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對阿岡本《剩餘的時間》的閱讀時,我專注於阿岡本的一連串問題。首先,我感到不解:他為何引用假借保羅為名的書信,以揭露保羅的彌賽亞思想?然後,我批判阿岡本對基督論的聚焦,因為這有許多的問題。再者,我發現「原初律法」的這個觀念所引發的問題,因為這是阿岡本用來理解身為律法思想家的保羅的關鍵。最後,我感到訝異:在阿岡本的詮釋中,恩典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即使他堅持律法,他還是要一套恩典的理論來克服律法的陷阱。
大部分新約學者認為保羅相信基督的再來非常迫切,以致影響他的倫理觀,因此保羅強調個人生活要有崇高的道德,以配得迎接基督國度的降臨。這樣的臨近終末論給予保羅驅動力,強調推動宣教活動,同時也強調個人聖潔以及信仰群體聖潔的重要性。但是,這樣的論述有其短處,特別是當這個信仰群體忽視保羅當時所受到的影響,而以保羅的道德言論為教會的道德準則和方向。本論文嘗試指出保羅清楚地闡述基督再來的迫近性,因此有意無意地影響著他的道德論述。當保羅針對基督徒與羅馬政府之間的互動作出教導時,似乎顯出不一致的看法,其實這是因為他的臨近終末觀所造成。在臨近終末觀的影響之下,最有效實現愛世界的方式就是宣教,而若要有效宣教就不應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與羅馬政府起衝突,因此羅馬書十三章1~7節的論述一方面是保羅的神學,一方面也是他的手腕。本論文亦嘗試從羅馬書八章18~23節及十三章8~10節論證,雖然保羅的道德觀受到其終末論影響,他的救贖觀卻延伸到上帝所有的創造,此信念可提供一個探討保羅倫理系統的基礎。基督的愛是保羅的倫理觀的「源發中心」(generative center)。如果此理解真實反映保羅思想,今天的信徒便可積極地以領導的角色參與提昇社會道德以及負責任的生態環境策略。
呂斯布魯克的思想奠基於基督教傳統中關係的、默觀的神學。這個傳統的學術網領試圖儘量將真理評估為位格,而且這個真理的知識不是獲取的,而是給予的,因此它預設了一種交互的愛的關係。對呂斯布魯克而言,上帝和人之間愛的密契乃是複雜的實在,因為它既有中介,又同時不具中介。沒有中介的愛的密契產生於創造者和他的受造之間直接而連續的接觸。因此,人可以經驗到,他的存在並不是(如唯名論者可能辯稱的)一個封閉的個體性,而是對他者的基本開放性。上帝和交互的愛的捨己,就其最成熟的形式而言,也是一種複雜的實在:兩造並沒有消融,然而真實的密契卻產生了。呂斯布魯克是這樣一個思想家,他認為終極的合一、實在的基本原則並不是靜態的、不可分的個體性,而是動態的、活潑的愛的合一。然而,在十四世紀,西歐知識分子的文化已經有所改變,而呂斯布魯克的著作面臨到誤解和反對的命運。
莫特曼的生態旨趣使得他從聖經創造論的以人為中心的世界,轉向老子以自然為中心的世界。本論文匯焦於他討論道德經的論文上,在本論文中,我透過對於莫特曼對道德經的觀點與美國哲學家安樂哲對道德經觀點的比較研究,來試圖闡明在道德經的世界和所謂基督教傳統的世界中超越者和人類的關係是何等的不同。莫特曼嘗試為基督教世界和道德經世界搭建橋梁,他指出基督教思想與道德經之間有相似之處。他這個論點是有趣的,並且發人深省。尤其,莫特曼看到道的陰陽中動態的辯證特質,並且他在他的神學知識論中解釋對上帝的辯證認識時,已經受到道德經和道家哲學的影響。對莫特曼而言,他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看到的「辯證」方式提供他一把鑰匙,將重要的神學方法論理解為在他的神學討論中互滲相寓的、泛在神論的、三一的進路的典範。雖然他發展出互滲相寓的、乏在神論的、三一的進路來挑戰所謂的傳統西方基督教神學,並且強調上帝的內住,但是他與道德經的對話中,似乎沒有充分留意道中的「一多不分觀」的世界,很不幸地仍然停留在傳統基督教神學觀點的窠臼中。
約伯記的體裁雖自成一格、難以歸類,不過,千百年來不斷有文人學士意識到其中包涵著濃厚的戲劇因素。二十世紀以來,更有學者專門著書撰文將約伯記的體裁界定為古希臘歐里庇得斯式的悲劇(H. M. Kallen, 1918)或喜劇(J. W. Whedbee, 1977, 1998)。本文同樣聚焦於約伯記明顯的戲劇化特徵,但嘗試提出一種不同於純粹悲劇或喜劇的解讀方向。由於觀察到約伯記同時具有悲劇式特徵(英雄抗爭、多層次衝突、情節突轉)以及喜劇式因素(挖苦、譏嘲、反諷等修辭和大團圓式的結局),因此本文力圖論證:更切合於約伯記的戲劇範疇應是悲喜劇。本文同時嘗試指出,約伯記游走於悲劇與喜劇之間的雙重修辭與其所欲傳達的相互對立的雙重主題(置疑神義vs.首肯神意)息息相關。
自從1979年中國教會恢復公開聚會,迄今已超過25年的歷史“改革開放以來,基督教在中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中外學術界及教會界更有所謂「基督教熱」的討論。有關討論旨在探討文革後中國基督教蓬勃增長的原因,對我們從宏觀的角度解釋「基督教熱」,可謂裨益甚大。但當我們從區域發展的角度作檢視時,便發現中國基督教發展的區域差異現象,一直未受到學術界的關注與探討。本文旨在從區域研究的角度來重檢中國基督教在二十世紀的發展格局,其中尤重基督徒人數的增長與分佈所呈現的區域差異現象。全文以1918年、1949年及2004年作座標基礎,再比較基督教在不同省區的發展。筆者相信,認識基督教在不同區域的特色,比我們從「大論述」的角度來談論「中國」基督教更具價值。今後我們對中國基督教的認識,更多應從區域研究的進路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