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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心理學刊/Chinese Journal of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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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要提出未知分層權重(stratum weights)的估算法以協助推估母體之確認性因素分析(CFA)之參數。在大型調查研究中,需因應樣本的抽樣機率的不均等,而必須搭配使用正確的取樣權重資料,才能正確地推論母體的統計模型參數。但是當樣本的分層權重資料未知時,若將這些資料全數剔除(listwise deletions)或忽略權重效應,尤其是當未知或遺失資料並非完全隨機遺失(如:MAR)時,將很可能導致推估母體樣貌時的嚴重偏誤。 本研究提出LVQ-ESW權重估算方法,即應用學習向量量化網絡(learning vector quantization network, LVQ)的計算方法以估算樣本在不同分層間的可能權重,再以此插補為其分層權重估算值(Estimated Stratum Weights, ESW)。LVQ的方法並不需事先假設資料之統計分配,依此所得的分層權重可以客觀地區辨各個分層。本研究以數值模擬實驗方法評估LVQ-ESW的正確性及穩定度,實驗設計中包含了多種不同組合的遺失比例、取樣數、取樣不均勻及層間變異。研究結果顯現LVQ-ESW在各個向度中都明顯優於剔除法及不使用權重,也證實了它有相當的正確率及穩定度。本文最後並對此方法的實際應用提出討論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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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關於華人的親子衝突研究大多以權利為視角,而缺乏華人文化之契合性。本論文則以角色義務的觀點且以子女的角度重探華人親子衝突事件的類別及其對衝突後親子關係的影響,並進行三個實徵性研究。研究一以問卷調查236位大學生,指出子女可以將父母的行為作不同義務類型的歸類。研究二以開放式問卷蒐集65位大學生的親子衝突經驗,308筆的質性資料經內容分析後顯示,以義務觀點為基礎而建構的衝突事件之分類實存於生活中;另外,將衝突事件分為父母「執行積極義務」、「違反非強制義務」及「違反強制義務」三類最具簡約性,且可有效預測衝突後的親子關係變化。研究三以衝突情境故事的擬實驗法,探究親子原先的實虛性和諧關係是否調解衝突事件類型對衝突後親子關係的影響。在295份有效問卷中發現,實虛性和諧關係可調節衝突事件對衝突後關係的影響,如父母「執行積極義務」雖會引起親子衝突,但如果親子先前關係為實性和諧,衝突後不但比虛性和諧的親子要好,其衝突後關係仍可維持在普通以上;但若父母因「違反強制義務」引發親子衝突,原先實性與虛性和諧的親子其衝突後關係不但沒有差異,且都降到普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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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關係始自婚前兩人相遇,互相交往,最後選擇對方為配偶的過程。婚前錯誤的選擇或婚前沒有協調好的歧異可能延伸至婚後,成為雙方婚姻問題的導火線。本研究為台灣華人婚姻關係的長期性研究,藉由對分布在台灣各地的四十九對(n=98)夫妻所蒐集到的雙方婚前關係發展及婚後適應歷程的資料,研究者以迴歸分析及MANOVA等統計方法進行各項研究假設的考驗。本研究的主要發現有三:第一、婚前在偶然的情況下開展雙方關係的夫妻,相對於因環境上的相近或經第三者中介而認識的夫妻,婚後在工作與家庭間的協調上有較多的困難。第二、丈夫婚後在家庭與工作間適應的困難度受到婚前與雙方社交網絡的互動及其他環境外力因素的影響,妻子婚後在夫妻間適應的需要度則與婚前自身擇偶的標準及雙方互動的情形有關。最後,婚前關係起伏程度越高(包括驟熱驟冷型、有驚無險及波折叢生型等三種關係發展類型)的夫妻,婚後在夫妻間相互適應的需要度及困難度越高,婚姻滿意度也越低;再加上經常使用消極的調適策略,使得婚前關係發展類型較不穩定的夫妻發展出負面或消極的婚姻適應模式,並成為日後婚姻可能解體的危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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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日本與台灣之間的謙虛行為規範之文化差異。在東亞各國的語言中,由於社會結構的不同,當發話者向談話對象謙虛地描述內團體成員時,有相對敬語/絕對敬語兩種不同的語言用法。本研究據此推論:日本和台灣的文化之間,不只是在語言上,而且在謙虛的行為規範裡也有文化差別。研究一假設:在日本文化中,當發話者和談話對象十分親近的情況,將會壓抑內團體謙虛的程度;在雙方彼此疏遠的情況之下,則會促進內團體謙虛行為。但在台灣文化中,則觀察不到這個現象。研究一作台日間的跨文化比較,結果支持本研究的假設。為了解釋上述的台日差異現象,研究二更進一步探討儒家思想和台日各自文化的傳統社會結構之差異。研究結果顯示:導入「上位的公(上位團體)」的情境因素時,在日本文化中,將壓抑內團體謙虛程度。但在台灣文化中,卻觀察不到這個現象。經由本研究可以推論出:在日本文化中,個人會以自己和對方之間所屬的「公家」社會結構關係來判斷自己人/他人。相對之下,在台灣文化中,則是以個人所屬團體作為主體,來判斷自己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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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探討少年內化與外化症狀併發的機制,提出家庭因素是內外化症狀共同致病因子的假設,並檢視犯罪與一般少年在內外化症狀併發上的差異情形。本研究參與者包括一般及犯罪少年,有效樣本數共計1,905位。以無記名自陳式問卷蒐集資料,問卷內容包括:憂鬱及精神分裂症狀(內化症狀)量表、反社會及攻擊行為(外化症狀)量表、雙親管教、親子關係、親子衝突、雙親精神疾病、家庭氣氛(家庭因素)量表及人口變項。各量表顯示具備可接受的信度與效度。研究結果顯示,在控制家庭因素的影響下,一般少年的內外化症狀關連性降低,不過仍具顯著關連,而犯罪少年的併發程度則顯著降低。此外,犯罪少年內外化症狀併發的情形較一般少年為低,且內外化症狀較一般少年為嚴重。上述結果支持本研究假設。文後就理論及實務上的意涵進行討論,並提出後續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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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個體具有預測行動者心中的想法、感受、需求與信念的能力,稱之為「心智推理」,在神經科學方面的研究顯示大腦內腹側額葉在心智推理的運作扮演重要的角色,且與社會行為有關。然而,不論是國內外均缺乏測量大腦內腹側額葉的標準化工具,此測驗的編製除了可以讓研究心智推理概念時有適當的研究工具外,同時在臨床神經心理衡鑑時,提供測量內腹側額葉功能的指標,因此本研究的目的為編製中文版本之心智推理題目並檢驗其信效度。 方法:分為正常成人組及臨床組,正常成人部分共有175位,年齡介於18至88歲,其中有32位完成相隔三個月後的再測程序,臨床組部分以15位臨床診斷為高功能自閉症及亞斯伯格症候群的青少年為研究對象。 結果:四大類心智推理作業的內部一致性信度介於.50至.76之間,三個月後的再測信度為.86至.92,效度部分顯示失態偵測、弦外之音及非語言之圖片心智推理作業具有可接受的信度及效度,但是初級及次級錯誤信念未達預期之信度及效度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