而盲者的主要知覺系統及經驗與明眼者不同。本研究目的即在檢證明眼者與盲者對器物可伸取性的知覺差異,並透過身體擺動,檢視兩者覺知環境賦使時的姿勢控制。實驗參與者為20名明眼者及8名全盲者。實驗中明眼組以視覺或聽覺,判斷是否可伸手拿取前方器物,並評估判斷信心。盲組則以聽覺判斷。覺知目標物同時記錄參與者的身體擺動。由實驗結果歸納以下結論:(l)明眼者與盲者以聽覺判斷目標物的可伸取性方面,兩者有相同的準確性和身體尺度比例,但盲者有較大身體擺動;(2)比較無判斷與判斷試作時的身體擺動,明眼者以視與聽覺判斷時,皆會減少身體擺動,而盲者則在聽覺判斷時增加身體擺動;(3)明眼者視、聽覺判斷部分,最大可伸取距離的準確性相同,視覺判斷有較大身體尺度比例,較小的身體擺動。因此,為了覺知環境賦使,盲者與明眼者皆產生行動因應的改變,符合生態心理學的知覺-行動配連。盲者與明眼者視、聽知覺經驗不同,因而發展出不同的姿勢控制方式,以獲得適配的環境賦使知覺。
「他種族效應」是指成人辨識自己種族臉孔的能力優於辨識其他種族臉孔的能力。Kelly、Quinn等人(2007)與Kelly等人(2009)發現三個月大的嬰兒可以區辨自己和其他種族的臉孔,但是到了九個月大僅只能區辨自己種族的臉孔;研究者認為這是「知覺窄化」。然而,目前關於嬰兒期「他種族效應」的主要發現僅證明嬰兒辨識其他種族臉孔的能力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差,缺乏研究證據同時探討嬰兒辨識自己種族臉孔的能力是否會進步。因此,本研究主要目的乃透過操弄不同難易程度的臉孔刺激圖片,來探討台灣地區四個月、六個月和九個月大的嬰兒辨識自己與他種族臉孔的能力是否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有所變化。同時也測試成人作為參照值,並檢測刺激難易度之操弄有效性。嬰兒實驗結果顯示四個月大的嬰兒僅能區辨亞洲人簡單程度的臉孔,六個月大的嬰兒可以區辨亞洲人、白種人和黑種人簡單程度的臉孔,九個月大的嬰兒進一步可以區辨亞洲人和白種人中等程度的臉孔。成人實驗結果看到「他種族效應」,並證明刺激難易度的操弄是有效的。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本種族優勢讓嬰兒在辨識自己種族臉孔的能力在四個月就已出現,他種族效應則是發生在六至九個月之間;然而辨認其他種族的能力(如黑種人)並不會消失,僅是維持在最基本的辨識層次上。換言之,嬰兒辨識臉孔的能力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得更好,同時又因為受到經驗的調控,使得辨識同種族臉孔的能力有所提昇。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以訊息區辨表現作為非自陳式的效標變項,透過不同情境操弄的兩個研究,再次驗證雙元自主性模型提出的共存性觀點,並且進一步探討雙元自主性各自有其優勢作用範疇的運作機制。首先,兩個研究的結果顯示:個體的個體化自主性功能主要發揮在與個人範疇相關的訊息區辨表現上;而其關係自主性功能主要作用在與人際範疇相關的訊息區辨表現上。其次,個體唯有已經發展出高度的雙元自主性,才能夠在強調獨立或和諧價值情境的促發下,有效地交互提取身上的個體化自主性與關係自主性,以因應情境需求而發揮相應優勢的訊息區辨表現,支持了模型主張雙元自主性可以共存在單一個體身上的理論觀點(研究二之一和研究二之二);換言之,即便個體在情境下經驗到明確的目標需求,但如果個體缺乏對應目標需求的高自主性能力時,仍無法展現良好的訊息區辨表現(研究二之二)。也就是說,個體的訊息區辨表現是透過情境需求與個體自主性強度兩者共同作用的結果。
過去西方教育心理學的研究指出,中、小學教師對於學生道德與學業表現的獎懲具有不對稱性。教師對違反道德規範的學生大多會給予懲罰;對於學業成就事件,則是使用獎勵多於懲罰。本研究旨在從台灣國中學生的觀點,探討在道德與學業事件方面,學生認知教師使用獎勵與懲罰的正當性。本研究採用情境故事法,以119名台北市國中學生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在道德事件方面,學生心目中教師使用獎懲的情況與西方相近,即做了積極義務,不需要獎勵,但違犯消極義務,則需要受到懲罰。然而在學業成就方面,卻與西方教師有相當明顯的不同。研究參與者認為,當學生成績不佳時,教師對於不努力者,應該比努力者給予較多的懲罰,且責備應當多於記過;而當學生成績優異時,唯有努力者才應當受到獎勵,教師對於努力者的獎勵應多於不努力者。從儒家文化中教師與學生的義務觀可以解釋。因為,努力學習是學生的義務,而引導學生獲得良好的學業成就則是教師的義務。本研究的觀點可以廣泛解釋儒家社會中教師在教育情境中使用獎勵與懲罰的現象。
不論是組識觀點或是應徵者觀點的面談結構特徵研究,國內的文獻皆相當闕如,因此本研究嘗試探討面談結構特徵對應徵者反應的影響,並提出程序正義知覺的中介角色,以補足國內此領域的知識缺口。本研究針對企業界面談情境的應徵者進行探討,採用面談前一面談後的測量方式,總共蒐集152位應徵者資料。研究結果發現,面談結構特徵對應徵者的程序正義知覺有顯著的預測效果,但此預測效果只存在於標準化,而工作關聯性則否,顯示面談結構標準化對應徵者程序正義知覺的影響效果高於工作關聯性。再者,程序正義知覺影響應徵者的組識評價與自我提昇反應,顯示應徵者在面對甄選情境時,能主動搜尋與詮釋情境線索,並據此進行反應。最後,本研究也發現,程序正義知覺可作為面談結構特徵與應徵者反應的中介變項,即面談結構特徵中的標準化透過程序正義知覺來影響應徵者面談後的組識吸引力、接受工作意願、自我效能及自覺面談表現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