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基督教思想家齊克果以「存在主義之父」聞名,他在哲學方面與龐大的黑格爾思想體系交鋒,而在神學方面則與巨大的國家教會體系作戰。他是一位信仰騎士,主張信仰不是理解與否的問題,更不是利害算計的問題,而是一種投向未知的跳躍,必得先能捨棄理性思考而懸擱倫理道德,而後才能進入信仰。國家教會體制把人人都視為基督徒,以致再也無法清楚究竟誰是基督徒,結果是新約裡的基督教消失了。齊克果因而宣稱,只有個別的基督徒才是真實存在的基督徒。回歸之道在於閱讀聖經而看見自己,而當時的神學學術研究卻以客觀的學術取代了主觀的信仰,擔任牧師職分者卻又被體制馴化而不再有勇氣說出真話。路德也是一位信仰騎士,然而齊克果所批判的國家教會卻是路德宗教改革所建立的教會。齊克果一方面肯定路德重新發現「因信稱義」的真理,另一方面卻批判路德的信仰理想並未真正落實,因為「因信稱義」的教義帶來忽略好行為的副作用,以致損毀了對上帝的「信」,宗教改革應當是一種繼續進行中的運動而非僵化的傳統典範。信心騎士的首要特徵就是效法基督的實踐行動,由於效法基督意味著與世界衝突,基督教界的問題癥結,就在於不再效法基督。一百年後神學家潘霍華對廉價恩典的批判以及對重價恩典的呼籲,都回應了齊克果的心聲,二人同樣在壯年去世,也都是不斷地作那不可能之夢的信仰騎士。
多瑪斯認為「自然道德律就是人作為理性的受造物對於永恆律的參與。」多瑪斯根據羅馬書2:14-15指出外邦人雖然沒有上帝給他們的成文法,但是他們有自然道德律,所以每個人能夠知道善惡。四件基本的善就是生命、生育、知識及社會性。從這裡,人類可以推出其他的誡命和善惡的行為判斷。在哲學領域中,謨爾稱從實然命題演繹到應然命題是犯了「自然論的謬誤」。但是福蘭克納(William Frankena)主張「自然論的謬誤」根本上不是謬誤,也沒有犯邏輯上的錯誤。菲尼斯(John Finnis)認為自然道德律不是、也不必由實然演繹到應然。在神學領域中,巴特認為人類在墮落之後,已經不可能靠著人的能力去認識上帝及上帝的道,所以人也不可能認識自然道德律,而且自然道德律過度偏重創造論的教義,卻忽略救贖論和基督論。Jeen Porter認為自然道德律並不是單靠人的能力去認識上帝的道,而是以聖經為中心的基督教倫理學反省。Porter指出,如果基督教神學中沒有創造論,基督論也就不能單獨成立。本文最後將重新評價自然道德律對於指引現代人的倫理生活的重要性。
本研究嘗試從女性基督徒的生命經驗切入,呈現婦女在面對生命的各種關卡時,其所信仰的宗教到底扮演什麼角色?又宗教的信仰價值觀是如何影響婦女去看待自己的存在價值?換言之,我們要問的是在基督徒婦女的生命歷程中,到底曾經出現過什麼樣的神學世界?又是什麼樣的神學世界影響著她們對自己生命經驗的自我詮釋?因此,本文對女性生命史的觀察,主要藉由口述歷史訪談來記錄,呈現女性口述歷史紀錄中的主體性,進而從敘事的觀點詮釋女性生命史,觀察其彼此間之共通性及差異性。閱讀她們的故事,分別從女性的自我成長、女性的角色與地位、女信徒的神學世界、以及女性生命中的苦難記憶等視窗嘗試詮釋女性的生命經驗及其意涵。
近一世紀以來,靈恩運動在全球迅速擴展,並受到普世基督教界的關注和研究。有鑑於此,本文旨在檢驗並探討近半世紀以來靈恩運動在台灣的發展及其神學意涵。在第一部份裡,作者簡要回顧近十五年來宣教學和宗教社會學者針對此一議題的學術論述並加以評論。第二部分則嘗試就台灣靈恩運動的發展提供一幅較完整且多面向的圖像,特別將歷史較悠久但迄今仍居社會少數的「漢族基督教」以及二次大戰後在台灣迅速成長的「原住民基督教」區分開來介紹。作者指出,自1980年代起,靈恩運動已經在漢族基督教中成長,特別是都會區,並展現不同的面貌,其中台灣神召會、中華基督徒祈禱院、真耶穌教會分別代表著光譜中從西化到本地化的不同取向。接下來,作者特別探討原住民基督教在戰後快速成長的原因,並嘗試分析這個似乎帶有「原初基督教」特質的運動為何自1970年代起會展現驚人的能量,先是激發出靈恩運動,接著更投入宣教活動。在最後的結論部分,作者以改革宗的神學觀點提出關於聖靈論的反思和探討,特別探討聖靈的位格、聖靈的工作範疇,以及靈恩運動如何本土化等議題。
在以西結書中,雅威的手和(雅威的)靈扮演重要的角色,兩者之間也存在微妙的互動。本文探討雅威的手和(雅威的)靈的角色,在以西結書三段不同的經文脈絡(結1-3、8-11、及40-48)裡,呈現多樣的意義。雅威的手象徵雅威強大的能力,賦予先知力量去承受上帝的啟示。而(雅威的)靈則展現多樣功能,帶領先知自由來去,透過異象看見上帝的榮耀展現在不同時空。雅威的手和(雅威的)靈分別臨到以西結先知身上,帶領他看見上帝的異象顯現在被擄之地(結1-3),賦予他先知的任務。他們也帶領先知觀看上帝的榮耀離開耶路撒冷聖殿(8-11),以及預見上帝的榮耀將來重返新的耶路撒冷(40-48)。雅威的手與(雅威的)靈深刻影響先知的行動及信息,不只給予先知本人全新的經驗,同時也為先知身邊的猶大同胞開啟新的視野,讓他們在國破家亡的情境中,看見上帝的同在與作為。
本文是針對耶穌在馬太福音22:34-40中金律的教訓「愛人如己」,來探討此誡命與舊約以色列先知傳統的教導如何聯繫在一起。因為耶穌在回答律法師的問題上,將「盡心、盡性、盡意愛神」與「愛人如己」兩條誡命視為是律法與先知道理一切的總綱。到底耶穌所說的金律「愛人如己」是如何從整個舊約傳統中發展出來?透過字義研究與縱覽過整個舊約的內容(律法、先知、聖卷),探討其中對於「愛人如己」有關經文的教訓,發現雖有類似概念的經文,但是以五經中的《利未記》19:18,最為直接與金律是相似概念的經文。然而耶穌卻以此兩條誠命作為所有神的律法、誠命的基礎,賦予新的意涵「愛」的元素。因此,耶穌所指涉的金律,不應當理解為祇是對舊約《利未記》一節經節的引用,耶穌在這裡對金律的教訓所宣告的意涵應當是更寬廣的,更積極的道德生活律則。
本文對於廿世紀末期在亞洲逐漸發展出來的聖經詮釋學方法-經外詮釋法做一歷史發展的回顧。這股新興的亞洲聖經詮釋學之所以逐步發展,和南方基督教與後殖民理論的提出關係密切。經外詮釋法針對亞洲特殊的多元文化及多元宗教經典處境,以同等重視聖經文本和亞洲文化文本的態度,讓聖經和其他宗教經典互相對話,使教會成為和亞洲人民共同追求真理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