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1980年香港學者首次提出「中國人經濟集團」的概念以來,許多有關臺灣、香港和大陸的區域性經濟合作之名稱相繼出現。二、「經濟協作」是從一個國家的觀點出發,打破國家境內地方間的區域發展不均衡,試圖結合各個地區間的自然資源、技術、人力、資金等,利用地區間不同的優勢,協調合作、截長補短,以加速整體經濟發展。三、「經濟整合」是指將各別經濟體合併入一個較大區域的狀態或過程。依照經濟整合程度的不同,共分為下列五種型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巿場、經濟同盟、完整的經濟整合」。四、「產業內貿易」係指一國家對某些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群,同時發生進口與出口的現象,此種貿易型態不同於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所解釋的各國間不同產業的產業間貿易。五、「貿易創造效果」係指較低成本的會員國產品,替代高成本的其他會員國的國內生產,使得經濟整合後區域內貿易量增加。六、「貿易移轉效果」指高成本的會員國生產產品,代替較低成本的非會員國生產,此將使得經濟整合後區域內貿易量減少。